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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规划

  实施经营性收入壮大行动。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推进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等小加工,发展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让更多的增值收益留在农村、留给农民。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以及统种统收、统防统治、统销统结等联合经营模式,以服务社会化带动小农户开展专业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共享产业高质量发展红利。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参与全产业链发展,提高农民受益水平。支持农民以土地、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增强参与产业融合发展的能力。大力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佣+社会保障”“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开辟新空间,发展乡土特色产业、传统工艺等,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开拓乡村产业经营增收新增长点。

  实施财产性收入扩量行动。全面开展“两清理两利用”专项行动,盘活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落实农民财产权利,推进股份化、市场化和实体化,探索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激活农村集体资产权能,建设完善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促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与流转。健全完善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折股量化到户模式,有效促进财产性收入增长。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出租入股等方式,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乡村旅游、劳务服务、社区养老、物业租赁等,完善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引导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标准,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顺序,完善集体经济带动农民财产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机制。

  实施转移性收入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让农民工留得住、能就业。逐步提高“8+1”综合救助标准,把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作为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的重要内容,保持强农惠农政策的稳定性、延续性。建立健全普惠性的农民补贴长效机制,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政策,健全生产者补贴制度。确保按时足额把惠农资金发放到农民手中。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农村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根据困难类型及时救助,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专栏10 农民收入增长计划

  乡村振兴人才培育工程。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3050人次。实施农民工素质提升工程,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3000人次以上。

  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工程。“十四五”期间,遴选30名农村创新创业导师,建设5个农村创新创业园区和实训孵化基地,带动4万人返乡入乡创新创业。

  农民收入跃升计划。实施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四项行动,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分类推进,促进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力争到2025年,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导向作用,统

  筹财政、金融、就业、投资、人才等政策工具,建立完善规

  划实施机制,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县(区)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工业农业一起抓,城镇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四个优先”的发展要求落实到各个方面。建立健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机制。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围绕规划部署的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行动计划,研究制定一批专项规划、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落实重点任务和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规划实施涉及的重大问题,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协调,加快形成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密切配合的规划实施和工作推进机制。各县区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对标规划目标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落实。

  第二节 健全法治保障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三农”工作,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完善乡村振兴政策体系和相关制度,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推动各类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实施和参与乡村振兴。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执法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健全农业执法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严厉打击侵犯农业知识产权和破坏农业资源环境的行为。广泛开展多形式的普法活动,以农业投入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三农”干部、广大农民群众和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

  第三节 加大投入力度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保持“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分年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的比例,2025年提高到50%以上。扩大地方专项债用于农业农村规模。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实施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八大工程”,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创新拓展农村数字普惠信贷、农业产业链贷款、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上市、新三板和省股交中心挂牌,增强企业融资能力,进一步落实好再贷款再贴现金融支持政策。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等,补充信贷资金来源,专项支持三农发展。不断完善农业保险机制,积极开发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品种。运用市场的逻辑、资本的力量推进农业农村发展,积极争取社会资金投资农业领域,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农业农村多元化投入格局。

  第四节 强化人才支撑

  深入实施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通过乡情感召、政策吸引、事业凝聚,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工商业主和农民工返乡创新创业,培育招引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创新创业群体。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依托农业加工园、产业园、科技园、田园综合体等农业三产融合发展载体,通过“园中园”的形式打造一批要素集聚、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创新创业园区,为各类人才在农村创业兴业搭建孵化器。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专业人才定向培养计划等,建立健全市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管理制度,提高农村专业人才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农村科教文卫经管等专业人才交流使用和访学研修。开展农村专业人才认定,培养一批乡村企业家、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充实乡镇农经、农技干部队伍,继续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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