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桃源县自然资源局 桃源县统计局
2022年3月1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政府积极响应上级政府部门的号召,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县政府工作报告进行部署,全县各级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200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我县“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采用省厅下发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包括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三调”图斑共计55万余个,平均密度124个/平方公里,远高于全省平均密度值。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州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0312.8公顷(120.4692万亩)。其中,水田70735.78公顷(106.1037万亩),占比88.08%;旱地9577.02公顷(14.3655万亩),占比11.92%。另外还有1898.29公顷(2.8474万亩)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1120.35公顷(1.6805万亩),旱地777.94公顷(1.1669万亩)。
总体来看,我县耕地分布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漆河镇、三阳港镇、热市镇、漳江街道、龙潭镇等乡镇,耕地占比超过全县耕地总数的四分之一。我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9759.85公顷(44.6398万亩),占比37.0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1563.5公顷(32.3453万亩),占比26.85%;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4864.36公顷(37.2965万亩),占比30.96%;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413.93公顷(5.1209万亩),占比4.2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11.16公顷(1.0667万亩),占比0.89%。
(二)园地22049.79公顷(33.0747万亩)。其中,果园4654.78公顷(6.9822万亩),占比21.11%;茶园1493.57公顷(2.2404万亩),占比6.77%;其他园地15901.44公顷(23.8522万亩),占比72.12%。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马鬃岭镇、热市镇、理公港镇和盘塘镇等乡镇,占比超过全县园地面积的一半。
(三)林地265211.5公顷(397.8173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96944.92公顷(295.4174万亩),占比74.26%;竹林地40993.6公顷(61.4904万亩),占比15.46%;灌木林地3586.05公顷(5.3791万亩),占比1.35%;其他林地23686.93公顷(35.5304万亩),占比8.93%。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茶庵铺镇、沙坪镇、龙潭镇、观音寺镇、西安镇、夷望溪镇、杨溪桥镇、理公港镇和牛车河镇等西部和南部的乡镇,占全县林地的61.62%。
(四)草地336公顷(0.5040万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沙坪镇、夷望溪镇、热市镇和漆河镇,占全县草地近七成面积。
(五)湿地1400.27公顷(2.1004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4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603.58公顷(0.9054万亩),占比43.1%;灌丛沼泽5.11公顷(0.0077万亩),占比0.36%;沼泽草地2.39公顷(0.0036万亩),占比0.17%;内陆滩涂789.19公顷(1.1838万亩),占比56.36%。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漳江街道、郑家驿镇、茶庵铺镇、剪市镇、龙潭镇、陬市镇、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和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等乡镇,占全县湿地的68.67%。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036.49公顷(48.0547万亩)。其中,建制镇用地3539.23公顷(5.3088万亩),占比11.05%;村庄用地27657.42公顷(41.4861万亩),占比86.33%;采矿用地707.67公顷(1.0615万亩),占比2.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32.17公顷(0.1983万亩),占比0.41%。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漆河镇、漳江街道、陬市镇、热市镇、浔阳街道和青林回族维吾尔族乡等乡镇,占比超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
(七)交通运输用地6907.3公顷(10.3610万亩)。其中,铁路用地362.79公顷(0.5442万亩),占比5.25%;公路用地1765.39公顷(2.6481万亩),占比25.56%;农村道路4772.66公顷(7.1590万亩),占比69.1%;港口码头用地6.46公顷(0.0097万亩),占比0.09%。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4.66%。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476.11公顷(42.7142万亩)。其中,河流水面8656.77公顷(12.9852万亩),占比30.4%;水库水面7533.69公顷(11.3005万亩),占比26.46%;坑塘水面8924.81公顷(13.3872万亩),占比31.34%;沟渠2687.71公顷(4.0316万亩),占比9.44%;水工建筑用地673.13公顷(1.0097万亩),占比2.36%。总体来看,主要分布在夷望溪镇、漆河镇、漳江街道、浔阳街道、桃花源管理区、三阳港镇、陬市镇、木塘垸镇、郑家驿镇、剪市镇等沅江流经的乡镇以及黄石水库管理区,,占比超过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一半以上。
(九)其他土地7490.63公顷(11.2359万亩)。其中,设施农用地386.31公顷(0.5795万亩),占比5.16%;田坎7085.86公顷(10.6288万亩),占比94.6%;裸土地8.88公顷(0.0133万亩),占比0.12%;裸岩石砾地9.58公顷(0.0137万亩),占比0.13%。总体来看,其他土地主要是田坎,因为田坎面积与耕地的田坎系数有关,因此其主要分布特点与耕地一致。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暴露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多方面的问题。桃源县历来就是耕地保护重点县,耕地保有量全省第一,享有“全国现代农业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及“湖南省粮食生产标兵县”等多项荣誉,耕地保护形势严峻,责任重大,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