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保障安全,有效增强水风险防范能力
一、加强环境风险源头管控
强化重点环境风险源管控。以石油、化工、涉重金属等企业为重点,合理布设企业生产设施,强化工业企业应急导流槽、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等建设,合理设置消防事故水池。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完善重点环境风险源清单,实施环境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控。督促环境风险企业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重点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制度,加强环境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污染物的项目,实行严格的环境准入把关。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排放行为。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以化工园及危险化学品码头为重点,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深入开展化工园区专项整治,实施更加精准的分级管理,全面提升园区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实现重点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全覆盖。建立健全化工园区环境风险预警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集污染源监控、环境质量监控、图像监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于一体的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中心。加强园区环境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断加强环境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
加强航运监管,降低风险水平。加强太浦河、京杭大运河等航道货物运输管理,提高部门协同意识和能力;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继续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禁止船舶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推动解决船舶污染治理难题,减少流动污染源对水环境的风险和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隐患。
二、提升环境风险预警及应急能力
加强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以集中式地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和农灌引水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产养殖区等为重点,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开列风险源清单,到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自2021年起,以化工、石化、制药、造纸、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电镀、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和工业集聚区为重点,开展河湖底泥、滩涂重金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风险调查与评估,到2025年底前,建立完成累积性风险基础数据库。加强通航河段港口、码头、船舶运输以及“一废一品一库”的风险调查。
强化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将对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具有较高环境健康风险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依法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进行监督检查。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探索建立蓝藻暴发预警、毒害污染物监测、水生态环境监测评估等生态安全监测预警系统。
全面提升环境风险应急处置能力。开展环境应急资源调查,建立健全重点环境应急资源信息库,加强环境应急资源储备管理。完善应急组织指挥、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境应急保障力量共建模式。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形成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处置合力。
三、加强蓝藻防控
坚持“档、引、捞、控”并举、“近岸打捞、离岸设防”并重原则,由被动的近岸打捞向离岸防控转变,由人工打捞向机械化、智慧化转变,常规打捞向应急和常规协同转变,蓝藻处置减量化向资源化转变,推进全区蓝藻打捞治理、灭藻阱建设、应急除藻能力提升,实现蓝藻打捞能力和藻水分离站处置能力总体匹配、动态平衡。配合流域机构、省主管部门构建智能化、一体化蓝藻巡查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实现人工巡查为辅、无人机巡查为主,蓝藻、湖泛预警精准度达到90%以上。实施以水生植被恢复为核心的太湖水生态修复,推进湖滨带湿地保护与修复,控制太湖富营养化程度,降低太湖蓝藻暴发风险,提升太湖蓝藻防治与应急处置水平。加强蓝藻成因、灭藻除藻关键技术、蓝藻源头防控和资源化利用等相关技术研究攻关。
专栏6 环境风险防控工程
1、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完善环境风险企业、化工园区应急处置救援队伍,完善各级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全面提升全区环境应急监测资源调度与协调保障能力。
第八节 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水环境管理水平
一、强化水环境达标精细化管理
实施“一断面一方案”攻坚行动。明确“十四五”国考、省考断面长名单,加强“十四五”新增断面的水质达标整治。根据“十四五”国省考断面水质目标及2020年水质现状,针对全区水质波动问题突出的断面,于2021年4月底前,制定“一断面一方案”攻坚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加强“一断面一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于水质恶化的实施挂牌督办。
开展河湖断面优化整合研究。统筹优化地表水自动监测网络,增设国省控断面关联点位、行政区划交界断面,明确水质目标,细化落实乡镇考核责任和责任人。结合行政责任落实、水功能区监督管理需求等,针对现有水功能区、河长制、市控及以上断面等,提出吴江区河湖断面优化整合方案,建立吴江区水环境点位库,实现监测点位可视化。逐年开展地表水环境形势分析、水质不达标地区和工作滞后地区督导、地表水环境质量年度考核工作;探索多元化水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模式。
二、提升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
强化监测溯源。根据“十四五”省控断面、区域补偿断面清单,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站建设。重点围绕不达标断面,组织开展一级支流和入库河口门的全面排查监测溯源,安装微型水质自动站,实现实时监控预警。明确溯源监测的成果和应取得的成效,并纳入考核。参考“全省重点灌区退水排口监测点位清单”,开展重点灌区退水排口调查监测,建立重点灌区退水排口清单,并将责任主体明确到具体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