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预测
根据近年来城市化进程以及丰县产业发展状况,结合《丰县总体规划(2013-2030)》和国内同类城市经验数据,至2025年丰县县域农村向中心城区转移人口为7.19万人。
表17 2021-2025年丰县农村转向城市人口增量预测
年度 农村转向城市人口(万人)
2021 1.65
2022 1.53
2023 1.42
2024 1.32
2025 1.27
总计 7.19
平均年增量 1.44
(三)外来流动人口预测
根据丰县产业的发展基础以及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未来丰县吸引外来人口务工将会逐年增多。根据丰县中心城区2015-2020年间暂住人口统计和丰县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预计暂住人口的综合增长率2020-2025年为9%左右。在“十四五”期末丰县中心城区流动人口总数为2.8万人。
表18 2016-2020年丰县中心城区流动人口增量分析
年度(年) 流动人口(万人) 流动人口增加量(万人)
2016 1.35 ——
2017 1.43 0.08
2018 1.52 0.09
2019 1.66 0.14
2020 1.02 -0.64
数据来源:丰县公安局
表19 2021-2025年丰县中心城区流动人口增量预测
年度(年) 流动人口(万人) 流动人口增加量(万人)
2021 1.98 0.96
2022 2.16 0.18
2023 2.35 0.19
2024 2.57 0.22
2025 2.80 0.23
平均年增长量 —— 0.36
(四)预测结果
规划根据“常住人口=户籍人口+农村转向城市人口+流动人口”计算,即2025年末丰县中心城区常住人口约为38.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约28.51万人,农村转向城市人口约7.19万人,外来流动人口约2.8万人)。
第十六条 住房需求预测
根据丰县中心城区2025年人口规模,预测各部分住房人口以及租房人口。住房需求预测分为三部分:自住房需求预测、租房需求预测、拆迁安置房预测。
(一)自住需求预测
自住房人口预测由中心城区自住房增长基数、住房存量、改善型住房三部分组成。
(1)中心城区自住房增长基数:按照新增户籍人口购房需求100%,新增农村向城市转移人口购房需求100%,新增外来流动人口购房需求按新增流动人口总人数的15%计算。计算丰县中心城区自住房需求新增人口约8.16万人,新增自住房3.07万套。
(2)住房存量:2019年末商品住房库存量约为1155套,2020年一季度新销售商品住房2068套,新出让住宅类用地可供应商品住房约1273套,基本供销相抵。截至2020年底丰县中心城区商品住房累计库存5552套(66.62万平方米)。
(3)改善型住房:由于丰县人均收入快速增长,带来改善型住房需求随之增加。在“十四五”期间,丰县中心城区大概需要111.24万平方米(9270套)的改善型住房。规划结合丰县多渠道供应和保障方式,采用新建商品住房、人才住房等方式予以安排。
经计算,丰县中心城区预计需要的新增住房约3.44万套(自住房总量<3.44>=城区自住房增长基数<3.07>-商品住房库存量<0.56>+改善型住房需求量<0.93>)。
(二)租房需求预测
根据2025年末丰县中心城区新增人口为9.67万人,根据新增自住房总人口数为8.16万人,因此租房需求人口约1.51万人,预计需要的租房总量为0.45万套。规划结合公租房、商品房开发等方式予以安排。
(三)拆迁安置房预测
根据丰县中心城区《十四五拆迁计划报表》,2021-2025年应安置面积约为674万平方米,平均容积率控制在2.2,用地面积约为307公顷,以每套建筑面积115平米估算,需要5.87万套拆迁安置房。
因此,在“十四五”期间,丰县中心城区住房需求总量预计为9.76万套(住房需求总量=自住房需求套数+租房需求套数+拆迁安置套数)。
表20 丰县中心城区住房需求统计表
类型 数量(万套) 总计(万套)
自住房 增长基数 3.07 3.44
库存量 0.56
0 改善型住房 0.93
租房 0.45 0.45
拆迁安置房 5.87 5.87
丰县中心城区住房需求总量 9.76
第十七条住房需求分配
根据丰县中心城区住房需求总量9.76万套,对住房需求进行分配,主要分为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市场租房三个类型。
(一)商品住房
根据住房需求预测,预计“十四五”期间商品房需求增加约3.34万套新建住宅。根据国家居住区设计标准,平均容积率控制在2.2,建筑面积约401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182公顷。
(二)保障性住房
(1)公共租赁住房:根据丰县中心城区目前公租房现状及需求,按照现有住房基数(1040套)的15%,即160套作为每年增长量,新增公共租赁住房共计800套,套房户型以60平方米的两房和40平方米的一房为主,平均容积率2.2,10%的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用地面积约2.0公顷,通过商品住房开发配建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