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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昌图县自然资源综合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

  自然资源综合发展规划“十四五”规划

  昌图县自然资源局

  二○二○年八月十七日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十三五”期间,昌图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关心指导下,全局上下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努力破解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坚持服从服务于昌图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五年中确定的大事、实事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昌图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1、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步开展。全面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改革部署,成立了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农村宅基地自愿退出机制试点全面启动,土地规划评估和动态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差别化用地政策得到落实,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参与了土地整治,既保数量更保质量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完善,批而未供土地开发利用政策、征地程序得到完善和规范,不动产统一登记组织机构积极筹建,审批时限全面压缩,下放了土地管理权限。

  2、重点项目用地得到全面保障。全县各级自然资源部门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促发展”,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服务。五年来,已获省政府批准用地183.7865公顷,其中耕地132.7797公顷,确保了换热器基地等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落地。通江口大桥、古榆树大桥、辽河生态文明示范区道路、西二线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

  3、耕地保护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将耕地保护纳入政府绩效考评范围,并作为“一把手”任期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离任审计制度。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确保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位。

  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厅对耕地保护工作的新要求,全面落实了各项保护制度,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全面完成,耕地补充做到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保证耕地均衡分布在全县各镇(农、林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项目等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个平台”建设扎实推进。

  “十三五”期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市政府下达的我县耕地保有量任务为31710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84500公顷,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4、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断提升。深入落实节约集约各项制度,实行了土地利用动态巡查机制,实现了全范围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了土地节约集约专项督察,闲置土地处置全部到位。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全面铺开,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序推进。通过城乡存量国有建设用地挖潜、闲置低效用地开发、拆村并屯腾出集体建设用地和棚户区拆迁改造等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全面推进县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5、地质调查工作取得加快进展。地勘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尤其是商业性矿产勘查发展迅速。重点开展煤气、水泥石灰石、地热等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全县基本安排了不同程度的调查评价与勘查项目或开展商业性勘查。完成了区域水文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地质调查等工作。商业性矿产勘查项目也在逐年增加,提交了水泥灰岩、饰面石材、大理岩等一批资源储量。

  6、矿政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促进整装勘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55号)精神和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规范矿政管理,五年来,全县共办结采矿权延续登记发证、变更登记60件,通过有偿评估,共收取探矿权、采矿权价款200.91万元;征收铁煤集团矿产资源补偿费7675.77万元。

  7、矿山生态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按照法规先行、制度创新、稳步推进的思路,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实施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初步建立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运行机制和资金筹集机制;实行矿山闭坑抵押金制度和地址灾害评估准入制度,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智力全面展开并日趋加强,并在实践中探索积累了矿山生态治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和废水废渣综合治理与利用等方面的技术经验。随着规划的实施,原来分布在城市周边、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和主要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内影响景观的矿山大部分已经关停,全县矿山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二)“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开发利用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发展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发展的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下将给自然资源管理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

  1、自然资源供需条件转变

  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总需求仍然居高不下,生产性需求趋于减少,生活性、生态性需求显著增加。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偏重生产性。农业的“生产导向”导致耕地过度开发,工业的“生产需求”导致城镇工矿用地过度扩张,用地比例偏高。进入新常态,对建设用地的需求虽然有所减缓,但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基础设施和生产用地需求仍然很大。与此同时,适时适度生态退耕提上日程,“人的城镇化”和“人的新农村”建设,推动生活生态用地需求快速增长。新常态下要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要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布局,切实发挥好自然资源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和补齐发展短板的支撑保障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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