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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佳木斯市“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

  (三)平原旱作区。

  平原旱作区,地势平坦,连续多年高强度耕作,土壤养分偏耗大,化肥施入量多,耕作土壤健康质量下降。

  工作原则:耕层培育,设施配套。主要方法:改良增肥,遏制有机质含量下降与土壤酸化,实施保护性耕作技术增厚耕作层,扩大高标准农田面积,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一是通过田块整治、农业基础设施配套、农田防护系统建设,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占比。二是扩大保护性耕作面积。采用秸秆条覆盖间隔深松和玉米大垄苗带休闲轮作技术,配合间歇型深松、增施有机肥和玉米—大豆轮作等技术,建立以组合耕法和组合式秸秆还田方式为特征的绿色化耕作模式。三是部分低洼内涝区域,耕地质量参差不齐,耕层变浅,化肥施用量大,有机质含量下降。能退耕还湿的坚决退耕还湿,确保行洪畅通、生态友好,为自然水系疏导预留空间,避免或减轻洪水灾害危害。

  (四)平原水田区。

  平原水田区可分为井灌水田区和灌区水田区。存在土壤结构不良、透水性差、养分低,土壤酸化加剧的问题。

  工作原则:兴修水利,用养结合。主要方法:完善灌排设施,实施以水稻秸秆还田增碳保肥为主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消除土壤障碍因素。一是在地下水下降较快的井灌水田区,引地表水灌溉,避免地下水过度开采;完善灌区田块灌排体系,配套输配电设施,大力推广节水灌溉。二是以秸秆还田为核心,采取秸秆粉碎翻埋还田、原茬旋耕和原茬搅浆整地,水田推广“三江模式”,提升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

  四、黑土地保护措施

  (一)工程类措施。

  1.耕地保护工程。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强化土地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核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二是在“两区”优先开展耕地保护工程建设。优先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开展耕地保护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两区”范围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两区”耕地用途管控,确保“两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

类别

任务

预期目标

耕地

数量

严控耕地保护红线

确保完成规划期内黑土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专栏2耕地数量管控工程

  2.水利化建设工程。一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灌区工程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型泵站更新改造、旱田节水灌溉等工程。优化灌溉布局,调整用水结构,大力推进地表水置换地下水,提高灌溉保证率,科学利用水资源,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达到绿色生产规范要求。二是发展节水灌溉。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本前提,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合理确定农业发展目标和农业生产布局。在水资源超载区,退减不合理灌溉面积。严格控制井灌稻发展,推广水稻节水控灌技术,增加有效灌溉面积。调整种植结构,推广旱作节水技术,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转变用水方式,节约利用水资源。

  3.田间配套建设工程。一是完善农田输变电设施设备。对适合电力灌排和信息化管理的农田,依托农电改造骨干工程,铺设高压和低压输电线路,配套建设变配电设施,为泵站、机电井以及信息工程等提供电力保障。二是完善田间路网。优化田间道、生产路布局,合理确定路网密度,整修和新建田间道、生产路,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桥涵等固定或移动附属设施。原则上以现有路改造提高为主,适当拓展连通路和断头路,满足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产品运输。三是实施土地平整工程。按照田、水、路、林整体配置和农机生产要求,进行田块田面平整,适当调整田块规格,削高填低等,完成地表平整度、横向地表坡降和纵向地表坡降三项任务,使田块规格达标,耕作田块平整,连片成方。四是加强农机化建设。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行动,全面提升作业机械动力、作业效率和质量标准。发挥农机补贴政策导向作用,加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生产急需的农业机械推广和使用,装备大中型动力拖拉机、秸秆粉碎机飞翻转犁、免耕播种机、深松整地机、有机肥抛撒车等配套农机具,提升农机装备配套水平,主要农作物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

  4.监测信息化工程。一是建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评价。开展黑土耕地现状及环境质量详查,建立黑土耕地保护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覆盖主要土壤亚类的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利用现有设施条件,建设田间监测小区。二是完善生物灾害预警防控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反应快速、用药减量、作物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现代植保体系建设。三是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开展产地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化水平。

  专栏3 监测信息工程

类别

采取措施

预期目标

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体系

建立健全黑土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和调查点,分类型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期监测研究站;探索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定位技术和遥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建立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建立完善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体系。

实施效果评价

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效果评价;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

建立黑土地保护效果评价体系。

  5.农业生态建设工程。营造农田防护林、“四旁绿化”,建立高标准农田绿色屏障,防止风蚀水蚀。禁止在十五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对十五度以上已经开垦并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制定退耕计划,逐步还林、还草。在十五度以上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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