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开展“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建设。
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开展体医结合试点工作,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
实施控烟行动。开展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建设,把各级党政机关建设成无烟机关。开展12320卫生热线戒烟服务,提升规范化戒烟门诊服务能力。
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关注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心理健康问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深入开展卫生城市、卫生村镇创建。
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
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实施中小学生视力健康状况监测,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
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
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推进医养结合,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社区、机构养老紧密结合。
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依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团队,对高危人群和患者开展生活方式指导。
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强化癌症防治知识宣传,推广有效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工作模式,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提高患者生存质量。
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倡导重点人群主动进行肺功能检测,预防疾病发生发展。
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普及糖尿病防治知识,引导糖尿病前期人群通过饮食控制和科学运动降低发病风险,指导糖尿病患者和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
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强化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知识宣传,改革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
第五节 聚焦老有所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积极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扩大优质服务供给。积极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型养老服务,基本形成覆盖全县的医养融合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高新建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比重,推动老旧小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达标,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深入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培育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增加社区嵌入式小微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供给。建立城乡养老机构结对共建机制,推进县城优质养老服务资源向农村拓展延伸。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老年人根据健康状况在居家、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发展互助型养老服务,推广“老年公寓+养老服务” “物业服务+养老服务”等模式。到2025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5%;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乡镇的覆盖率总体达到60%;普惠型养老机构占比70%以上。
提升养老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建设1所县级失能照护服务机构。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实现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落实和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有序衔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积极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推动符合要求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逐步提高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标准。
大力推广智慧养老。实施智慧养老建设示范工程,推广应用“虚拟养老院”模式。积极开发适老生活用品市场,加快发展老年功能代偿产品市场,大力发展银色经济。深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
打造老年友好环境。在全社会大力提倡尊敬老人、关爱老人、赡养老人,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完善老年人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大力发展老年教育,加强老年大学建设,提升老年生活品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推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改造,新建城市道路、公共场所和涉老设施场所无障碍化率达100%。
专栏7 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工程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工程。推进养老设施规划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末,养老床位数力争达到每千名老人48张,床位总数达到5232张以上;日间照料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70%的以上农村;加快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发展智慧养老社区。
第六节 聚焦住有所居,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增强住房保障能力、优化住房保障体系、提升县城发展质量,更好地满足居民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和安全需要。
强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转向以租赁补贴为主。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其通过市场租赁住房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严格规范保障性住房投资运营和准入退出机制。到2025年基本实现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申请对象应保尽保。
全面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全面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应与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结合。加快有序推进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摸清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区分轻重缓急,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重点改造完善小区养老服务用房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医疗、托育等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及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
深化农村危房改造。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标准,重点补助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其他脱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户。落实建设基本要求,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完善档案管理,推动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通过农民自筹、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与社会参与等措施,力争到2025年做到农村危房全面清零。积极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要求,全面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水治理,推进基础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和农房立面改造等,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长廊,分类提升村庄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