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市政府要求,拟投资约28亿元左右,新建丽水数字创新中心项目。3.力争在杭州新购飞地项目1个,拟投资10亿元左右。 40 2021年—2025年
争取2021年收购一家上市公司(30-50亿),到2025年末资产规模达到50-80亿元 2022年12月底前,争取完成上市公司收购,2025年底上市公司资产规模达到50-80亿元。 10 2021年—2025年
以自建或引进的方式进行基金投资,股权投资额达5亿元 1.2021年12月底,基金规模1亿元;
2.2022年12月底,基金规模达2亿元;
3.2023年12月底前,基金规模达4亿元;
4.2024年12月底前,基金规模达7亿元;
5.2025年12月底前,基金规模达10亿元
6.配合现有的数发诚合产业基金完成招商投资等相关工作;
7.加强与其他外部机构合作,探讨共同发起设立相关产业基金的可行性。 5 2021年—2025年
产业规模“三百亿” 物联网方面(40亿) 1.培育园区现有物联网相关企业,如开浦、欧软等,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与企业服务,壮大企业规模,形成集聚效应。
2.重点围绕智能安防、智慧出行、与智能制造相关领域开展上下游产业链招商,完善园区物联网产业链。
3.谋划数字经济天宁基地改建,围绕现有智能安防、智能制造产业基础,下步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安防领域开展上下游产业链招商。 2021年—2025年
互联网平台方面(50亿) 1.孵化园区现有互联网相关企业,如家有学霸、新鑫物流、启盈等,落实相关招商政策与提高企业服务,壮大企业规模,形成集聚效应。
2.重点围绕智慧物流平台相关领域开展上下游产业链招商,打造全产业生态系统。
3.重点培育家有学霸上市,打造互联网教育高地。
4.进一步推进快活等项目落地,依托平台服务园区与丽水本地企业。
5.构建平台生态,谋划数字经济天宁基地改建,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双创园产业布局,打造丽水直播电商核心基地,加速“飞地”扩展,推动上海G60科创“飞地”投入运营,并谋划一个新的“飞地”园区。 2021年—2025年
新零售方面(80亿) 1.培育园区现有新零售相关企业,如百亚、聚塑等,提供相关政策支持与企业服务,壮大企业规模,形成集聚效应。
2.围绕现有企业的上下游产业链进行重点招商工作,打造新零售特色发展基地。 2021年—2025年
数字创意方面(10亿) 1.培育园区现有数字相关企业,如新量象等,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做好企业服务,壮大企业规模,形成集聚效应。
2.加强数字设计、数字广告、数字引进、视频直播等细分领域招商工作,丰富园区数字创意相关产业。 2021年—2025年
配套服务业规模(20亿) 统筹发展人力资源、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配套服务业,布局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数字经济未来产业。 2021年—2025年
在市域产业平台带动落地产业(实现联动落地100亿) 1.建立“1+9”市域全覆盖联动招商机制。共同招引高新科技、人才创业类项目,实现“研发在市外飞地,产业化在丽水”。
2.积极与开发区、莲都区、缙云县、青田县等县(市)合作,统筹优化土地、资金和产业空间等要素,开展联合招商,实现“研发在飞地,产业化在丽水”。 2021年—2025年
培育上市公司3家 培育3家上市公司 围绕入驻企业成长,建立早期、成长期、并购期等企业上市梯队培育机制,加快推进小余科技、开浦科技等上市步伐,重点盯引“临门一脚”型企业,准“IPO”企业。 2021年—2025年
建立上市培育梯队,入选梯队企业10家以上 1.通过考核制度,给予梯队内有产出的企业享受相应的招商政策优惠,提供金融法律等相关企业服务支持,全力加快重点企业到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及境外上市步伐;及时清退考核长期不达标的企业,提高园区整体项目质量。
2. 通过开展多元招商活动,加强与合作园区、高校、投资机构等联系,吸引更多区域内外社会资源向园区聚集,重点招引一批符合园区产业的优质税源型企业,提高园区入驻率。 2021年—2025年
实现“十四五”末累计经认定的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达200家以上 1.扶持培育园区内现有企业,积极为优秀企业申报“绿谷精英”等政策项目,提供专业要素(如科技、知识产权、人才、创业、财税、法律)供给服务。
2.精准招引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通过入园专家论证会等手段,筛选出优秀企业入园。
3.提高入园流程决策效率,加快企业落地。 2021年—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