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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工业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 (2021年-2025年)

  (3)海城经济开发区

  基本情况:海城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北至五道河,南至丹锡高速,西至海城市东四镇、中小镇,东至沈大铁路。规划面积约为113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菱镁深加工产业、装备制造产业。

  托菱镁资源科学规划建设菱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技术创新区,引导菱镁、装备制造等产业提档升级。

  (4)台安经济开发区

  基本情况:台安经济开发区地理位置北至京沈高速公路,南至沈盘公路(102省道),西至新台镇西桓村八家子、示范场农田,东至台西区大黑鱼、十里村与城区接壤处。园区总规划面积29.88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精细化工产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发挥京哈、沈西工业走廊交通优势,提高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价值链。

  (5)腾鳌经济开发区

  基本情况:鞍山腾鳌经济开发区位于海城北部,东邻钢铁基地鞍山仅15公里,规划面积27.27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钢铁深加工及装备制造、精细有机新材料等产业,推动产业不断向绿色化、精细化和集约化发展。

  (6)铁西经济开发区

  基本情况:铁西经济开发区位于鞍山市西南方,北至解放路,西侧与海城市腾鳌镇接界,南至杨柳河,东至哈大铁路,规划面积16.77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食品等产业。以智能制造为引领,推进装备制造、食品药品等传统产业提档升级,做大做强鞍钢配套板块,建设“双鞍”融合发展示范基地。

  (7)立山经济开发区

  基本情况:立山经济开发区位于鞍山市城区北部,毗邻高新区、辽阳县、鞍钢厂区、经开区,规划面积23.79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面积3.81平方公里。

  产业定位:重点发展专用设备及零部件加工制造业、废钢加工处理业等产业。延伸拓展钢铁产业链供应链,打造“双鞍”融合先导区。发挥既有产业基础优势,以鞍钢废钢项目为突破点,建设钢铁循环经济示范区,打造以冶金、矿山机械装备为特色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明确导向与政策

  1、明确产业导向。按照工业转型升级的要求,进一步落实鞍山产业发展专项振兴规划,在“十四五”总体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产业发展重点和升级路径。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制定我市新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明确我市重点领域的发展导向和“十四五”期间鞍山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路径。

  2、加强产业引导。根据全市工业转型升级的总体部署,研究制定涉及产业、规模、效益、节能、环保等具体准入条件;研究制定重点产业自主创新产品采购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推动作用,促进鞍山重点产业尤其是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围绕节能降耗重点任务,加快建立完善淘汰落后产能的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

  (二)完善政策扶持手段

  1、加强财政扶持。进一步整合相关财政性资金,并加大工业转型升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集中支持: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大平台、一批对产业发展具有强劲支撑和拉动作用的大项目、一批具有较强带动力的重点企业,提升财政资金对于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基地建设、技术改造、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节能降耗工作、品牌创建、两化融合、企业重组、军民融合等重要领域的扶持力度和效率。积极利用财政政策推动 “服务外包”等新的经济业态发展。落实相关财政配套政策,扶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2、强化税收引导。进一步强化税收引导,引导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工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关于工业园区政策,支持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用足用好国家鼓励进口设备的减免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设备投资额抵扣应纳所得税额,企业从事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探索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税收政策,对企业兼并重组所产生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地方新增财力部分给予适当返还;落实关于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三)创新融资体制机制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支持担保机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发展,稳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运作,进一步扶持民营投资机构发展,加快形成渠道多样化的融资格局。重点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积极向银行推荐重点项目,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吸引多元化资本进入担保市场,壮大担保资金规模;积极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融资租赁、财务顾问等方式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支持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企业债等债券;建立企业尤其是战略性新兴领域企业上市融资推进机制,促进企业成功上市。

  2、推动地方金融创新。支持设立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扶持具有较强成长性的企业, 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通过政府资金的介入,引导社会资金集聚,促进企业成长;逐步健全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进入退出机制,合理配置资源。进一步扩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探索开展设立银行试点,积极推进科技保险创新试点;积极创新保险业务模式,鼓励保险机构开设高科技产品质量保险,引导企业利用保险工具分散新产品产业化风险。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为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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