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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临澧县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三调”工作,全县各级党委、政府主动履责,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百余名调查人员攻坚克难,历时三年,圆满完成了“三调”工作。我县按照“全图斑调查、全野外核查”的模式,使用全国领先的1:2000数据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无人机、“互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以2019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全县调查图斑共计16.26万个,平均密度135个/平方公里,高于全省平均密度值。为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自下而上开展了7轮次县级自查、市级监理、省级核查,2020年11月,我县“三调”成果一次性通过国家级核查。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589076.1亩(39271.74公顷)。其中,水田521776.95 亩(34785.13公顷),占比88.58%;旱地67298.25亩(4486.55公顷),占比11.42%;水浇地0.9亩(0.06公顷),占比细微。另外还有13261.65亩(884.11公顷)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中,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8481.15亩(565.41公顷),旱地4780.5亩(318.7公顷)。

  总体来看,耕地主要分布在安福、佘市桥、太浮、四新岗、修梅、烽火等地区,占全县耕地的70.28 %。我县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000mm以上地区。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331895.4 亩(22126.36公顷),占比56.34%;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84287亩(12285.8公顷),占比31.2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70852.2亩(4723.48公顷),占比12.0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1970.25亩(131.35公顷),占比0.33%;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71.25亩(4.75公顷),占比0.01%。

  (二)园地176007.6亩(11733.84公顷)。其中,果园59631.15亩(3975.41公顷),占比33.88%;茶园544.2亩(36.28公顷),占比0.31%;其他园地115832.25亩(7722.15公顷),占比65.81%。总体来看,园地主要分布在佘市桥、停弦渡、修梅、刻木山等地区,占全县园地的69.21%。

  (三)林地536584.95亩(35772.33公顷)。其中,乔木林地433164.45亩(28877.63公顷),占比80.73%;竹林地2577.75亩(171.85公顷),占比0.48%;灌木林地12335.25亩(822.35公顷),占比2.30%;其他林地88507.5亩(5900.5公顷),占比16.49%。总体来看,林地主要分布在佘市桥、太浮、四新岗、烽火、刻木山等地区,占全县林地的74.87%。

  (四)草地3614.55亩(240.97公顷)。其中其他草地3614.55亩(240.97公顷),占比100%。总体来看,草地主要分布在安福、佘市桥、太浮、停弦渡、修梅等地区,占全县草地的74.21%。

  (五)湿地10964.85亩(730.99公顷)。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8个二级地类,我县涉及2个二级地类。其中,森林沼泽177.9亩(11.86公顷),占比1.62%;内陆滩涂10786.95亩(719.13公顷),占比98.38%。总体来看,湿地主要分布在安福、佘市桥、停弦渡、烽火等地区,占全县湿地的76.1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30771.85亩(15384.79公顷)。其中,建制镇用地32948.7亩(2196.58公顷),占比14.28%;村庄用地189409.5亩(12627.3公顷),占比82.08%;采矿用地6725.7亩(448.38公顷),占比2.9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687.95亩(112.53公顷),占比0.73%。总体来看,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安福、合口、新安、四新岗、停弦渡、刻木山等地区,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67.70%。

  (七)交通运输用地40003.5亩(2666.9公顷)。其中,铁路用地3425.85亩(228.39公顷),占比8.56%;公路用地14181.15亩(945.41公顷),占比35.45%;农村道路22396.5亩(1493.1公顷),占比55.99%。总体来看,交通运输用地中面积占比最大的地类是农村道路和公路用地,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1.44%。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3028.2亩(12201.88公顷)。其中,河流水面27640.8亩(1842.72公顷),占比15.10%;水库水面39235.8亩(2615.72公顷),占比21.44%;坑塘水面90783.75亩(6052.25公顷),占比49.60%;沟渠20162.1亩(1344.14公顷),占比11.02%;水工建筑用地5205.75亩(347.05公顷),占比2.84%。总体来看,安福、佘市桥、四新岗、停弦渡、修梅、刻木山等地区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71.74%。

  “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和自然资源家底,同时也反映了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生态状况在局部地区不稳定、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不高等方面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乡镇党委、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施耕地全程一体化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要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开展生态建设,强化监测保护,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逐步提升生态环境状况。要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优化国土空间布局和结构,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要加强数据共享应用。各级各部门应充分应用“三调”成果,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支撑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的底图底数,有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临澧县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临澧县自然资源局

  临澧县统计局

  2022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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