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小矿山数量,走联合重组、规模经营的道路。对小、散、乱、差的矿点开发依法逐步予以取缔,把资源配置给优势企业开采。
优化重组、限定最低开采规模。根据矿区范围内矿床规模确定开采规模,保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区储量规模相适应,实施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根据矿区开采条件和建成矿山实际情况,重点对小而散的水泥用灰岩、大理岩、建筑石料等建材非金属矿山进行优化重组,形成规模化矿区,压缩矿山总量,限定最低开采规模。
优化矿业产品结构。巩固能源产业优势,非金属矿业实施增加科技含量、提高深加工档次的发展战略,强化贵金属、有色金属等金属老矿山的挖潜改造。
提升矿业技术结构。提升矿业技术结构是产品结构调整的技术保证措施,积极引进科研成果,推广先进实用的采选方法、装备设施,淘汰落后的采选方法和落后设施。
(八)完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面规划、合理开发、充分利用、变废为宝”的原则,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的方针,对新建矿山与现有矿山区别对待,坚决摈弃“先污染后治理“的模式,将矿山地质环境监督管理贯穿于矿业活动的全过程。依法强化监督管理,实行地质灾害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从源头控制污染,促进矿业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