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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创新环境污染防治模式。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推进“保险+服务”绿色保险创新模式。强化环保产业支撑,推动环境治理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支持环境治理整体解决方案、区域一体化服务模式、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等创新发展。

  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充分发挥汽车、大型成套设备等行业龙头企业、大型零售商及网络平台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应用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加快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采购、生产、营销及物流体系。开展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产品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开发一批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

  构建支持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生态产品价值转化的有效路径,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结果应用,建立技术创新提升生态产品价值支持机制,形成依托优质生态资产发展生态友好型产业支持机制,构建区域特色有机绿色生态产品品牌支持及质量标准认证机制,探索建立生态资产与生态产品交易机制。加快推进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实践,积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申报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加快完善生态补偿制度。制定完善生态补偿管理办法,明确界定生态补偿的对象、范围、形式、标准等。设立生态补偿基金。探索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专项基金主要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域的生态补偿、污染修复、退渔还湖、湿地修复等。探索生态补偿方式。完善生态红线区域生态补偿,在省财政对生态红线区域生态补偿的基础上,加大市级及以下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集中饮用水源地的生态补偿机制,通过生态农业产业扶持、协议补偿等方式,对集中水源地上游生态保护地区提供补偿。探索流域上下游“双向补偿”模式,按照“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双向补偿原则,建立起覆盖主要河流的区域补偿制度,推进市际间生态补偿和污染赔偿协商工作。

  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构建普惠金融、绿色债券、生态基金、生态保险组成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化学原料及产品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等重点区域和行业,推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健全价格收费机制。完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政策,按照污染者付费、激励约束并重及因地分类施策原则,贯彻落实国家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以及差别化电价政策,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5.健全生态环境全民行动参与体系

  推进全民环境监督。充分发挥“12345”“12369”热线等各类媒介作用,完善有奖举报机制,引导公众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进行曝光,强化媒体舆论监督,营造全民保护生态环境的舆论氛围。建立环境社会观察员制度,加强环境守护者队伍规范管理。

  调动社会团体和公共服务企业参与环境治理积极性。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生态环境治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纽带作用,畅通不同利益群体与相关责任主体的沟通渠道,促进行业自律。实施“绿色伙伴”计划,与大型零售、公交、地铁、邮政、银行等受众面比较广、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合作,发动更多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持续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六个同行”,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推进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向社会开放,接受公众参观。大力宣传并落实江苏省生态文明公约,做好宣传引导、社会动员、教育培训。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开发体现时代特点、反映扬州特色的生态文化产品,加强环境公益宣传,提升生态文化传播力,推动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

  推进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体系建设。落实《江苏省企事业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对企事业单位实行“环保脸谱”信用管理。利用在线监测,构建企事业单位环保信用监测评价体系。开展生态环境第三方服务领域信用监管,落实信用信息互联共享机制,环境违法违规、失信违约信息及时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落实环保信任保护原则和豁免政策,开展环保示范性企事业单位评定,对守信企事业单位加大联合激励力度。

  推进全民绿色生活。推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组织开展各类环保实践活动,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公共机构带头节约能源资源,带头采购绿色产品,带头推行绿色办公。积极推动“净塑城市”建设。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餐具使用。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在机关、学校、商场、医院、酒店等场所全面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建设“绿色积分”体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公众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结合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统计部门将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满意度及绿色消费等纳入统计范围。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二)强化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实施精准监管

  1.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完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技术体系。根据“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统筹谋划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扩展“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推动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建成扬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根据《关于加强江苏省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工作的意见》,逐步具备包括现场监测、实验分析和应急监测三大类106种监测能力。强化县(市、区)级执法监测、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形成与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需求相匹配的监测能力。根据各县(市、区)特点,补齐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短板,形成区域特色化差异化布局。

  构建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实施以水、大气环境为重点,重点园区企业和生态红线保护区为补充的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补网建设工程,构建重要水体水质、重污染天气、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完善水环境监测体系,根据“十四五”布局,完成新增国、省控水站建设。探索对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试点提出并对超出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更加严格的项目准入政策和污染减排措施。完善大气环境热点网格监测网络。补齐土壤地下水监测能力短板。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质量国考点位监测预警机制。建立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适应的生态质量监测监控网络,持续推进生态质量监测监控“天空地”一体化建设,实现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区、重要功能区、重大水利工程源头区等重点区域每年一次遥感监测全覆盖,加强沿江化工园区、饮用水源地、生态安全缓冲区等风险防控区域的无人机精密遥测,加快建设覆盖全市各类典型生态系统的生态地面观测站网。提升污染源排放与环境质量综合关联分析能力,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变化趋势、潜在风险“三个说得清”。

  构建重点污染物监测预警网络。提升PM2.5与O3协同监测与预警能力。配置VOCs走航监测车、重点工业园区空气自动监控站等监测监控系统,全面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监控能力。在城市主导上风向或背景区域,人口密集区内的VOCs高浓度区域以及城市主导下风向建设VOCs自动监测站点,开展环境空气中非甲烷总烃(NMHC)自动监测、PM2.5与VOCs组分协同监测,完善全市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形成全市VOCs网格化监测监控网。增强环境监测对精准治理的支撑能力,推进重点污染物溯源监测及分析工作。落实国家《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管理办法》,参与建立基于跨界断面水质的监测预警体系,强化南水北调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工业园区监测,为限值排放管理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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