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船舶交通污染防治
加强大运河船舶用能造成的大气污染防治和沿线码头扬尘污染管控。加快建设垃圾、污水等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实行船舶污染物集中上岸、集中处理。船舶运输危险货物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大运河扬州航段运输船舶禁限航规定。运输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干线规划通航河道。
3.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采取有效措施完善大运河沿线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沿线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统筹布局建设船用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加快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和岸电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水上游览专用码头、生态骑行车道和人行步道等休闲慢行绿道系统建设,推进大运河生态旅游。
4.建立健全大运河保护机制
探索推进项目环评、总量控制等源头预防与网格化监管、环保信用评价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有效融合。加强大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卫星遥感、无人机、无人船监测等高新技术在大运河生态环境监测和质量管理中的应用。加强大运河水文化研究与保护,发扬大运河水文化。加快建立全民共建共享大运河的协同保护机制。
(二)江淮生态大走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专题
1.构筑绿色安全屏障
强化江淮生态大走廊区域空间管控。严守城市开发边界、耕地保护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城市开发边界红线,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开发强度和保护性空间。强化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实施城市蓝线规划管理,和水域岸线用途管制,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实行占用水域等效替代制度,确保水域面积不减少。自觉服从南水北调东线工程需要,全域推进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实施一批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构建更加稳固的江淮生态安全屏障。构建区域“城边、路边、水边”防护林体系,建设覆盖全域、具备不同层次功能的生态廊道体系。建设廖家沟风景林、京杭运河扬州段风景林、古运河风光带、城市环城林带等城市周边风景林带,完善新淮江公路、京沪高速、老淮江公路、沿湖大道等主要道路绿色廊道建设,在京杭大运河扬州段以及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堤岸完善水源涵养防护林带。
2.促进高质量绿色发展
实施一批高质量绿色产业项目。严格控制“七河八岛”等关键区域开发强度。加大园区外企业整治、压减、转移、转型力度,巩固深化化工行业安全环保专项整治成果。严格控制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沿岸两侧危化品码头新建项目的审批,严禁在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沿岸两侧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
3.推进大走廊“三水”共治
推进水环境全域治理。加强大走廊沿线工业、农业和生活水污染防治,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强化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放大“江河湖一水贯通”的自然生态优势,实施江河同治、水岸同治、点面同治,推进水环境“全域治理、全河湖达标”,实现江河湖风光相映生辉。
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强化用水定额管理和总量控制,严格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入河排污口管理、水资源目标责任考核等制度。开展区域河湖生态流量确定工作试点,分期分批确定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维持合理的湖泊生态水位。
持续修复水生态系统。推进湖滨、江滨生态敏感区生态修复,实施水生植物修复、退渔还湖、岸线清理等综合整治工程,逐步恢复湖滨、江滨缓冲区结构和功能。建立系统、立体、多层次的“河道-河滩地-堤岸-护坡-缓冲带”生态修复与污染物削减体系。通过沟通水系、底泥疏浚、增加基流等措施,着力恢复河湖的生态修复能力。实施水生生态养护,控制湖泊捕捞强度,严格执行休渔、禁捕制度。
4.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开展大走廊重点河湖生物多样性调查,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对重要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实施强制性保护,切实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及自然生境。建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评估与预警体系,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物种入侵。认真落实重要湖泊禁渔要求,加大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继续组织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有效实现水生生物资源增殖。
5.加强环保监管能力建设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建立生态环境监控网络。对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重点企业环境治理等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定期公布制度。在保证全面监测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的基础上,以南水北调源头地区和“高宝邵”等湖库为重点,逐步开展生物监测试点,跟踪调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长江、“高宝邵”等重点区域生态功能变化情况。建立跨界水污染事故信息共享与管理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三)落实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生态环保规划专题
紧扣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共同保护,把保护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共推绿色发展、共保生态空间、共治跨界污染、共建环境设施、共创协作机制,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完善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机制,夯实绿色发展基础,共同建设绿色美丽长三角,助力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示范区。
1.共推绿色低碳发展
协同优化区域布局。加强“三线一单”边界地区管控单元及管控要求衔接,统筹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三线一单”在环境准入、园区管理、环境执法等方面的应用,引导产业布局优化调整。
强化沿江绿色发展。推动跨江联动、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打造港航物流、绿色化工和能源基地。加快推动沿江地区制造业绿色发展,形成一批国内领先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园区、节水标杆园区、绿色供应链,培育一批节能环保龙头企业和节水示范企业。
加强区域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参与深化长三角“互联网+”环保合作平台建设,加快建设一批跨区域绿色产业园,发展壮大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等产业。开展园区污染防治第三方治理示范、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试点,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综合解决方案供应、运营管理、系统集成等综合型服务业。
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合力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建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替代。推进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气优先用于替代散煤,实现“增气减煤”。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统筹各种出行方式,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推行绿色消费,推动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推进绿色建设,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酒店、绿色商场、节水型高校等建设。
2.共保自然生态系统
共筑生态安全格局。完善江河廊道生态防护林体系,强化生态治理修复,共同推进长三角森林城市群建设。建设以大运河为重点的重要生态保护带。保护修复自然湿地,严格控制滩涂湿地围填,推进沿江沿河生态修复和景观整治,完善区域一体化生态保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