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科技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安全监管业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问题处置监管要求,形成问题“交办、督导、整改”全流程上网录入、闭环管理,推动安全生产向“数据监管、精准监管”转变。常态化应用“运政在线”、“治超联网”、“非法营运治理”、“港口管理”、“江进海”、“海事统一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强化重点领域下信息化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化监测手段进一步深入应用,针对全市4家渡运企业建成并运行岸基监控系统,实施渡运运输车辆全过程实时监控。推进沿江港口视频监控平台建设,实现全市石油化工码头和港口危化品储罐企业视频监控的全覆盖,并逐步实现对辖区沿江港口危险货物码头和仓储企业视频监控的全覆盖。持续推进“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示范工程”建设,常态利用CCTV等设备对辖区航道、码头、停泊区、渡口进行巡查,监控通航秩序、掌握船舶交通流量态势,构建水路及港口危险货物运输一体化监管平台。
8、应急救援体系进一步完善
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完成了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了覆盖三市四区和全系统各条线的应急联动工作网络,保障了应急指挥通联顺畅。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健全,组织编制修订了《泰州市内河水上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泰州市沿江港口码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应急预案,并联合公安、消防、港口等部门,以及危化码头、旅游景区、涉水施工企业等单位,开展了“油船泄露、溢油处置、乘客落水”等针对性水上搜救及应急处置演练。强化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指导,督促港口危险货物经营企业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要求进行备案,同时指导企业开展实战演练,提升以班组为单位的现场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对辖区港口危险货物码头的分布、作业货种、吞吐量、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拟建应急物资库主要应急范围和辐射应急范围开展综合评估,全面推进港口应急物资库建设,强化港口危险货物领域应急保障。开展水上搜救应急设备库建设,全市内河水上搜救和应急处置水平有效提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通过配发、自购、征用等方式,组建7类20余支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套各类车辆800台,各类装备物资器材16500余件(套)。指导德桥仓储组建了18人的专业消防救援队,按一级站标准落实相关装备,配备了4台专业消防车以及防护、破拆、救生、洗消、登高、遥控灭火机器人等救援设备,有效提高了港口港区消防应急能力。
(二)亮点工作
1、成立信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信用监管
泰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信用管理工作小组,基本构建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有效落实《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强化安全监管与执法数据归集和公示,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开展失信记分和信用等级评定,实现将安全监管相关数据纳入信用记分。同时加强信用数据在安全监管中的应用,严格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认定、发布、惩戒、修复、移除及监督管理发布工作,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安全监管与联合惩戒。
2、“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果
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创成“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全覆盖,并形成了以“泰美农路”为总品牌,靖江“靖善靖美•马洲农路”、泰兴“径美泰兴”、兴化“千垛美路”、海陵“凤城漫道•康享海陵”、高港“一路高畅”、姜堰“三水乐途”为子品牌的农路品牌集群,其中兴化市“千垛美路”等一批农路获评交通运输部“最有人气的路”等高层次荣誉,“靖善靖美•马洲农路”品牌入选2019年全省“一县一品牌”首批创建成果名单。
3、初步建成交通应急指挥中心
初步建成泰州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交通视频联网监控平台、交通信息中心机房等并投入使用,围绕日常监管、应急处置、数据分析和信息发布等功能建立视频监控、应急指挥、信息发布等功能模块,为更加迅速、科学、高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处理交通应急指挥工作能力提供数据支撑。编制并发布《泰州市交通应急指挥中心应急组织预案》,围绕应急指挥中心的运行组织、应急指挥流程、应急预案等进行方案设计,构建了覆盖三市四区和全系统各条线的应急联动工作网络,建立了与省厅、局属各事业处局、下属各区县等应急指挥的协同通道,为实现交通运行全面监测,突发事件智能决策、综合指挥调度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问题
“十三五”以来,泰州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与应急保障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
1、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强化
企业全员安全素质有待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安全生产管理能力不足问题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尚未通过管理部门考核。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违章作业、违规操作、违法经营等行为仍然突出。安全基础亟待进一步夯实,部分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比例有待提高,已建成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重达标、轻落实”现象较为普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风险辨识和分级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尚未闭环等问题难以根除。
2、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安全监管体系有待进一步理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各部门、单位安全监管存在职责不清、界限不明等问题,导致部分领域存在安全监管盲区或重复执法,部门单位之间有序配合、高效运转的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尚未建立。安全监管力量建设亟待强化。面对量广面大的安全监管对象,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突出,港口危化品等重点领域专业安全监管力量缺失问题长期存在。随着机构重组、职能整合以及人员划转,部分安全监管人员从事的工作跨越了原业务板块,亟待加强业务技能培训。由于师资、场地等的限制,内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难以满足安全监管、执法工作需求。“互联网+安全监管”效能亟待提升。当前行业各业务领域建有的信息化系统相对独立,缺乏互联互通和数据融合,且尚未建立综合统一的交通运输监管执法大数据平台,导致不同领域甚至同一领域内监管数据分散,数据利用率不高,“大数据+安全生产”效用无法真正发挥。同时,部分领域安全监管系统存在功能尚不完善,缺乏定期维护和功能更新,难以适应安全监管需求。信用监管手段有待进一步深化,当前信用监管手段应用多集中于执法领域,基于信用的事中事前事后全过程、一体化安全监管机制尚未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