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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马鞍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铜矿:我市铜矿资源储量少,已查明矿产地3处均为小型,目前未开发利用。

  铊矿:矿产地1处,为小型规模,目前未开发利用。

  (二)能源矿产

  煤和地热。其中:

  煤:矿产地3处,位于和县-含山一带,均为小型及小型以下规模,不具备开发利用条件。

  地热:矿产地2处,均为小型规模。

  我市能源矿产规模较小,开发利用程度较低,基本依靠外部供给,资源保障程度较低。

  (三)非金属矿产

  我市非金属矿资源丰富,主要有石灰岩、白云岩、石膏、硫铁矿等矿产,主要分布在和县-含山县,资源保障程度较高。

  (四)水气矿产

  水气矿产主要为矿泉水和地下水(泉水),我市矿泉水资源较丰富,已查明矿产地5处,为锶型天然矿泉水,分布在含山县、和县、当涂县、花山区,目前未开发利用。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马鞍山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倡导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

  坚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以提高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以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统筹安排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等各项工作,突出矿山地质环境的整治,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努力实现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向山地区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的协调统一,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为奋力打造安徽的“杭嘉湖”、长三角的“白菜心”,全力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自然资源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保障战略资源优先。立足国家、省及市实际,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长三角区域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升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控水平,突出紧缺和大宗战略性矿产,认真落实新一轮战略性矿产国内找矿行动,强化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严守资源安全底线。

  坚持绿色发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不动摇。对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控要求,把生态保护贯穿到矿业发展全过程,推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绿色循环。以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为目标,调整、优化全市矿产开发布局与结构,促进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绿色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新设采矿权一律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创建绿色矿山。

  坚持改革创新,规范矿业管理。积极推进矿产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的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实现矿产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能力的双提高。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机制,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指导矿业权的合理设置,强化管理人才队伍,提高矿政管理水平,逐步形成完善的规划体系和规划管理体系。

  坚持合理勘查开发,适应经济社会。按照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在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有序勘查、开发矿产资源。全市采矿权总数量在现有基础上总量只做减法、不做增量,其中市主城区不再新增露天采矿权。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积极保障国家战略性矿种以及适量保障地方特色矿种的勘查开发,为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全面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生态福地、智造名城”提供持续稳定的矿产资源供应。

  坚持节约集约利用,优化矿业布局。以国土空间“三区三线”为前提,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科学划定本级发证的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砂石土类矿产划定集中开采区,服务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新格局,鼓励技术创新、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提高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推动矿产资源集约与高效利用,强化矿产品综合利用,加大铁矿、硫铁矿共伴生组分综合回收利用,发挥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对天然矿产资源的替代和对降碳的协同增效作用,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资源循环性产业体系,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第三节 规划目标

  坚持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新发展阶段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注重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自然资源部门管理,从转变开发利用方式、优化矿业结构、节约与综合利用、发展绿色矿业等方面,增加技术创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创建绿色矿山,突出本市矿业以铁矿为主,其它非金属建筑用矿产资源、水泥用矿产资源、石膏等为辅的特点,进一步提升矿产保障程度,进一步提升资源供应能力。

  2026-2035年(展望期)目标:

  持续加强我市成矿远景区基础地质调查、区域矿产调查、加强重点成矿带(白象山成矿带、钟姑山成矿带、龙山-年陡成矿带)深部及外围矿产调查评价,不断提高铁、铜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有序推进我市特色矿种绿松石、地热勘查,提高我市矿产资源保障力度。

  实现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推进矿业结构优化,基本实现矿山企业规模集约开发,大力实施节约与综合利用,转变利用方式,提质增效,实现转型升级目标,矿业衍生产品精深加工比例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得到根本性好转。科学布局矿业空间,合理确定矿山规模结构,严格控制小型矿山数量。

  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相协调,把矿业绿色发展主动融合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绿色勘查、开发和保护,加强生产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鼓励矿山按照标准规范进行建设,实现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新模式。

  第四节 勘查开发总体布局

  一、落实上级规划布局

  落实全国规划能源资源基地建设目标,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方向,结合矿产资源特点、矿业权现状、环境容量和经济发展需求,加大我市矿产地深部和外围铁矿资源找矿力度,实现资源规模开发和产业集聚发展。

  落实省级重点勘查区。落实《安徽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在我市划定的重点勘查区,提高战略性矿产保障能力。

  二、合理划定重点发展区域

  根据矿产资源特点及矿山企业的空间分布,建设雨山区和当涂县姑山地区两个铁矿重点发展区域,以博望区龙山村、和县石杨镇、含山县昭关镇、陶厂镇为中心设置非金属矿重点发展区域。

  三、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

  严格实施国土空间管控措施,衔接落实马鞍山市“三区三线”划定生态分区,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范围内新设不符合管控要求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对在生态保护红线、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已设矿业权,制定差别化退出方案,稳妥有序做好评估、调整和退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实行特殊保护的要求,处理好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矿业权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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