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023年发展目标和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也是新一届政府履职起始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
重点抓好12方面工作:
(一)精准高效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推动经济稳进提质。坚持整合优化提升、集中财力办大事,坚持能早则早、能延则延、能出尽出、精准高效,更好发挥政策引导、保障、支撑作用。加强政策整合集成,形成扩大有效投资、科技创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世界一流强港和交通强省建设、扩大内需和对外开放、乡村振兴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8大政策包”,财政金融、自然资源、能源、人才等“4张要素清单”。积极争取、用好国家政策,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占全国份额6%以上、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占全国份额8%以上,争取100个项目纳入国家用地保障范围,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能耗单列清单。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新增制造业中长期贷款2500亿元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余额1650亿元以上,促进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及时足额落实国家和我省降本减负惠企政策,力争全年为市场主体减负2500亿元以上;深化“减证便民”行动,努力实现市场监管、税务、经信、商务、财政等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消除市场准入壁垒,规范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深化节约型政府建设,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合理安排新增财力,把更多的财政资金用在帮扶企业、发展产业、改善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上。
(二)掀起新一轮重大项目建设高潮,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按照“千项万亿”工程年度计划,安排省重大项目1000个左右,完成年度投资1万亿元以上,带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6%以上。做好重大项目谋划工作,主动对接国家“十四五”102项重大工程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谋划实施一批战略性、支撑性、引领性的重大项目,推动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盘子。加快推进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安排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重大项目611个,完成年度投资1750亿元,带动制造业投资增长12%、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增长15%以上。统筹推进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科技、城市建设、农业农村等领域,加快实施一批优结构、补短板的重大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工具和服务模式,鼓励和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障建设资金来源,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拉动民间投资较快增长。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督导服务机制,继续实施省市县长项目工程,有效解决重大项目建设难题,省重大项目中的新建项目开工率一季度达到30%、二季度达到60%、三季度达到85%以上。
(三)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促进制造业稳健运行、结构优化。全力稳住工业经济基本盘,持续巩固工业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力争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5%。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培育超百亿元数字企业40家,新增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150家,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0%。坚定不移推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淘汰整治高耗低效企业5000家,腾出用地5万亩、用能120万吨标煤。培育壮大企业梯队,实施新一轮“雄鹰”、“雏鹰”行动,新增“雄鹰”企业20家、世界500强企业1家、境内外上市公司5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单项冠军企业20家。推动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60家以上,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创意设计园区50家以上。
(四)拓市场抢订单引外资,进一步扩大开放型经济发展优势。千方百计推动外贸平稳增长,持续推进“浙货行天下”,精心组织千团万企“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确保出口占全国份额保持在14.5%左右;推进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扩大先进技术、重要设备、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进口。强化外资招引服务,以超常规力度和措施抓好重大外资项目招引工作,力争实际使用外资突破200亿美元、制造业使用外资占比27%以上。提升重大开放平台能级,推动自贸试验区四大片区联动发展,确保实现数字贸易额4700亿元、跨境人民币结算量9000亿元以上,力争实现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12.6亿吨、集装箱吞吐量3360万标箱,开行“义新欧”班列2200列以上。
(五)把激活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进一步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推动消费复苏回暖,鼓励消费模式、消费业态、消费场景创新,打响“浙里来消费”品牌,力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5%左右。支持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精准制定支持政策,建立专业化服务机制,鼓励平台企业加强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
(六)着力实施科技创新和人才强省首位战略,强化教育、科技、人才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新一轮一流学科建设工程,推动西湖大学等新型高校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长学制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壮大科技创新力量,推进中科院杭州医学所二期、中国宁波新材料高端创新平台等重大科技设施项目建设,鼓励10大省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省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开展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部署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400项以上,取得重大科研成果100项以上;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科技“小巨人”企业100家,组建创新联合体10个;新增高价值发明专利9000件。大力招引培育人才,新引进“鲲鹏行动”专家40名左右,新引育领军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各5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