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惜水资源,集约节约用水。加强长青沙水厂应急备用水源、地面水厂第二应急水源和农村自备深井应急水源的保护与建设。加强对新通扬河应急水源地的保护,持续开展应急水源地环保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应急备用水源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应急供水水量和水质安全。继续推进节水和再生水利用各项工作。强化节水宣传,不断增强居民节水意识,加强再生水工程建设管理,加大节水型设备和器具的应用推广力度,以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为核心,加强工业企业节水技术改造。
(五)构建稳定多元的天然气供应体系
加快管道投资建设,实现市域多气源保供。“十四五”期间有两条国、省际级天然气大管道干线经过海安境内,为海安市天然气利用带来机遇。一条是中俄东线天然气干线管道,从东台的后港进入海安境内,沿海安与姜堰交界处南延,从雅周镇出境至泰兴与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互联互通;另一条是江苏省沿海输气管道干线在海安滨海新区设置分输站。海安市将充分利用此契机,实现海上进口液化天然气、“西气东输”、“川气东送”等多气源供应管网,形成市域内管网统筹规划,统一调配,安全平稳供气的格局。统筹参与省规划大型储气设施项目,通过签订储气协议,落实5%年用气量的应急储气指标。
强化城镇燃气安全保障体系。全面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20条》、《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全面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城镇燃气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细化安全检查的各项指标,量化考核燃气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企业自查、管理部门督查的隐患排查制度,探索组建技术先进、手段完善的专业检测维护队伍。加强网格化社会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借助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的作用,利用网格加强对燃气的安全管理。。
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推进液化石油气行业整合。研究制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办法,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建立安全现状定期评估机制,对于达不到安全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清退出市场。鼓励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实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探索瓶装液化石油气整合方向,平衡好政府、企业和用户三者之间的关系,以政府决策为根本、市场化整合为基础,监督和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业整合。合理规划、布局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点,原则上不再新建液化石油气储配站。优先保留运营时间较短、设施新、储量大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对不满足城市建设规划、安全间距、市场需求等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进行拆除、迁建或改造成供应站,逐步减少液化气储配站总量。
完善配送服务体系、实现配送服务的统一和规范化。按照《江苏省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建立燃气主管部门与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日常联动巡查执法机制,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服务管理,督促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完善配送服务体系。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供应站、配送站由燃气经营企业直接经营,配送人员应为燃气经营企业在职人员,规范配送环节秩序。
加强使用侧管理、提升用气端本质安全。鼓励引导燃气用户安装使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实行用户档案管理,推行瓶装液化气实名制销售,推进定期入户安检制度有效落实。
提升城镇燃气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应急管理部修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编制和完善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完整规范、科学实用。同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锻炼应急处置能力,检验预案实操效果。
(六)加强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统筹地下空间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地下空间实际状况和城市未来发展需要,立足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高效安全利用和空间集约利用,合理部署各类设施的空间和规模。推广地下空间分层使用,提高地下空间使用效率。城市地下管线(管廊)、地下通道、地下公共停车场、人防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有效衔接。明确房屋建筑附属地下工程队地下空间利用的底线要求,严禁违规占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空间。
消除设施安全隐患。将消除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隐患作为基础设施补短板的重要任务,明确质量安全要求,加大项目和资金保障力度,优化消除隐患工程施工审批流程。对普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制定限期整改计划;对已废弃或“无主”的设施及时进行处置。严格落实设施权属单位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确保设施安全。
加大老旧设施改造力度。扭转“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理”观念,切实加强城市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科学制定年度计划,逐步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材质落后的老旧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设施权属单位要从保障稳定供应、提升服务质量、满足用户需求方面进一步加大设施更新改造力度。
加强设施体系化建设。统筹推进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提升设施效率和服务水平。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补齐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因地制宜推进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和建设,综合治理城市水环境。合理布局干线、支线和缆线管廊有机衔接的管廊系统,有序推进综合管廊系统建设。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引导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布局,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完善城市管道燃气、集中供热、供水等管网建设,降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促进能源和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减少环境污染。
推动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运用5G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升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搭建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设施感知网络,建设地面塌陷隐患监测感知系统,实时掌握设施运行状况,实现对地下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与预警。充分挖掘利用数据资源,提高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辅助优化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五、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
构建海绵城市空间格局。结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以城市建设空间为边界,以外为生态基质,是海绵城市的保护空间;以内为开发区域,是海绵城市的建设空间,结合市域范围内的水系、湖泊和林网,形成“生态基质、建设片区、保护斑块、水网骨架”的海绵城市空间格局。加强水体空间保护。重点保护海安市域范围内栟茶运河、焦港河、北凌河、新通扬运河、通榆河、如海运河(饮水工程)、通扬运河等7条一级河道,串场河、丁堡河、新古河、红星河、姜黄河、滩河、沿港河、江海河等19条二级河道,以及56条三级河道、465条四级河道。海安市域内的一级河道、二级河道、主要三级河道、重要四级河道、风景名胜区、历史古镇的内部河道都应划定河道蓝线。沿河道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后退蓝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8米;尚未划定河道蓝线的,在符合河道保护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后退河道上口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米。在设防洪堤的河道两侧,建筑物后退距离还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景观河段,编制详细规划时,结合景观要求根据具体情况合理确定建筑物的后退距离。构建“滨水带-护岸-河道”三大空间生态修复工程,沿如海运河、栟茶运河等及主城区内主要湖泊打造生态岸线,规划采用草、藤、灌、乔物种等组合布局的形式,改善缓冲带植被的垂直分布,构建湖岸缓冲带。加强绿色空间保护。以沿主要发展轴线为依托,以众多道路、河流沿线绿化及农田林网为基础,以中心城区绿地为核心,构建“城岗相连,碧水镶嵌”的市域绿色空间体系;形成“一核两区、三心相依、多点分布,绿脉蓝楔”的空间结构,建成碧水相连、绿带相系、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一核,是指海安中心城区内外由景观性绿地和生态型绿地共同构成的绿地系统;两区,是指海安西部结合青墩文化、水韵里下河以及各类历史文化资源营造的原生态水乡景观区,东部结合河豚及其他渔业养殖活动和现代休闲度假旅游活动打造的以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科学考察、文化体验等为主要功能的滨海特色景观区;三心,是指市域内墩头、曲塘、李堡为区域引领的生态城镇核心;多点,是指各个镇区内的绿地景观节点;绿脉蓝楔,是指沿城市重点景观河流、湖泊、主要道路设置的绿化防护带,是联系城市各个片区的绿色景观廊道。积极布局城市公共海绵空间。对城区河流岸线在保护沿岸历史风貌的前提下进行局部生态改造,提升现有河流岸线的景观功能,恢复河流植被缓冲带,加强河道污染物转移和降解,重建并恢复水生态系统。中心城区形成“一带、两环、五脉、五园、多廊”的生态系统格局,严格控制城市绿线,同时结合城市绿地、广场及停车场等公共空间布置公共调蓄设施。(一带:沿新长铁路和宁启铁路的防护林带;两环:沿启扬高速、沈海高速、204国道和北三环形成的防护林带,沿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如海运河和栟茶运河形成的滨水景观履带;五脉:焦港河、洋港河、立新河、如海运河和翻身河滨水景观绿带;五园:七星湖公园、东洲公园、城南公园、上湖公园和江淮文化园;多廊:沿中坝路、东海大道等城市主要道路形成的道路景观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