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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

  3.强化综合监管能力。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全面实施执法公示制、执法全程记录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等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规范执法机构和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定期组织案卷评查,及时改正发现问题。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4.加大安全监管力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夯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隐患整改力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紧盯医疗机构门诊楼、住院楼、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和消防、燃气、危化品、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开展设施设备改造,确保安全性能完好,安全屏障坚固。

  (六)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全面落实生育政策。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制定完善配套支持措施,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有效衔接,构建生育友好的社会环境,人口出生率保持稳定,人口总量保持平衡略有增长。建立健全人口监测机制,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落实关怀措施,及时兑现各项奖励扶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保障制度,完善精神慰藉、走访慰问、保险保障等扶助关怀制度,认真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帮扶关怀工作,确保经济扶助、医疗保障、养老扶贫等关怀措施落细落实,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应有的权益。

  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强化市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十四五”期间建成市妇幼保健院。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产科儿科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规范化门诊建设,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形成以市级妇幼保健机构为主体、综合医疗机构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民营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全面打造面向妇女儿童的高质量健康服务窗口。加强孕产妇、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以高龄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体弱儿为重点强化母婴安全管理,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确保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稳定在低位水平。推进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推行HPV疫苗预防接种,推广宫颈癌筛查、诊治和救助相衔接的三级综合防治模式;规范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开展基本避孕服务,保护妇女生育能力。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开展婚孕检一体化服务,加强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减少严重多发致残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进儿童早期发展综合服务,改善儿童营养状况,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普及妇幼适宜技术,推动中医药在妇幼健康领域的应用。

  3.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落实普惠托育民生实事,实现普惠托育镇(街道)全覆盖,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促进普惠托育服务提质扩面。发展社区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实施托幼一体化服务,支持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支持各类主体兴办普惠托育机构,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健全多元化、多样化、普惠安全的托育服务体系。落实托育机构设置管理标准规范,加强托育机构监督管理。到2025年,全市建成1-2家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每千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左右。

  (七)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提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素质。围绕“十四五”卫生健康需求,建立规模适宜、结构合理、分布均衡的医疗卫生队伍。加强基层医务人员队伍建设。制定医务人员全员培训计划,分步实施全员轮训,促进适宜技术推广应用。鼓励青年人才在职攻读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鼓励二级以上医院青年人才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全面落实全科医生制度,推进全科医生在岗、转岗和规范化培训,鼓励医学生参加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推动职称政策向全科医生倾斜,引导全科医生到基层执业。加强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促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到2025年,实现基层医务人员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和岗位技能等四项素质明显提升。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队伍建设。建立中青年人才培养和支持体系,实施“百名骨干培养工程”,每年选拔100名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科研能力强、学术素质高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加快形成一支骨干人才后备队伍,促进其快速成长为学科带头人。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高层次人才培育计划,以学科建设、团队建设和创新平台建设为重点,遴选一批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人才参与或负责重点专科(学科)建设,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及国内知名医疗机构和医学院校对接,建立医教研合作关系,定期赴合作单位培训、进修、挂职。强化国际合作,选派特别优秀人才赴境外研修,促进锻炼成长,实现高端人才倍增,提升人才质量和核心竞争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并实施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支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和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建设一批名中医工作室和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实施“基层中医药讲师团”计划,依托中医院专业人才长期培训基层中医药人才。加强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加大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人员招引力度,推进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到2025年,每万人口公共卫生和卫生监督人员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卫生监督执法更加规范化。

  2.招引各类医疗卫生人才。医疗卫生人才是保障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的战略资源,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高水平建设“健康如皋”的重要支撑。大力引进高端人才。依托龙头医院大力引进地市级以上重点学(专)科带头人、医学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专家、医学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以及具有医学硕士学位的三级综合医院高职称人才等全职人才。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理念,抢抓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机遇,进一步“接轨沪宁、融入苏南”柔性引才。着力深化大院名家工作室和专科联盟建设,通过设立“名医工作室”、举办“名医论坛”等活动、实行“双主任”制等,开展务实管用的柔性引才模式,探索聘任业务或科教院长、科室主任、技术或管理顾问等合作方式,推进医院学科建设和管理能力提升。重点引进高学历人才。制定人才招聘计划,积极引进“双一流”大学医学院及其他医学院校“双一流”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重点招聘“双一流”大学医学生及其他医学院校“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继续开展大专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基层人才定向培养,每年签约70人以上。做好定向委培生接纳上岗工作,及时补充基层医务人员力量。改进方式招引人才。结合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要求,科学核定临床、医技等专业岗位人员编制,重点向龙头医院和农村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倾斜。允许招引的高端人才、高职称人才在专业岗位设置上突破现状、动态调整。在《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政策框架下,最大限度地支持用人主体开展医学类人才自主招聘,对需求量大、招聘难的岗位适当放开开考比例。拓宽人才招引途径,着力抓好定期招聘、校园招聘、网上招聘、委托招聘。对特殊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岗位高层次人才、学科团队,探索通过“一事一议”政策直接聘任。到2025年,新增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100-120名,培养省级重点专(学)科带头人4-6人、市级20-24人、中青年后备学科带头人8-10名,新增省“333”人才3人、南通“226”人才5人。新增江苏省名中医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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