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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广水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水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广水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广水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1日)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2019年1月,我市“三调”工作全面启动,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200多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20余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2021年12月1日我市“三调”成果通过省级专家组验收,经随州市级“三调办”复函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7.57万公顷(113.55万亩)。其中,水田5.01万公顷(75.15万亩),占66.18%;水浇地0.18万公顷(2.7万亩),占2.38%;旱地2.38万公顷35.7万亩),占31.44%。耕地主要分布在长岭、余店、陈巷、关庙、城郊街道和骆店等地,占全市耕地的55.8%。

  广水市耕地上作物熟制全部为一年两熟以上,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4.25万公顷(63.75万亩),占全市耕地的56.1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1万公顷(16.5万亩),占14.49%;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2.19万公顷(32.85万亩),占28.9%;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0.03万公顷(0.45万亩),占0.46%;无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广水市耕地分布在2度以下平地的面积最多,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较少。

  (二)园地0.49万公顷(7.35万亩)。其中,果园0.25万公顷(3.75万亩),占51.02%;茶园0.07万公顷(1.05万亩),占14.29%;其他园地0.17万公顷(2.55万亩),占34.69%;广水市无橡胶园。园地主要分布在武胜关、十里街道、吴店、陈巷等地,占全市园地的51.12%。

  (三)林地11.56万公顷(173.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8.16万公顷(122.4万亩),占70.59%;竹林地0.01万公顷(0.15万亩),占0.09%;灌木林地0.8万公顷(12万亩),占6.92%;其他林地2.6万公顷(39万亩),占22.49%。林地主要分布在吴店、武胜关、郝店、蔡河、余店等地,占全市林地的61.12%。

  (四)草地1.03万公顷(15.45万亩)。广水市无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仅有其他草地。其他草地主要分布在余店、关庙、长岭、十里街道、城郊街道等地,占全市草地的61.69%。

  (五)湿地0.03万公顷(0.4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广水市为内陆地区,仅有内陆滩涂,无森林沼泽、灌丛沼泽、沼泽草地、红树林地和沿海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太平、武胜关、李店等地,占全市湿地的55.19%。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27万公顷(34.05万亩)。其中,城市用地0.24万公顷(3.6万亩),占10.57%;建制镇用地0.12万公顷(1.8万亩),占5.29%;村庄用地1.8万公顷(27万亩),占79.3%;采矿用地0.05万公顷(0.75万亩),占2.2%;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0.06万公顷(0.9万亩),占2.64%。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较大的是应山街道、长岭、广水街道、余店、十里街道、城郊街道、蔡河等地,占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59.5%。

  (七)交通运输用地0.47万公顷(7.05万亩)。其中,铁路用地0.03万公顷(0.45万亩),占6.38%;公路用地0.16万公顷(2.4万亩),占34.04%;农村道路0.29万公顷(4.35万亩),占61.7%。交通运输用地面积较大的是长岭、杨寨、武胜关、十里街道、关庙、余店等地,占全市交通运输用地的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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