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落实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推动落实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六)儿童与环境:优化促进儿童成长的环境体系,助力儿童全面发展
主要目标
1.大力宣传、普及和践行儿童优先理念,形成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提高儿童图书阅读率。
3.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城区建设,开展儿童友好示范创建工作。
4.持续抓好环境卫生整治,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
5.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生态文明教育。
6.促进儿童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讲述儿童发展的东城故事。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化和保障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对儿童权利的认识。在制定纲要规划、配置公共资源、部署开展工作时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将为儿童提供更多安全、友好的公共设施和活动场所作为街区规划、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推动对城市公共空间和公共设施的适儿化改造。
2.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达权利。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培养儿童参与意识和能力。涉及儿童的政策制定、实施和评估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听取儿童意见。将儿童参与纳入学校、校外教育机构、社区工作计划。支持共青团、少先队、妇联等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加强学校班委会和学生会建设,畅通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渠道。广泛开展儿童参与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
3.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面向儿童的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文化产品。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和文化艺术机构、团体、场馆为丰富儿童文化、科技、娱乐活动提供有力支持,保证儿童充足的游戏、活动空间,满足儿童精神文化需求。培育儿童文化品牌,持续推进书香校园、书香家庭、十平米阅读等创建活动,拓展阅读资源,培育阅读文化。
4.探索开展儿童友好城区创建工作。以“社会政策友好、公共服务友好、权利保障友好、成长空间友好、发展环境友好”为目标实施儿童发展战略,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支持、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开展儿童友好现状评估,编制实施建设儿童友好城区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国内外儿童友好城区建设交流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儿童友好示范创建工作。
5.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建立空气污染、水污染等城市污染监测和防治体系,确保儿童生存环境的健康。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降低环境对儿童生存的伤害。基本保障儿童活动公共绿地面积、公共活动场地面积,建设绿色宜居的生态家园。
6.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文明行为教育。落实《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拓展礼仪、环境、秩序、服务、观赏、网络六大领域公共文明引导行动,增强儿童公共意识、规则意识。抓好“光盘行动”“空调调高一度”、文明祭扫、控制吸烟等活动,鼓励儿童养成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
7.促进儿童发展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立足首都功能核心区建设,吸收借鉴国际社会在儿童领域的有益经验,落实与儿童发展相关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在践行“儿童友好”的框架内深化儿童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讲述儿童发展的东城故事,共享儿童发展的东城智慧。
(七)儿童与法律:健全法治保障体系,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主要目标
1.落实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2.加大普法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以及全社会保护未成年人的意识和能力。
3.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预防和严厉打击针对未成年人一切形式的暴力违法犯罪行为,降低针对未成年人的暴力犯罪侵害率。
5.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完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分级干预制度,降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和比重。
6.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司法工作体系满足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7.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网络,保障有需求的未成年人依法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未成年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修订《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北京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等法规,逐步完善儿童权益保护政策法规体系。
2.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儿童普法教育纳入学校日常德育工作中。建立适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借助东城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副园长平台,重点面向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展普法宣传进校园活动。开辟普法网络课堂,应对疫情新形势下的普法宣传教育。围绕校园安全教育、反对校园暴力、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健全未成年人参与法治实践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