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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津市宝坻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非营利性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将老年人护理照料、残疾人生活康复等作为重点服务领域,加强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服务的推广与应用。依托养老助残设施,支持多种方式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科普、配置服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促进康复辅助器具进家庭进社区进机构。

  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基本建立家庭为基础、机构为支撑、“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动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机构与精神卫生福利、残疾人康复、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服务对接、场地共用、资源共享,培育可复制、可推广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模式。

  第四节 深化殡葬管理和服务改革

  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制度。为满足市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持续推行惠民殡葬服务,继续实行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加强公办殡葬服务单位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发挥公办殡葬服务单位示范引领作用,保障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推动将殡仪馆、公益性骨灰堂等设施建设纳入有关规划和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推动京津冀殡葬工作协同发展,宣传骨灰撒海工作,推动三地骨灰节地生态安葬标准落地和实施,扎实推进区域殡葬违法行为联合处置。

  加快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整合殡葬服务资源,制定区级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优化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公益性骨灰堂等公益性殡葬服务设置布局,加强区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范使用天津市殡葬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完善殡葬死亡数据信息,拓展线上服务渠道,提升殡葬管理系统利用率。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依法规范公益性骨灰堂、公益性公墓等设施管理,促进殡葬服务均等化。规范殡葬服务管理,推动落实多方监管责任,加强殡葬用品市场和殡葬服务机构监管。建立健全殡葬领域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深入推进丧葬习俗改革。推进文明祭扫,利用中元节、寒衣节等群众集中祭扫传统节日,开展“都市文明·集体共祭”系列活动,全面推行“简约祭扫”,继续推行“代祭”“代扫”等暖心便民服务。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生态文明殡葬活动,扩大官网祭扫平台、倡导开展家庭追思会,深入推进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推行骨灰格位存放、小型墓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鼓励引导公益性公墓开发免费可循环使用的节地生态安葬专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

  第五节 加强婚姻收养服务建设

  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打造便民、高效、优质的婚姻登记服务窗口。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建设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养。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完善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做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和“跨省通办”工作。

  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加强婚前指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减少婚姻家庭纠纷。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室(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建设,拓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途径引导社会组织、专业队伍等,面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反家暴教育、生活减压和社会支持等预防性专业服务。

  扎实推进婚姻改革。鼓励和推广集体婚礼、纪念婚礼,倡导健康文明、简约适度的婚俗文化。加强婚姻登记场所婚姻文化建设,倡导新人抵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营造良好社会风气。

  完善收养登记管理。落实完善收养评估制度,全面实施收养评估,促进收养评估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严格依法登记,切实保障被收养儿童权益。

  第六节 优化行政区划管理与服务

  加强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天津市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抓好行政区划法规政策宣传贯彻,加强党的领导,强化顶层设计,不断提升法治思维,维护行政区划法治权威。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区划政策体系,完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实地调查等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规程,规范调整酝酿、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程序,抓实效果评估,提升行政区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因地制宜优化行政区划设置。顺应城市发展规律,满足现代化城市管理需要,遵循规模适度、管理科学、服务高效原则,不断优化全区行政区划设置,优化市域空间结构,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效能。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优化街道、镇行政区划设置,促进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增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主动适应新型城镇化,促进镇向街道改制,稳步推进城市化进程,增强优势区域的聚集和规模效应。配合京津冀区域发展战略布局,为形成优势互补的高质量发展区域经济布局创造条件。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区界联合检查,周密制定联检计划及实施方案,开展内业检查和外业踏勘等工作,组织开展区界界桩更换,及时妥善解决联检发现的相关问题,按时完成行政区划变更后勘界工作。推动全区街道、镇全面勘界,强化界线管理日常监管和制度建设,持续推进界线管理向街镇延伸。强化管界治界,实现界线管理常态化,增强边界地区干部群众遵守法定行政区划界线意识,为边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提升行政区划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行政区划基础数据和要素收集整理,完善行政区划基本信息,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的行政区划服务。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逐步推动传统界碑智能化,提升行政区划管理服务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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