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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夏邑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夏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夏邑县自然资源局 夏邑县统计局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统一部署,我县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专业调查人员和县、乡、村三级人员近千人先后参与,汇集了16.06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

  耕地99617.95公顷(1494269.25亩)。全部为水浇地,全县耕地均位于2度以下坡度。

  二、园地

  园地1087.56公顷(16313.40亩)。其中,果园875.61公顷(13134.15亩),占80.51%;其他园地211.95公顷(3179.25亩),占19.49%。

  三、林地

  林地9050.63公顷(135759.45亩)。其中,乔木林地6854.45公顷(102816.75亩),占75.73%;其他林地2196.18公顷(32942.70亩),占24.27%。

  四、草地

  草地29.95公顷(449.25亩),全部为其他草地。

  五、湿地

  湿地104.39公顷(1565.8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县湿地全部为内陆滩涂。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8867.66公顷(433014.90亩)。其中,建制镇用地5093.03公顷(76395.45亩),占17.65%;村庄用地23528.09公顷(352921.35亩),占81.50%;采矿用地61.2公顷(918.00亩),占0.21%;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85.34公顷(2780.10亩),占0.64%。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3337.20公顷(50058.00亩)。其中,铁路用地49.20公顷(738.00亩),占1.47%;公路用地1348.16公顷(20222.40亩),占40.40%;农村道路1939.84公顷(29097.60亩),占58.1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5290.63公顷(79359.45亩)。其中,河流水面1441.82公顷(21627.30亩),占27.25%;坑塘水面1626.88公顷(24403.20亩),占30.75%;沟渠1642.89 公顷(24643.35亩),占31.05%;水工建筑用地579.04 公顷(8685.60亩),占10.95%。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服务,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为全县高质量发展和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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