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开发区阵地建设。扎实做好“三化三制”和“管委会+公司”改革,强化开发区主责主业,加快推进区划调整工作。扎实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加快实施园区路网规划建设,完善通讯、电力、污水管网等配套设施,提升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推进“百园增效”行动,清退“僵尸企业”,加快“腾笼换鸟”,积极盘活低效用地1200亩,向存量要效益,让土地等项目。
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创新“互联网+”消费模式,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拓展跨境电商元素和服务功能,释放消费需求。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展物流“统仓共配”新模式。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二)坚持项目为王第一支撑,铸造跨越发展新引擎。
谋划储备优质项目。加强对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等重大战略的跟进,紧盯省市重点投资领域及投资政策,积极开展项目申报,争取更多项目进入上级规划笼子。聚焦延链补链强链、补短板惠民生等领域,继续加大争资力度,争取到位资金较上年增长4%,达到25亿元。积极抢抓长三角、京津冀产业转移机遇,主动参与京(津)宛对口协作,找准我县比较优势和主导产业的结合点,承接一批优质项目,为县域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活水。
全力推进重点项目。聚焦总投资486亿元的57个省市重点项目,挂图作战、精准发力,确保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01亿元,实现项目建设“三量齐增”“四率提升”。实施29个“三大改造”项目,总投资110.3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45.5亿元。以“三个一批”活动为抓手,坚持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具体化、具体工作实物化,落实好“五快一提”等工作机制,为项目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确保高效闭环推动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效。
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紧盯重点项目,强化协调服务,着力破解土地指标、征地拆迁、规划调整、资金筹措、配套建设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加强集中会审、区域评估等,推动各类投资审批事项在线并联办理,实现项目审批“一口进、一码通、一网办”。牢固树立“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开展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实施差异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提升产出效益水平。
(三)坚持改革创新第一动力,释放县域发展新活力。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启动实施“双培双提”专项行动,新培育市场主体1.2万户、“四上”企业120家,持续提升服务创新度、企业满意度。加快企业服务中心建设,深入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五大行动”,做好名副其实的“金牌店小二”。持续落实“六个一”活动,即每年5月18号开展一次企业家节、每月听取一次新上项目专题汇报、每月16号开展一次企业服务日、每月28号开展一次项目签约日、每周实行一次联审联席联动推进会、每周二开展一次畅聊茶话会。实行“标准地+承诺制”,设立“办不成事”窗口。长态化开展政银企对接,多渠道扩大信贷投放,解决小微企业“不敢贷、不愿贷、不能贷”的问题。争创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县。
大力推进“双招双引”。以“产业招商突破年”活动为契机,强力实施招商引资“1245”工程,力争全年引进投资超10亿元项目10个以上,引进战略新兴产业项目20个以上,引进主导产业项目40个以上,引进超亿元项目50个以上,为县域经济发展助力赋能。设立招商专项资金,瞄准“三类500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区域,强化“产业链招商、大员招商、驻地招商、以商招商、专职招商”,引进一批战略性、全局性、带动性强的优质项目入驻桐柏。全年完成实际利用外资5500万美元,新引进外资企业2家以上。继续实施“淮源英才”计划,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卫生、教育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成立桐柏县人才发展集团,探索柔性引才新路径,出台更有吸引力的政策措施,让人才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机制,最大限度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开展“三清三集”活动,加快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管理使用,改善部门办公条件,提升政府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积极推进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农地规范化流转,落实土地承包再延长30年、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积极推进财政零基预算改革。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成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任务。扎实推进融资平台转型,防范金融企业债务和资产质量下行风险。
加快科技创新驱动。实施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雏鹰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建设省级创新创业平台2家以上,新认定5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省创新龙头企业,1家省“瞪羚”企业、2家省科技“雏鹰”企业,新入库备案2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制订落实好各项惠企政策,确保年底前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达到50%以上。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战略合作,力争全年技术合同交易额突破3.5亿元。实施“千企升级”行动,加快企业“个转企、小升规、规转股、股上市”培育进程,实现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2家、展示板挂牌10家以上。
(四)坚持乡村振兴第一使命,提高全面小康新水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和“三个不低于”要求,常态化做好防返贫动态监测,落实兜底保障等帮扶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持续统筹整合财政涉农项目资金,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高质量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