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新时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工程。全面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三进”活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课堂教学和教师培训,引导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掌握科学体系和丰富内涵。加强思政课建设,让中小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情感认同。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生命线,着力构建贯通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实现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推进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建设,形成方向正确、内容完整、学段衔接、载体丰富、常态开展的德育工作体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成为有责任心、有正义感、注重社会公德、有奉献精神的人。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传承雷锋、孟泰、郭明义精神,践行新时代辽宁精神,增强城市自豪感和发展自信心。
(二)实施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建设工程。探索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办中小学校党组织(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健全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的体制机制,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各公办中小学校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任务,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刻融入到学校教育中来,厚植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实施“双减”工作、全面构建优良教育生态工程。减轻学生作业负担。着力抓好作业管理,提高作业设计质量,设计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严格规范作业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按照“一校一案”原则,制定并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作业统筹,建立优秀作业评选、作业校内公示、作业班级统筹和总量控制制度,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建立作业校内公示制度。严格控制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坚持以学生自主完成为前提布置作业,推行“基础+弹性”的作业布置方式,不得布置机械性、无效性、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坚持教师全批全改作业,做到及时反馈,严禁让家长、学生代批。
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针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学证照不全、内部管理混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四类重点问题,定期对属地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式排查,坚决取缔“无证且无照”办学,从严整治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坚决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解决过多过滥问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全面使用《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坚持校外培训公益属性,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纳入政府指导价格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实行预收费监管,有效预防“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发生。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对现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明确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由各区、县(市)按属地化原则从严审批。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校外培训广告管理,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公交车辆、公交站点、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
提升课后服务质量。深化课后服务“供给侧改革”,保证义务教育阶段5+2课后服务全覆盖,指导学校为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个性化辅导,为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拓展,满足学生和家长多样化需求,切实减轻家长负担。鼓励支持中小学校每周六开展校内周末服务,寒暑假为学生提供托管服务。学校要探索实行教师“弹性上下班制”。创新课后服务形式,提供多样化的课程资源。课后服务以内部供给为主,购买服务为补充。可根据发展学生兴趣特长需要,适当引进资质优、行为规范、信誉度高、无违法违规记录的社会组织、校外专业机构或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在属地教育主管部门统筹下,采取购买服务方式组织遴选。各地各校对购买服务参与课后服务校外机构和非机构专业人员,要严格资质审核把关,制定引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评估监测机制以及准入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采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的,要认真执行省政府制定的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按照“家长自愿、以支定收、支价相符、成本补偿、非营利性”原则,并根据当地实际,通过召开家长委员会或听证会等形式,与家长取得一致意见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和价格部门联合报当地政府审定后执行,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购买社会服务,支付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以及耗材保障等支出。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考虑教师参与课后服务的因素,把用于教师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对于残疾儿童、特困家庭等特殊群体学生,可免费提供个性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