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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天津市红桥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

  二是以数智制造为突破,打造经济增长极。以“数智技术”为引擎,加速与传统领域的融合创新,推动文化创意、商贸服务等传统领域创新升级。依托红桥区在文化创意、商贸服务等领域的产业基础,充分发挥艺点意创等龙头企业作用,聚焦数字文创、智能装备和新型电商等领域的设计、生产、营销技术,重点承接京津冀地区产业转移资源。鼓励圣威科技、天鼓机械等生产企业推进生产制造技术改革,以新兴制造加工技术创造数智新产品和新模式,激活红桥传统产业发展新动能。

  三是以数智应用为依托,打造未来城市区。深度推进数智技术在红桥区文旅、医疗、能源等领域落地,打造红桥区数智文旅、数智医疗、数智能源系统,以数智技术带动新业态集聚,打造红桥未来城市区。建立集文旅、能源、医疗、政务等城市服务为一体的数字化应用网络,支持卓朗数字经济产业园、旭海大健康总部及智能厂区等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示范带动“数智技术”在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新模式方面的创新,形成产城融合、技术应用融合发展的新格局。

  四是实施示范试点建设工程。聚焦数智化技术应用的关键环节,在基础条件较好、需求迫切的领域,围绕数智产品全生命周期,明确示范试点项目、行业标杆企业遴选标准和机制,研究制定示范经验移植、推广模式。实施数智示范试点工程,评选在技术开发、技术转移、产品开发应用等方面具有引领性和代表性的建设主体,建设数智示范(试点)企业、建筑、街区等,推动建设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在出行、消费等领域的应用。加强示范试点推广,组织开展典型案例评选,对典型案例成果进行宣传推广,增加行业应用影响力。

  (五)发挥院所平台优势,实施创新性载体培育计划

  一是引导孵化器、众创空间专业化发展。鼓励科技领军企业、高校院所围绕优势专业领域建设拥有创新源头、资源共享基础好、产业整合能力强、孵化服务质量高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将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孵化器毕业企业重要考核条件。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根据新增大学生创业企业户数和新增企业招用人数,在自然年度内再给予支持实施动态管理,强化绩效评估,做到有进有出,良性循环,择优支持。

  二是着力发挥科研院所引领辐射效应。鼓励高校及科研院所发挥科创优势,加大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梳理区内大院大所的科创存量资源,逐步形成并定期更新红桥区科创资源清单。探索高校、院所与企业的“一对一、点对点”专业科技服务模式,鼓励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对院企联合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重点扶持区内科研院所面向市场不断开发科研成果,通过科技成果产业化孵化一批“专精特新”科技型中小企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产业迅速发展。全力支持中船重工七零七研究所产业创新联盟建设;支持中海油化工设计院产业优化布局,鼓励其子公司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三是大力开展“以商招商”。整合利用闲置楼宇资源,通过构建良好共生生态,孵化、引育、带动科技型企业发展壮大。对市场前景好、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强、经济发展支撑力大的重大项目,通过“一事一议”确定相应扶持政策。鼓励各类产业园、孵化器等载体积极培育、服务高企。

  (六)建设协同创新网络,提升红桥区创新策源地位

  一是强化区域协同创新能力。引导科创资源转移,强化与北京地区科技创新资源的对接,细化资源转移实施细则,加强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红桥区与北京专家交流机制,鼓励红桥区与北京的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项目技术联合攻关机制,推动两地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项目合作。强化协同转化能力,培育和引进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及品牌机构,助力北京成果在红桥产业化,构建“创新在北京,产业在红桥”的科技创新模式。

  二是积极推进各类科创资源对接。推动产学研资源对接,摸查红桥区科技主体需求,挖掘合作潜力,推动卓朗科技等头部科技企业与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院校深入合作,有效对接校企、研企、校研等产学研需求,制定产学研对接计划,实现常态化产学研对接服务。大力推广“企业出题、高校院所破题、政府助题”揭榜机制,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鼓励产业链上中下游的企业联合、社会资本共同参与、不同市场主体协同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动上游数字技术、智能技术等技术开发企业与电子商务、智能制造等中游企业合作,推动红桥区内部资源的流动,实现双向共赢。

  五、规划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科技部门负责规划的全面协调推进工作,研究提出统筹解决有关问题,推动工作落地落实。不断强化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科技创新项目盯引机制,密切跟踪研判项目动态,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和落地。

  (二)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科技创新管理治理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区各层面科技创新宏观决策的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建立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多元共治的创新治理模式;发挥社会各界和智库机构对创新觉得的支撑作用,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三)建立考核监测机制。加强科技企业统计分析工作,对全区科技企业发展状况及时进行跟踪和研究。结合实际,制定细化配套政策和任务清单,加强规划实施的督查考核,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划的实施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规划宣传,使企业深入了解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制定科技企业服务手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积极促进科技型企业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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