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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扬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扬州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视察扬州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厚植城乡生态底色,全力打造绿色发展、美丽宜居“好地方”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相关规划计划、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扬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本规划在分析扬州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十四五”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等基础上,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扬州市生态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任务措施、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期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行动纲领。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财富积累,着力建设特色鲜明、环境优良、生态优越的美丽扬州,奋力打造美丽中国扬州样板。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国土空间保护格局逐步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

  1.生态环保有力推动和促进绿色发展

  产业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完成“地条钢”、违法违规钢铁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和钢铁去产能任务。整治“散乱污”企业1828家。实施扬农化工、联环药业、金豹皮革等城区污染企业搬迁,累计关闭退出化工生产企业462家。积极推进扬州化学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与集约发展,化工园区规划面积由22.57平方公里压减至9.6平方公里。能源结构持续优化,实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202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11.8%,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省定减排目标。“十三五”期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下降23.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下降17.0%,其中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下降27.0%。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开展油品质量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全面供应国六汽柴油。持续淘汰黄标车、老旧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和水平不断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占出租汽车总数、公交车市区总数比例分别达到90%、91.7%。水铁联运实现新突破,货物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1%。

  2.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历史性成就

  生态环境质量大幅改善。“十三五”期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持续改善。2020年,全市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36μg/m3、63μg/m3,轻度污染与中度污染天数分别为56天、12天,优良天数占比为80.1%,与2015年相比,全市PM2.5年均浓度同比下降34.5%,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37.6%,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提高12.2%。“十三五”期间,扬州市地表水环境质量逐年提升,省控断面水质优Ⅲ比例持续上升,从68.8%上升为84.4%;劣Ⅴ类比例持续下降,从3.2%下降为0,2017年以来,省控以上断面实现并保持零劣V类。2020年,9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优良比例为77.8%;3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8%,水质优良比例为84.4%;1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达到或优于Ⅲ类的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比例为100%。全市24个国、省控土壤监测点位全部低于农用地风险管制值,其中23个点位各项监测因子浓度均未超过农用地风险筛选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顺利完成2020年和“十三五”目标。2020年,全市及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等级均为良,核与辐射安全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

  蓝天保卫战取得显著成效。加强工业污染源头控制。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积极推进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截至2020年,扬州市锅炉整治工作在全省排名第一。积极推进VOCs污染治理,完成288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145项汽修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建成工业企业VOCs监控平台。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实现渣土运输公司化管理100%、渣土车密闭化运输100%,市区工地标准化防尘设施率达90%,规模以上工地视频监控率达90%,施工现场硬质化率达98%,建成区道路机扫率达90%以上。强化机动车船尾气污染控制,开展生产、销售企业机动车船污染控制装置核查和汽油、柴油、船舶燃油供应站(点)抽样检验。在省内率先配置燃油快速检测设备,加大高污染老旧运输船舶淘汰力度,依法注销环保不达标船舶营运证。

  碧水保卫战取得积极成效。断面水质不断改善。2020年,全市9个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32个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3.8%。对照考核目标,共有8个断面水质实现提升,其中仪扬河冻青桥断面由常年Ⅴ类提升至年均值Ⅲ类。5个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均达到考核要求,城市内河断面水质下降比例持续收窄至20%以下。工业污染集中治理进一步加强。全市11家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重点污水排放企业全面安装污水处理设施自动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明显,全市98条黑臭水体已全部完成整治,并对返黑返臭河道建立常态长效管控制度,推进实施专项督查整改,保证城区水质不断改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推进,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其中全市乡镇集镇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100%。安全供水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十三五”期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水源地专项整治活动,统筹推进集中取水、集中保护,仪征市拆除水源地内仪化码头,江都区核销关闭高水河七闸水源地。仪征市长江滨江、仪征市月塘水库应急、高邮市里运河清水潭、高邮市高邮湖马棚湾应急、宝应县里运河氾水、江都区里运河邵伯镇、高邮市高邮湖菱塘等水源地顺利完成达标建设任务。

  净土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基本摸清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市布设2574个农用地污染详查点位,基本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完成耕地土壤环境类别划分(其中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严格管控类耕地面积分别为4256836.70亩、45038.41亩、116.56亩)。开展了重点园区和省级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确定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769家、土壤环境影响突出工业园区2个、土壤污染问题突出区域7块。土壤污染源头预防与监管进一步加强。建立了辖区内疑似污染地块名单(55个),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制度,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46家),并与重点监管企业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建立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巩固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安消防、危化品救援等综合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成效显著。实施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行动,落实重点重金属污染物减排任务,净削减量达437.58千克,提前完成“土十条”要求削减10%的目标。开展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全面完成38家污染源整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建设实现较大突破,集中焚烧能力达12万吨/年,集中填埋能力达4万吨/年。

  3.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深入推进

  完成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校核及省级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工作。全市共划定生态空间保护区域12大类69块,总面积1362.01平方公里,其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域841.73平方公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544.88平方公里。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1个、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4个、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49个、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社区)39个。加大重要湿地保护和修复力度。“十三五”以来,全市修复湿地2.3万亩,新建湿地保护小区23个,自然湿地保护率达60.7%,较2015年提高18.2个百分点。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十三五”期间,全市成片造林18.6万亩。截至2020年底,全市森林覆盖面积达205.3万亩,其中林地面积136.9万亩;森林覆盖率15.04%,林木覆盖率24%。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全面落实“十年禁渔”部署,长江生态岸线占比从47.5%提升至56.9%。创新建设江淮生态大走廊。“三退三还”工程有力推进,2016年以来高宝邵伯湖扬州境内围网养殖面积由19.5万亩降至7.27万亩。积极开展江淮生态大走廊和沿江生态景观廊道建设,新建省道611、省道353等一批绿色通道,全市道路林木绿化率达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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