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构建无缝衔接体系,形成防范、打击合力。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完善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和人民检察院衔接机制,建好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重大案件会商督办三项制度和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奖惩四项机制。
6.建立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
完善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水陆统筹、以水定岸”推进“排污水体-入河排污口-排水管线-污染源”全链条管理。有计划地推进各地城市和建制镇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持续做好黑臭水体跟踪监测,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返黑返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示范,推进农村地区“活水工程”,建立健全河道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严格落实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监管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加快构建船舶与港口水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
大力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并且同步推行统一的第三方运维,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第八节 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监测监控能力
1.强化基础装备和人员支撑
完善重点排污单位执法监测、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土壤分析监测设备配备,提升环境监测基础能力。到2022年底前,市监测机构达到满足日常执法监测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任务的能力。
加快推进全市核与辐射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有序推进放射源在线监控工作建设,实现全市高风险移动放射源在线监控全覆盖。加快实现监测与执法有效联动、监测与应急防控快速响应,推进核辐射监测机构、队伍和能力建设。
加大监测人员配置,规范生态监测机构与人员队伍管理,完善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培训和经费保障,确保基层监测队伍尽快具备独立承担执法监测任务和环境突发事故应急响应的能力。
2.精准织密环境监测网络
加密自动监测站点布设。推进重点污染源、入江、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控设施和乡镇交界断面水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重点区域、重点水域监测点位全覆盖。加强靖江市、泰兴市等地水质自动化控制系统平台建设,依托监测系统抓好水环境监管。实现我市建成区、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开展全市(区)空气自动监测联网建设。推进VOCs、PM2.5自动监测站建设,加快“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二噁英监督性监测体系建设。构建“天空地”一体化、市区联网共享的监测网络,强化对环境质量超标及污染源排放异常状况的响应溯源。到2025年,新增48个水质自动站,120个PM2.5网格化自动监测设备。
开展土壤环境质量例行和专项监测,优化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方案,增加监测指标。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与敏感点的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实施“生态眼”项目,开展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优化农村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生活污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关注农用地重金属污染。加快构建上下协同、市区镇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与生态状况全覆盖。
建立铁塔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开展无人机遥感监测,加快实验室土壤、固废等监测能力建设,实现污染防治能力系统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建立覆盖本地区所有排污许可证企事业单位、重点工业园区和化工园区污染源地理信息库,构建泰州市污染源实时动态监控“一张网”。到2022年底前实现对大气和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网格化建立,到2023年底前实现对省控监测断面网格化建立,实现“十四五”国、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到2024年底前实现对市控监测断面网格化建立,到2025年底前实现对所有监测断面融合汇总,实现泰州市监测网格“一张图”。
专栏14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工程
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在靖江市开展十圩港水系以及城区河流沿线布设黑臭水体与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加强靖江、泰兴等市的水质自动化控制系统平台建设,到2025年,新增48个水质自动站,120个PM2.5网格化自动监测设备。完成声环境功能区与敏感区的噪声自动监测站点建设。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一张网”建设:在2022年底前实现对大气和地表水国控监测断面网格化建立,在2023年底前实现对省控监测断面网格化建立,在2024年底前实现对市控监测断面网格化建立,在2025年底前实现对所有监测断面融合汇总,实现泰州市监测网格“一张图”。
环境监测设施保障:完善和维护相关监测站点的监测设施配备。
3.加强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全面贯彻落实《全省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集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方案》(苏环办〔2021〕144号)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省级以上园区完成周界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和水质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完成园区污水处理厂进、出口在线监测设备的安装,完成排放口流量计和自控阀门的安装,实现限量排放和自动截污。同时,推动市、县级园区参照省级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加快推进园区监测点位布设,并逐步实现数据联网,加强全市产业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
4.建立生态监控信息化平台
加快市级生态监控数据平台建立,实现与省级生态监控大数据平台互联共享。加快推进智慧环保平台二期工程建设,强化在线监控设备管理,通过“互联网+环境监管”模式,在主要工业园区及直接排入长江、淮河和一级支流的企业等排污单位的总排口、自动监控站房、污染防治设施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联网,提升精准治污的科学化水平。
推进土壤基础数据库建设,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动态管理。推进辖区内非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与省级联网工作,构建VOCs网格化监测系统,开展碳排放存量监控,对各地排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风险预警,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体系与信息平台。加快系列“环保脸谱码”建设,在全市全面推行应用,形成智慧化监管体系。
第九节 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环保公众参与
到2025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并广泛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全民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社会行动体系基本形成,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体系和宣传教育现代化建设基本完成,宣传教育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