(一)深化水环境治理
巩固“污水零直排区”验收成果,落实《滨江区“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办法》,持续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面建立河湖清淤长效轮疏机制,构建常态化清淤新模式,确保实现“有淤常疏、清水常流”;积极解决污水出路,完善规划污水管网,加快风情大道污水第二通道建设工程,完善长河路污水第二通道管网系统;探索园区工业废水近零排放科技创新行动,以企业废水处理和园区污水应急处理为基础,形成高新区污水近零排放整体方案建议;定期排查市政管网、泵站等相关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对破损管段进行维修,提升管网污水收集和雨污分流水平,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推进滨江污水调蓄池项目建设,对污水进行调蓄,解决雨天污水满溢、污水出路不够通畅等问题。
(二)维护水生态健康
继续以“愿进入的环境、有特色的绿化、可休闲的配套、能观赏的景观”的模式深化“美丽河湖”建设,形成滨江河道特色;力争在亚运会前全面完成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美丽河道”创建工作,于2021年完成解放河、西兴后河、四季河、汤家桥河、闸站河、汤家河、冠一河、北塘河8条市级美丽河道创建工作和北塘河以北片区(北塘河、闸站河、十甲河、解放河、建设河)省级美丽河湖创建工作,于2022年完成新浦河、山北河、许家河等8条市级美丽河道创建工作;完成杭州市下达的河湖生态缓冲带修复建设任务,开展河湖岸线生态化改造,增强河湖水系自净功能;加强河道巡查与日常管控,加强水体生态修复,维持水体生态环境的动态平衡,创造丰富的滨水栖息地,保育多样的生态群落;按照《白马湖水环境治理计划》等文件要求,大力推进白马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湖泊藻类预警,严密监控湖泊富营养化情况,整体提升水体透明度,争取实现“人水和谐”。
(三)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持续提升饮用水水质常规指标检测能力;建立并完善水质生物毒性预警监测系统;开展白马湖湖泊藻类预警,严密监控湖泊富营养化;落实保护区污染源清理整治,加强流域上下游联动治污,优化取水排水格局,汇水区内严格准入和监管;强化滨江富阳跨区域合作,深入推进饮用水联动治污;完善并落实《杭州市高新区(滨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提高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坚持保护与引水结合,积极推进白马湖备用水源地调整取消工作,加快推进滨江水厂三期工程、杭州第二水源(千岛湖)输水提到工程(江南线)建设。
(四)科学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
全部落实“三条红线”、“四项制度”,实行最严格是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器具改造和普及,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生活用水器具,推进公共建筑内用水器具更新改造;进一步落实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节水“三同时”工作机制、阶梯式水价制度,创建节水型小区和单位;完善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根据用水结构、用水效率分析结果,提出涉水行业节水任务,鼓励再生水优先利用工程项目;持续推进智慧新天地区块、智造供给小镇、浦沿科技园区、白马湖生态创意城、区政府北、物联网产业园区块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区内雨水收集和回用技术;与萧山加强闸站区域协调,优化闸站管理,加强流域生态流量的统筹管理;加强沿江区域干堤固堤建设,扎实推进海塘安澜工程(华家排灌站至萧山船闸段海塘)建设,按照《浙江省海塘建设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一线海塘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进行保护管理。
七、加强源头防控,着力保证土壤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和分类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加快构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控治”体系,着力消除突出污染风险隐患。
(一)完善土壤环境防治监管网络体系
开展土壤污染“源解析”试点,开展土壤生态健康调查评估试点工作。推进全区一般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善全区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构建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监测数据共享。构建重点监管企业周边以及工业园区内部和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督促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为环境监管提供决策支撑。探索“数字治土”监管新模式,实现污染地块污染可追溯、治理修复过程可还原、污染物数据可监控,提升土壤污染治理监管能力。
(二)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攻坚
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攻坚,控制土壤新增污染物。细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认定依据和标准,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的环境管理制度要求,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风险筛查结果,定期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强化企业关停过程中污染防治监管,建立潜在污染场地档案,实施重点监管,防止对原址土地造成进一步的污染。加强建设用地污染源头防治,以建设用地土壤国标85项污染物为重点,优化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筛选原则、健全环境监管制度,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督促重点企业落实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报告、污染隐患排查、用地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拆除污染防治等法定义务,将防治土壤污染要求纳入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三)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
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为核心,实现“一张负面清单”管理。按照“发现一块、管控一块”的原则,试点推行列入名录地块“销号”机制,推动实施一批重点污染地块管控和修复,削减污染地块“存量”,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进一步优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扭住建设用地“用途变更”关键环节,推动现行“净地收储”向“净地开发”转变,通过关口前移,控住进入开发环节的污染地块“增量”。加快完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技术标准规范,推动将治理修复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研究治理修复工程环境监管中引入第三方工程监理手段。
(四)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
加强土壤与地下水、地表水与地下水污染协同治理。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查明地下水污染分布和状况。完成全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划分。建立地下水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逐步开展地下水污染风险排查试点,督促高风险企业采取必要污染治理措施。
八、抓好闭环管理,高效创建“无废城市”
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治理能力匹配化,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载体,统筹推进工业和其他固体废物管理,加快构建固体废物多元处置体系,实现固体废物全过程闭环管理。
(一)持续推动源头减量管理
全面发展绿色工业,实现工业固废总量负增长,推行绿色设计,推进固废源头减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低能耗、低产废支柱产业,强化高产废项目技术改造;促进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园区化、规模化和清洁化发展,提高固废综合利用率。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深化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积极创建省级、市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达标街道、示范小区等;构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强化资源回收利用,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处置能力建设,确保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规范建筑垃圾管理,执行“4C”(城市建筑工地综合管控)管理机制,强化对施工工地的综合性执法监管;落实路面偷倒建筑装修垃圾的清运处置;推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升综合利用能力;建立健全小微产废企业集中收运体系,全力做好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转运及利用和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