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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丰县“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

  近年来,丰县政府投资建设公租房1040套,其中:第三期保障性住房和丰园小区中配建200套,第四期保障性住房盛和嘉园小区中配建150套,开发区2011年建设570套(整租给企业,由企业分配),大沙河教师公租房60套,欢口教师公租房60套。截止目前,大部分房源已分配,配租群体原为城区低保及特困职工,后扩大为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开发区570套公租房由县经济开发区进行建设、管理,目前有200余套空置,暂未配租,用于棚改过渡用房。

  2020年丰县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加大了货币保障力度和保障人群范围,从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目前实物住房保障能力有限的问题。

  表12 丰县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现状

  序号 所在小区 套数(套)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备注

  1 和丰园 200 1.20 城区

  2 盛和嘉园 150 1.05

  3 大沙河教师公租房 60 0.36 教师

  4 欢口教师公租房 60 0.36

  5 开发区公租房 570 2.28 开发区

  合 计 1040 5.25 -

  数据来源: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人才安居住房

  丰县实施人才强县战略,积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大力推进人才安居工程,采用多种形式构建“租、售、补”为一体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租赁型人才公寓共两处,分别为开发区174套,财富城35套,销售型人才公寓(盛和嘉园六期)共40套。对人才购房实施分级资金补助,符合相关条件的各类人才可按照相关分级规定申请购房资金补贴。下一步,将委托物业公司对租赁型人才公寓进行管理,同步规划建设长租公寓,同时,逐步将政府闲置房当作人才公寓对外销售,满足人才引进发展需求,筑巢引凤打造人才高地。

  5.经济适用房

  丰县中心城区经济适用房建造卓有成就,从2005年至2020年共进行了六期经济适用房建设,共建设4664套。中心城区低收入家庭需求量不大,已达到供需平衡,经济适用房还有剩余。

  表13 丰县中心城区经适房现状

  建设期数 套数(套) 户型面积(㎡) 时间(年)

  一期 956 105 2005

  二期 824 95 2008

  三期 1096 2009

  四期 856 2014

  五期 474 2016

  六期 458 2020

  合计 4664 - -

  (三)住房租赁市场现状评估

  丰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稳定。据相关数据统计,全县承租人员基本稳定在1-2万人左右。从租赁性房源看,根据丰县房产服务中心、丰县房产协会等相关统计数据分析,截止2020年底,丰县全县约0.15万处、0.75万间出租屋,以本地家庭住房的低层单间为主要出租单元,约可供应1.5万人居住,供略大于求。

  然而,随着承租人经济条件的持续改善,对租房居住也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约占承租人数40%的90后群体,更强调房屋的舒适性。另外,丰县租赁住房房源供应结构相对单一,中高端租赁房有了一定的需求,现有租赁住房条件与丰县境内商务代表、中高级管理者、创业投资者、90后高学历人才等租房主力的租房需求略有差距。

  表14 2016-2020年丰县中心城区租房人口变化

  年份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租房人口(万人) 1.3529 1.4537 1.4395 1.6926 1.0543

  增长率 — 7.45% -0.97% 17.58% -37.71%

  数据来源:丰县公安局

  第十二条 存在的问题

  (一)老旧小区问题亟待解决

  据统计,丰县中心城区现状有160处老旧小区(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2010-2020年已开展113处老旧小区改造,还有47处老旧小区有待改造。共涉及小区内332栋楼,建筑面积86.86万平方米。普遍存在缺少公共服务设施、管网破旧、缺乏消防设施,地面破损、绿化带缺失,建筑立面老化、物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中心城区拆迁安置问题任重道远

  丰县中心城区城区安居工程建设于2005年启动实施,到目前为止共涉及99个村庄拆迁安置。至“十三五”末安居工程项目总占地17070亩,总建筑面积626万平方米,涉及20244户。

  目前中心城区内还有很多村庄的拆迁安置计划没有确定具体安置地点。需要逐步推进拆迁安置工作的进行,促进城市更新的有效推进,提高丰县中心城区现代化人居环境建设。

  (三)住房管理有待提升

  “十三五”期间,丰县中心城区住房发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受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住房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建设相对滞后,社会预期不稳定;二是住房制度需要深化改革,住房供应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特别是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尚需完善;三是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尚未健全;四是需协同推进规划、设计、施工、配套等环节,进一步提升管理等级,全面提升住房建设质量。

  第十三条 住房发展形势

  (一)建立房地产平衡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稳定房价增长,让全体人民住有宜居。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要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为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因此,包括土地制度、住房制度、投融资制度和房地产税费制度在内的相关基础性制度体系的配套改革,便成为治本之道、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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