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培育和建设中高档租赁住房市场
丰县中心城区现有住房租赁市场初具规模。为进一步满足租赁市场需求,规范租赁市场管理,丰县将稳步推进中高档租赁住房建设和推进住房租赁管理体系发展。
(三)稳步推进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制度和标准
以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保障住宅项目安全、适用、宜居、绿色和耐久为目标,根据《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全装修成品住房的实施意见》《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下放既有建筑装饰装修管理工作权限的意见》《徐州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及成品住房装饰装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推进城镇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间的固定面全部铺装或粉刷完成,给水排水、供暖、通风和空调、燃气、照明供电等系统基本安装到位,厨房和卫生间的基本设备全部安装完毕,达到基本使用标准。
第四章 住房发展规划
第十四条住房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宜居”为发展目标,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建立“可预期、可负担、可选择、可宜居、可持续”的住房发展体系,引导居民住房合理消费,确保丰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十四五”期间,丰县中心城区将会迎来快速城市化阶段,拆迁安置量较大。根据国家保障性住房政策背景,结合丰县目前发展情况,确保市场租赁类住房和保障性住房规模占新增住房总量比例控制在70%-80%,以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二)普通商品房发展目标
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建设供应比例控制,特别是市场热点区域、中小户型、中低价位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供应比例,支持首套刚需家庭购买住房。根据丰县区域住房现状分布以及发展目标,分区域安排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比例,确保总量不低于80%。
(三)保障性住房发展目标
“十四五”期间,住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进一步提高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完成省定保障性住房覆盖率=28%的规划目标。有效增加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
(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目标
建设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建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制度体系。逐步推进开发区、高新区租赁住房建设发展,改善园区职工生活配套和居住条件。
(五)居住品质目标
加强对城市老旧小区的综合环境整治,重点对消防、管线、路网、环境等问题进行治理,消除居住区安全隐患,完善相关公共服务配套,增加绿地面积。完善新建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增加开发区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根据江苏省省级示范物业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及发展情况,到2025年,丰县新建商品住房专业化物业覆盖率达到100%,城市化专业化物业管理的房屋达到70%以上。
(六)质量与环境目标
不断优化住房建设规划方案设计,完善住房质量管理机制,严格住房建筑标准化管理,推进住宅产业化,积极推广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装修交付住房。根据“十三五”期间的建设比重,以及相关行动方案,结合丰县现状,到2025年,城镇新建住宅建筑中绿色建筑达标率占比达到100%,新建住宅建筑装配率(“新三板”)比重达到30%以上。
第十五条人口规模预测
丰县中心城区2025年常住人口规模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户籍人口、农村转向城市人口和流动人口。
(一)户籍人口预测
根据公安口径的数据统计,中心城区内2020年户籍人口为27.81万人。根据往年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以及参考同等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确定丰县中心城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至2025年末丰县中心城区户籍人口约28.51万人。
计算公式:
27.81(1+5‰)n=X(n=1,2,3…)
表15 2016-2020年丰县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增量分析
年度(年) 户籍人口(万人) 户籍人口增加量(万人)
2016 27.47 ——
2017 27.44 -0.03
2018 27.51 0.07
2019 27.34 -0.17
2020 27.81 0.47
户籍人口增加量 —— 0.34
平均年增量 —— 0.085
数据来源:丰县公安局
表16 2021-2025年丰县中心城区户籍人口增量预测
年度(年) 户籍人口(万人) 户籍人口增加量(万人)
2021 27.95 0.14
2022 28.09 0.14
2023 28.23 0.14
2024 28.37 0.14
2025 28.51 0.14
户籍人口增加量 —— 0.70
平均年增量 —— 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