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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实施爱国卫生运动。丰富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创新爱国卫生工作组织方法。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科学防治病媒生物,减少虫媒传染病与新冠肺炎叠加风险。加强饮用水水质监管,强化消毒设施建设与管理,落实水质监测措施,确保饮水安全卫生。深入推进厕所、垃圾、污水“三大革命”,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群众保持社交距离、推广使用公勺公筷、科学佩戴口罩,培养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垃圾分类投放等健康生活习惯。加快健康城镇、健康村(社区)创建工作,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加强基层爱卫队伍建设,构建整体联动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新格局。

  2.保护重点人群健康。

  保护妇女儿童健康。实施母婴安全行动计划,加强婚前、孕前、孕产期、新生儿期和儿童期保健工作,落实妊娠风险筛查评估、高危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孕产妇死亡个案报告和约谈通报5项制度,健全救治会诊、转诊等机制,畅通急救绿色通道,保障母婴安全。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和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服务制度,探索出生缺陷重点疾病“一体化”防控模式。开展妇女健康保障行动,规范孕产妇健康管理、基本避孕服务、妇女宫颈癌与乳腺癌筛查、补服叶酸及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等工作。完善宫颈癌与乳腺癌筛查体系,建立健全初筛、诊治与救治相衔接的服务网络。加强0-6岁儿童健康管理、疾病筛查、常见病防治和饮食干预,规范高危儿专案管理,提高婴幼儿生长发育水平。做好0-6岁儿童眼保健工作,实现在园儿童视力筛查建档全覆盖。加强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管理,开展招生前卫生评价,做好卫生保健指导。到2025年,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以下,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6/10万以下。

  保护中小学生健康。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健全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将学生健康纳入全民健康体系,将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教育内容,将健康知识、急救知识,特别是心肺复苏纳入学校考试内容,每学期开设健康教育课不少于7课时。加强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健全体育课程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持续推进健康学校建设,加强学校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学校卫生工作评价标准,建立学生体质、形体、生理、心理健康素养监测、干预和评价体系。依法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预防肥胖、近视等疾病,儿童青少年总新发近视率逐步降低。到2025年,全市健康学校实现全覆盖。

  保护老年人健康。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抓好龙头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加快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医疗机构以及医养机构,推动公立医院开展长期护理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医养结合服务中心,积极发展品牌连锁护理机构。依托居家养老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护理站,推进高龄和失能老人医疗护理康复上门服务。完善医养结合政策,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促进基本医保与医养结合政策配套衔接。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患者“充分知情、自愿选择”的原则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62%,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保护残疾人健康。开展残疾预防行动,实施残疾预防综合干预,强化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大力推进康复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努力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人工耳蜗手术、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健康行动计划,加强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增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配套完善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场地设施,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康复活动,促进残疾人身心健康。到2025年,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达到90%以上。

  保护职业人群健康。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职业健康监管执法队伍,结合基层医改增强镇(区、街道)监管执法力量,完善执法装备,提升执法水平。加大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力度,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改善劳动条件。宣传职业健康知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指导用人单位做好员工健康管理,提高个体防护能力。开展“健康企业”评选活动,强化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队伍建设,加强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和管理,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对无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实施财政专项救助。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到2025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明显下降、持续下降。

  3.健全公共卫生体系

  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医防融合、平战结合、联防联控”,聚焦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重大疾病防治等关键领域,建立以疾控机构为骨干、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等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继续实施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市疾控中心基础设施及设施设备,提升流调溯源、现场调查处置、实验室检验检测以及应急处置能力。按照省定标准保障疾控专业人员用编需求,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足额保障疾控体系基本建设、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经费支出。探索建立临床医务人员和公共卫生人员交叉培训机制,提升基层公共卫生人员的能力。

  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责任。落实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依托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有条件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高标准建设发热门诊,公立医疗机构全部设立公共卫生科,配齐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疾病监测水平。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工作考核权重。创新医防协同机制,通过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无缝衔接,健全防治结合、联防联控机制。加强疾控机构对医疗机构疾控工作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控制和监督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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