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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纲要,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实际编制,主要阐明 “十四五”期间,铁岭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推动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关键规划,是未来五年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行动指南,其对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现更加幸福美好新铁岭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十三五”发展成效

  1、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明显加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提高。城市路网更加畅通,大力解决行车难和停车难问题,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62平方米,城区道路面貌和市民出行环境得到了显著改善。“十三五”期间,我市新建道路45条,新增32.15万平方米,改造道路187条,改造163.52万平方米,新建停车场6个,新增停车位1358个,居住区停车泊位与小汽车拥有量之比8%。供气系统进一步升级,新建和改造燃气管网678.62公里,供气能力达到250万m3/日,燃气普及率达到92.52%。为了保障城市供气安全,清理占压管线19处。供热系统改造力度持续加大,城市供热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居民过冬满意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十三五期间,改造供热老旧管网427.5公里,拆除供暖燃煤小锅炉115台,新建热电联产热源厂3座,新增供热用户9.51万户,截至2020年底,全市供热总面积达6684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率达到99.5%,比“十二五”期末提高1.8个百分点。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新建供水管网83.89公里,新增用户6.6万户,供水能力达到44.65万m3/日,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6.07%,改造城市供水管网104公里,供水管网平均漏损率降到11.99%;城市排水管网不断完善,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成效显著,解决城市关键积水点位16处,新改建雨水泵站5座,大大提升城市排涝能力。环卫设施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面积逐步扩大,提升保洁服务水平,增加市容环卫专业车辆196辆,生活垃圾收集站6座。中心城区主要街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4%,新建小区配套环卫设施配置率达到100%。垃圾处置体系不断优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不断完善;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对全市城区3789家餐饮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印发宣传单1.4万份,制定了《铁岭市餐厨垃圾管理制度》,多次对各县区餐厨垃圾收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确保餐厨垃圾收运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城市生态景观和园林绿化面貌一新

  城市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实施重点河湖生态修复工程,改善柴河流域生态环境,“十三五”期间,实施河湖岸线生态改造工程、客水明渠治理工程、莲花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银州区柴河南岸区域污水口整治工程。黑臭水体成果得到保持,制定《铁岭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地级市建成区零黑臭水体成果得到保持,排污许可证制度稳步推进。园林绿地结构不断优化,为了更加准确、全面了解掌握中心城区各类绿地分布情况,开展绿地普查工作,对各项绿化数据进行更新和拓展。对绿化提档升级,对文化园、驻跸园、惠丰园、白塔园进行维修改造;对天水河两岸、凡河两岸、城区主要街路进行绿化补植;城市建成区绿地面积26.09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率为37.2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3.95平方米。

  3、城市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十三五”期间,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提升。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成立了市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出台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完成了机构设置,标志着铁岭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迈出重要一步,2019年底,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根据城市管理的重点地区、主要街路违法行为易发点等因素,结合行政区域、执法监督力量等对城市建成区按照严格控制、重点管理、一般管理方式,形成了全市城管执法行政区域分类管理台账,并在此基础上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逐步探索精细化管理新模式。城市面貌焕然一新, 2020年,制定了《铁岭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年(2020—2022)工作实施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着力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实现中心城区城城市管理水平和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出台了《铁岭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四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和《铁岭市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意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落实相关要求;公布了铁岭市生活垃圾分类品种目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凡河新区如意湖街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包含7个生活小区、34个公共机构和28家企业,覆盖2.7万户居民,共投放700余个分类收集设施;各县(市)区建立了垃圾分类督导员、分拣员队伍,指导各垃圾分类试点开展相关工作,并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制度充分落实,结合《铁岭市城市管理年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铁岭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暂行办法》,提高文明施工水平,确保全市建筑施工环境整洁有序。

  4、住房保障事业和居住环境持续推进

  多渠道解决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实现本地区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保障能力范围内得到保障,促进解决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等新市民的住房困难,不断增强困难群众对住房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截止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 35 平方米。大力推进公租房货币化补贴,逐步提高住房保障能力和覆盖范围,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291户,分配率达到97%。棚户区改造工程完美收官,在“十三五”期间,继续执行《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房屋征收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铁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科学制定征收方案,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在棚户区改造中加大货币化安置比例,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按照“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如期完成”的原则,共计改造棚户区6870户;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大力推进,坚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十三五”期间,我市共计维修改造老旧小区123个,惠及居民58956户,同时我市以老旧小区维修改造为契机,以昌图县为试点,逐步推进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通过维修改造基本实现老旧小区“补齐设施短板、提升居住品质、完善社区治理、促进多方融合”的总体目标。物业管理水平显著提高, 物业管理覆盖面进一步扩大,物业整体服务质量得到提升,十三五期间,起草制定了《铁岭市物业管理工作百分考核办法》和《铁岭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对物业管理部门进行考评;截止2020年末,全市城市住宅小区1717个,其中实行物业管理住宅小区1460个,全市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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