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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四、推进碳排放达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全面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低碳发展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参与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打造低碳之城。

  (一)全面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围绕“十四五”期间《浙江省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和行业率先达峰,开展“零碳”体系试点,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实施温室气体和空气污染物协同治理举措;持续深化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强化清单数据应用;持续深化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农业活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五个领域温室气体排放解析;做好交通运输、服务业、居民生活等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温室气体重点排放领域的减排工作,加强新能源汽车项目的推广,加快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构和体系,建立节能减排的公众参与制度;建立园区统一的能源申报管理平台,做好园区二氧化碳排放量核算,实施碳达峰年度报告制度;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率指标。

  (二)加快低碳发展技术应用

  加强生活垃圾回收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管理和督导,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水平,推广垃圾分类,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谋划和实施省委下达的“风光倍增”和“千万光伏”工程,推动构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源网荷储”一体化电力系统;探索开展零碳或近零碳试点项目,鼓励发展零碳或近零碳社区,开展碳中和项目,推广低碳零碳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的应用;加快低碳产品认证,鼓励企业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碳排放监测和研究,积极培育或引进低碳产品认证服务机构,增强低碳产品市场竞争力;依托吉利集团、正泰新能源、林东新能源、陆特能源、浙江中控等新能源企业,加快零碳技术研发进度,推动零碳非电能源技术发展。

  (三)推动低碳试点示范创建

  探索开展近零碳排放与碳中和试点示范,开展多层级“零碳”体系建设;推进“零碳”政府机关、“零碳”示范街道、“零碳”示范社区建设,2024年完成冠山社区“未来社区”低碳(近)零碳场景改造;选择曹操出行、人才租赁社区、人工智能产业园等分批次开展若干个低碳、近零碳或零碳示范试点建设工作;推进低碳工业园区建设。

  (四)增强气候变化适应能力

  配合杭州市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完善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机制,推进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应用;配合杭州市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增强极端气候事件应对能力;以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生活消费、废弃物处理等为重点领域,促进低碳生产、低碳建筑、低碳生活,打造一批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五、加强协同控制、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以“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深化固定源、移动源及餐饮油烟治理和管控,实施NOx与VOCs协同减排,实现PM2.5和O3“双控双减”,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中度污染天气,巩固提升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成果。

  (一)深化工业源污染系统治理

  提高工业废气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落实VOCs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石化以及使用高挥发性溶剂的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汽修行业等VOCs高排放建设项目;全市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排放的工业项目均实行区域内现役源2倍削减量替代;非工业园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再新建、扩建排放VOCs的工业项目,确有必要新、扩建的,应满足项目所在城区已超额完成VOCs减排任务,且属于区级以上重点支持项目或经区级及以上政府批准的涉及民生、公益等项目,且VOCs排放量小于0.5吨;深化开展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全面开展工业及市政领域臭气异味治理,采用高效治理技术实现臭味异味“全处理”;深化工业涂装、纺织印染、包装印刷、汽修行业等重点行业全过程废气清洁排放改造,加强源头控制,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

  (二)着力推进移动源污染专项整治

  以施工工地、码头、物流园区、高排放控制区等为重点,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日常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前准入把关、使用中监督抽查、超标后处罚撤场”的管理制度,将机械达标排放要求纳入工程项目管理中,依法查处超标排放、冒黑烟等行为;加强油品和车用尿素监管,强化油品质量监管;强化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流动式加油车油品质量监管;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全面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完善充电网络建设,按“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原则,构建共(自)用充电基础设施为主体、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充换电站为补充的客、货运车辆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完善加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重型车辆主要通行区域车用 LNG 加气站建设。

  (三)多措并举攻坚扬尘污染防治

  加强施工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机制,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责任,构建过程全覆盖、管理全方位、责任全链条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体系,提高建筑施工标准化水平;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继续推进占地面积10000m2以上的房建工程和总工期3个月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并联网,以“工地一码通”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持续完善扬尘在线监测终端设备相关功能;以“数字城管”为依托,落实属地责任,对重点道路参照“路长制”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扬尘问题;加强运输渣土、物料等抛洒问题治理,防止渣土抛洒造成扬尘污染。

  (四)全方位开展餐饮油烟整治

  深化落实《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管理规定(试行)》有关要求,合理规划布局,加快补齐城市人口密集区域餐饮配套用房不足的短板;根据《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滨江区餐饮场所管理的通知》,按照“规范一批,提改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规范餐饮场所经营行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要起带头作用,加快开展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及运维管理;加强餐饮业集中的商业综合体、住宅小区周边、大型餐饮店及其他重点区域的油烟净化装置的运维和清洗;新建建筑和现有建筑餐饮集中区域油烟井排放口要求安装油烟二次净化设施;重点餐饮单位试点推广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建立餐饮业油烟长效监管机制,依法严格证照审批,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将餐饮经营单位的违法行为纳入企业信用名录。

  六、深化系统治理,稳步恢复水生态环境

  坚持“五水统筹,系统防治、协同治理”的思路,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污水零直排区”和“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为主要抓手,深化“五水共治”碧水行动,统筹推进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保护、水资源利用、水安全保障和水利用效率的提升,推动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健康逐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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