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调整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其他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沈阳市中德园建设领导小组,持续推进园区建设,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强化对上衔接机制,由市发改委牵头,用好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外交部等部门与中德园建立的“直通车”制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支持。完善对德工作机制,由中德园管委会牵头,加强与德国联邦政府、地方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全方位沟通衔接,探索与德方的利益共享机制,依法依规吸引外籍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参与园区管理,共同推进中德园建设。
2.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由中德园管委会牵头,优化“管委会+平台公司”运行模式,积极推进市场化运作,引进有实力的国企、上市公司和外资企业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参与园区开发建设,最大限度释放合作开发优势。探索管委会机构改革,创新企业化管理模式,做实市场化、职级化选人用人机制,立足于全球视野,引进高层次人才。
3.加大金融投资支持力度。由市财政局牵头,设立沈阳市中德园专项资金,支持园区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建设。由市金融局牵头,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起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园区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发起设立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机构。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由市发改委牵头,推动园区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汽车制造、工业服务和战略性新兴等五大主导产业向园区集聚,示范试点项目优先向园区内布局。研究支持在园区内推广复制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措施。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园区引进制造业高端人才,打造“互联网+制造”产业服务平台,促进智能制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