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积极推进高中特色多样化发展。以学生全面、个性发展为目标,促进高中教育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扩大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构建多样化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优质特色、创新协同、开放有序的普通高中教育体系。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
5.建设高标准高质量的现代化特殊教育。大力推进融合教育发展。进一步优化特殊教育供给,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实现残疾儿童能够在公平、包容、尊重的环境中接受适宜而有质量的教育。优化资源布局,完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和区特殊教育研究中心标准化建设,打造东城区特殊教育品牌。加大专项经费投入,鼓励和支持幼儿园、残疾儿童康复和福利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等实施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高标准高质量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和残疾学生高中阶段教育;完善残疾人终身教育体系。
6.促进儿童科学素质提升。发挥家庭的作用,开展学前科学启蒙教育。实施青少年科学素质行动,向青少年普及科学知识、培养科学兴趣,提高科学素质。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人才,打造以赛事为核心的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科学教育活动。
7.推进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研究示范区的引领作用,实施“家校共育·2035”工程,推动构建“共谋、共建、共生”家校社新型关系。推广“好家长必修课”“十平米阅读”“家庭领读人”等工作品牌。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教师协会建设,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常态化开展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等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8.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通过多种形式的人文、学校文化建设和校园文化活动,推动学校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增强校园文化软实力。开展“冬奥知识进校园、冬奥冠军进校园、冬奥志愿者进校园、冬奥比赛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吸引带动全市青少年接触并了解冬奥文化、感受冰雪运动魅力。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构建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和团结友爱的同学关系。
(四)儿童与福利: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全面提升儿童福祉水平
主要目标
1.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机制,建立和完善区政府主导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协调机制的职责角色和工作程序。
2.多元化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持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托位数量。
3.实现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稳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4.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标准不低于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60%。
5.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和覆盖率。
6.巩固提高社区儿童之家有效覆盖率,儿童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策略措施
1.加强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机制建设。建立健区政府主导下的儿童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加大公共财政对儿童福利事业的投入力度,相关经费纳入各级政府预算。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实现全覆盖,社区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现全覆盖。落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管理和发展政策,促进基层工作队伍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
2.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强化政策和资金引领,完善社区照护服务设施,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研究用人单位在公共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的支持措施,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家庭托育服务发展,支持家庭照料、家庭互助等婴幼儿照护模式。鼓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根据家庭不同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托育服务。
3.加大儿童医疗保险和救助力度。实现儿童医疗保险全覆盖,健全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全额资助符合条件的特困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儿童、重度残疾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贴政策。
4.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坚持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和教育资助救助,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加强儿童家庭监护指导和送养指导。探索因特殊情况或突发情况暂时无人抚养儿童的临时照料、关爱服务模式。进一步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系统能力的建设,防止流浪儿童再次伤害与再次流浪。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通报机制,避免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在外或走向犯罪。
5.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兜底保障机制,将疑似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服务范围。加强0—15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衔接,提供手术康复、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置等一体化康复服务。依托社区康复培训学校,宣传普及康复知识,开展居家康复指导。强化残疾儿童居住支持服务、社会生活服务和康复服务,为残疾儿童就近康复提供便利条件。积极探索“互联网+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运行模式,完善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信息数据系统和管理系统。
6.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政府主导,部门统筹,社区公共服务机构、驻区单位、社会组织多元参与,共同建设儿童之家的工作格局,巩固提高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完善儿童之家建设标准、工作制度、和管理规范,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升儿童之家管理和使用效能。把儿童之家纳入社会治理范畴,发挥社区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及相关社会组织等力量作用,为困境儿童和留守儿童提供关爱保护基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