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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

  佳木斯市“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

  为切实做好黑土耕地保护工作,更好的发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按照《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耕地保护条例》《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三五”期间取得工作成就

  “十三五”时期,我市大力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根据不同区域黑土地土壤质量现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土、肥、水、种及栽培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形成了黑土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格局。全市黑土耕地面积稳定,质量等级平均为4.38级,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38.02克/千克;秸秆翻埋还田或深松地块耕层厚度达到30cm以上。

  (一)建立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认真学习贯彻《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黑政办规〔2018〕41号)文件精神,编制《佳木斯市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成立市县两级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小组,加强对黑土地保护和利用,全力开创我市黑土地保护和农业持续稳产高产新局面。

  (二)维持黑土地总体数量保持不变。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市属耕地面积保持在1925.3457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252.65万亩,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面积1295.7万亩。严格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原则,严格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三)加强农田薄弱基础设施建设。以“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01.7万亩。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坚持“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先上后下、先坡后沟、沟坡兼治”原则,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优化配置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农艺措施,改善小流域农田生态系统,提高黑土地生产能力。实现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面积445.09万亩。加强高效节水灌溉建设,农田有效灌溉面积704.8325万亩。

  (四)完善黑土耕地保护模式。大力推进科学轮耕制度,将秸秆还田作为提升黑土耕地地力的重要措施,旱田以“一翻两免”为重点,平均每三年深松一次。根据不同积温条件和土壤类型,因地制宜形成了翻埋、碎混、覆盖等三种秸秆还田方式;水田以“一翻两旋”为重点,形成翻埋、旋耕和原茬搅浆等三种秸秆还田技术。坚持农机农艺融合,装备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0.57万台,累计实施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面积632.36万亩,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有力促进黑土地休养生息,恢复元气,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强化化肥农药科学使用,改进施肥方式方法集成推广高效施肥、绿色防控技术。加强重大病虫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推广现代植保装备,推进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截至2020年底,全市测土配方施肥累计推广面积839万亩,覆盖率达到90%;化肥减量示范区面积9万亩,化肥减量3%;农药使用量6391吨,比2015年减少1418吨,减幅18.16%。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和农用残膜回收处理试点示范。大力推进种养结合,加快农牧循环发展,2020年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6.22%。

  (六)增强黑土地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借助省黑土耕地保护科研、教学、推广、监测体系,为测土配方施肥、肥料质量检测、土壤肥力监测和农业环境监测等提供科技支撑。全市设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点271个,实现6县(市)4区耕地质量调查全覆盖。

  (七)提高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坚持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有效遏制黑土地水土流失、风蚀沙化和耕地质量下降势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722万平方公里,为“十三五”规划治理面积的100.83%。其中:实施4类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工程治理水土流失234.12平方公里、侵蚀沟167条。推进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和修复,改善黑土地生态环境。全市累计造林35.54万亩。

  (八)提高粮食综合产能。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化生产水平。截至2020年底,全市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到4万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到747万亩。2020年,全市粮食总产量达到220.79亿斤,实现十七连丰,稳固成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压舱石”,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十四五”期间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把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打好净土保卫战,依靠科技进步,加大资金投入,调整优化结构,创新服务机制,统筹推进工程、农艺、生物“三大举措”,加快构建管理监督、政策支持、科技支撑、制度规范“四大体系”,做好黑土耕地保护“加减乘除”,改善黑土耕地设施条件、内在质量、生态环境,切实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基础,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用养结合、保护利用。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统筹粮食优质增产、畜牧业发展、农民增收和黑土耕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和生产布局,推广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技术,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

  2.坚持突出重点、综合施策。以黑土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为重点,统筹土、肥、水、种等生产要素,综合运用工程、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确保黑土耕地保护取得实效。

  3.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积极推进多种保护利用模式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认真总结试点经验,有效衔接相关投资建设规划,集中资金投入,推进连片治理,做到建一片、成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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