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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扬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构建污染源监测监控网络。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推动VOCs、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规范排污单位和工业园区污染源自行监测监控。在江苏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有毒有害污染物协同监测。加快推进排污企业安装使用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加快推进全市污染源用电、视频、工况等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强化在线监测监控设备的运行监管和监测监控数据的归集。督促排污单位开展自行监测,规范第三方运维市场,统一全市运维标准,严厉打击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推进市域移动源的监测,设立扬泰国际机场、扬州港、扬州市铁路货场中转枢纽及公路监测点,加强道路汽车、航道船舶污染源监测,推动机场航空器污染排放监测。实施与省、车企三级联动的机动车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建设,提高车载远程监控终端的安装覆盖面,“十四五”末实现全市50%以上具备条件的重型柴油车安装车载远程监控终端;开展船舶排放自动在线监测与遥感遥测联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试点;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码头的油气回收在线监控装置安装与统一联网,推进油品运输环节的油气回收远程监控系统建设,“十四五”末基本建成全储油单位、运油车船、售油站点的油气回收“全链条”式在线监控网络。

  推进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依据入河(入江)排污口排查溯源结果,针对工业企业、城镇生活污水、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等各类规模以上排口分步有序加装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对入河污染物源头常态化监测监控。2022年底前完成长江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自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强化环境应急监测。加强对重点工业园区和排污单位环境异常、生态保护红线区及生态空间管控区人为干扰和破坏活动的实时监测监控、预警和应急处置。按省要求推进主要油类装卸作业码头、船舶通航密集区配备水上溢油应急监测系统。

  专栏11 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工程

  1、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工程。实施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构建生态环境感知监测网络,完善大气环境感知监测体系、水环境感知监测体系等,购置无人机、应急监测无人船、便携式GPS定位仪、标准化水质应急采样装备箱、有毒有害物质防护服等应急监测设施设备。建设PM2.5与O3协同控制监测网络,和大气网格化综合监控体系,及热点网格检测站。开展省级以上工业园区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园区安装水质和大气自动监测站。推动规模以上入河(入江、入湖)排污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2、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控工程。对全市乡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加装运行监控设备。

  3、环保智慧平台建设工程。开展市、县(市、区)环保智慧平台建设,有效实现对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的实时预警和监管。

  4、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工程。对扬州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2500平方米业务用房弱电系统进行维修改造,新建环境监测实验室和环境监控大厅,以及配套的基础硬件网络环境,配齐包括现场监测、实验分析和应急监测三大类的106种监测基础装备。

  2.强化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建设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补齐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监管等领域执法能力短板,推进执法能力规范化建设。实行“局队合一”,强化综合行政执法职能。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定期培训和执法比武等手段,提升环境监督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建立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机制,健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打造一支“会管、善管、敢管、作风优良”覆盖乡镇(街道)、工业集中区的基层环境执法监管队伍。

  提高执法装备和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化执法,提升移动执法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保障。加快配置无人船、远红外、走航车、便携式 VOCs 检测仪等高科技装备,建立全市生态环境执法装备调度制度。强化“非现场”执法监管监控能力建设,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实现监管、应急、监控等工作“非现场化执法”全覆盖。

  3.强化环境信息管理能力建设

  推动构建智慧环保体系,运用大数据全面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为精准治污提供支撑。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一张网管理系统”,实现全市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数据统一采集集成和智能分析。结合数字环保信息化项目,全面推进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实施扬州市生态环境监控物联网工程,接入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云链”管理系统,形成人防+技防,融合国家、省及扬州环境信息,集环保数据链与业务工作链和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公安、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的环境管理要素于一体的环境信息资源库。实现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等,包括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控)系统、危废监控管理系统、机动车尾气监测自控监控系统等的智慧应用平台。建立生态环境市级信息化指挥调度中心和县级分中心。

  基于人工智能、AR/VR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监控预警-风险管控-应急响应等全流程自动化管理能力,重点推进沿江化工园区有毒有害物质风险管控,建设园区有毒有害物质排放风险应急系统,和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和预警平台。

  提升生态环境数据产品服务能力。加强服务门户综合应用,为各级生态环境管理人员提供环境质量、污染源全过程监控、环境执法监管数据资源等信息的统一查询与调用,实现生态环境数据资源集中管理、互联共享、统一服务。打造服务于政府应用、企业应用和公众应用专题化的生态环境数据产品,逐步建设重点业务领域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建设绿色发展评价、生态环境承载力监督评估与预警、环境形势预测类数据产品,为环境风险和应急联动、污染溯源等实际业务服务。

  4.加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结合扬州实际和国家大运河生态环境治理及长江大保护需要,考虑扬州及运河流域产业污染特征,深入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驻点跟踪研究,大力开展运河生态环境保护科技研发。发挥扬州本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优势,借力外地及大运河沿线城市生态环境科研院所的研发能力,争取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动构建大运河流域生态环境管理数据库和监管平台。

  5.加强生态环境宣教能力建设

  强化宣教队伍素质能力建设。组织专业培训,提升环境宣传教育技能。深化与主流媒体的合作,积极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策划优秀选题,批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掌握话语权、提升环保宣教的影响力。完善各级环境宣教组织机构和设施配置,落实环境宣教的标准化建设工作。以多种形式,为民众打造生态环境文化教育平台。加大生态环境宣教投入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志愿者、民间团体、协会、企业资本投入环保宣教活动。推进环境教育基地、环境友好型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环境友好型企业等绿色创建活动,发挥绿色创建示范辐射作用。加强大运河水文化的研究和宣传教育,擦亮大运河水文化名片。

  九、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题

  (一)大运河文化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题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扬州大运河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规划》,落实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水文化“五水统筹”,把扬州段大运河建设成为水清、水美、水丰、水安的世界著名水文化带和高颜值生态长廊。

  1.加强对大运河主河道两岸的空间管控

  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划定滨河生态空间和核心监控区,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在滨河生态空间内严格控制新增非公益性建设用地。将核心监控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目录。加强河道本体建设和河湖水系管理,关停沿线违规小散乱码头。限期拆除违规占压河道本体和岸线的建(构)筑物,逐步搬迁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开展主河道沿线化工企业整治提升,依法关停环保不达标化工企业,依法依规淘汰化工行业落后产能。美化滨河建筑立面,丰富沿岸景观层次,整体保护大运河沿线空间形态。涉及滨水岸线、现状地形改变的河道治理、除险加固应当推广生态型护岸的普遍应用,防止为拓宽道路而挤占河道及护岸,避免因砌石挡墙过多过高而损害原生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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