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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展望2035年,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全面完成“美丽河湖”建设,成为长三角最美大花园中心园,高质量建成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绘就“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青山绿水、鱼翔浅底”的浙西南水乡画卷。

  表2.1莲都区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目标指标体系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2020年 2025年

  水环境 1 市控及以上断面地表水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约束性 100 100

  2 市控以上断面水功能区达标率(%) 约束性 100 100

  3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约束性 0 0

  4 全区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及以上 预期性 100 100

  5 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约束性 100 100

  6 农村集中供水率(%) 预期性 98 99

  水资源 7 达到生态流量(水位)底线要求的河湖数量(个) 预期性 / 1

  水生态 8 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 预期性 / 维持现状

  9 河湖生态缓冲带陆域面积(km) 预期性 / 完成省市下达任务

  10 新增“美丽河湖”数量(个) 预期性 1 6

  11 河湖岸线的保有率(%) 预期性 100 不减少

  三、规划任务

  (一)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以浙江(丽水)绿色发展综合改革创新区、全省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设为契机,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构建全域绿色发展新格局。建立健全“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重要依据。加快推动城镇化与绿色低碳发展深度融合,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实现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协同发展、生态环境共保。

  (二)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

  1.全面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按照“总量平衡、适度超前”的原则,科学确定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总体规模和布局,设施地埋式建设模式,加快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腊口污水处理厂、碧湖第二污水处理厂、老竹-丽新污水处理厂等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补齐区域污水处理能力短板,到2025年,全区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万吨。推动实施《丽水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继续加大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力度,探索实施管网联通工程,建设和改造莲都区污水管网50公里以上。开发区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5万吨(水阁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和改造开发区污水管网100公里以上。全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78%以上。

  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根据莲都实情,积极探索“海绵城市”莲都建设方案。借助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初期雨水处理,开展雨水口人工湿地建设,探索开展雨水治理,因地制宜提出初期雨水截留纳管、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建设等任务。实行新区“海绵+”和老区“+海绵”,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加强海绵型建筑小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绿色蓄排与净化利用设施等建设,推行绿色屋顶、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储水池塘、湿地公园、生态绿地等,促进雨水就地蓄积、渗透和利用。到2025年,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20%。

  2. 深入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持续推进城镇生活小区、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依托老竹美丽城镇省级样板乡镇、莲都采桑未来社区建设等载体,严格按照相关建设规范,开展城中村、老城区、城乡结合部等建成区的住宅区块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加强“六小”行业、农贸市场、沿街店铺、企事业单位等其他城镇污染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落实“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提升污水处理厂收集率。全面排查污水管网风险隐患,加快推进水阁园区等区域老旧破损污水管网修复改造。以区为单元,全域构建“污水零直排区”数字化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管网档案管理和运行维护等长效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常态化的污水管网排查机制,保障“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加快莲都碧湖镇等城镇区域的污水零直排建设,不断消除空白区。到2024年,争取全域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稳定污泥出路,确保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并按照“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进行处置。争取到2025年,全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按照园区及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一点一策”治理方案,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推进工业企业内部雨污分流改造,做到厂区内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流。其中,主要涉水行业所在园区列为重点建设园区,将实施建设进展定期建设情况调度。丽水经济开发区“污水零直排区”,对照新建设标准与建设要求,进行整治提升行动。到 2022年底,基本完成全域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

  3.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工作

  加强项目准入管控与清洁生产审核。落实《丽水市“一带三区”发展规划》、《莲都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及《丽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格涉水项目的生态环境准入。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以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有序实施企业清洁生产,以化工、合成革、电镀等行业为重点,全面落实清洁生产审核要求。对超标、超总量排污和使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贯彻落实重点行业两年一轮自行监测三年一轮的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积极支持企业开展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志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

  推动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建成,继续推进全区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传统产业向园区集聚集约发展。全面整治“低散乱”企业和淘汰落后产能。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亩均工业增加值、亩均税收实现增长。深入贯彻《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快推进水污染仍较突出的区域、行业和企业整治,依法依规淘汰和关停、搬迁。大力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工艺和装备,推进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大力提高工业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落实生态工业高质量绿色发展倍增行动,至2022 年,全面完成丽水经济开发区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丽水工业园区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等低效企业的出清,高水平实现“园区外基本无工业、园区内基本无非生态工业”。

  巩固涉水企业达标排放整治成效。以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为核心,深化涉水行业环境管理,严格重污染行业重金属、高盐和高浓度难降解废水预处理和分质处理,严厉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污或偷排工业废水等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安全稳定运行的行为,加强对纳管企业总氮、盐分、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污染物的管控。持续开展涉水行业整治提升,加速推进丽水开发区电镀行业提升整治工程。

  4.强化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水平

  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以“肥药两制”为抓手,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不断提升绿色农业水平。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种植主体综合采用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肥药减量技术与模式,统筹农业水利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建设模式。在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等基础条件较好、农业面源污染相对严重的区域先行开展氮磷拦截沟建设,建立并完善农田氮磷生态拦截沟渠系统的维护管理机制和定期监测评价制度。着眼于构建大循环机制和废弃资源化深度开发利用,创新农业废弃物作为下一产业原材料的产业循环模式。集成推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依据农作物秸秆用作畜牧饲料、食用菌基料、还田肥料、生物质燃料、发电材料的顺序,不断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重点培育秸杆资源化利用企业,争创秸杆全域高水平利用省级试点县。至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集成推广农村沼气综合利用模式,推广整村沼气集中供气、沼气发电等沼气多样化利用。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建设高标准农田,提标改造粮食生产功能区。重点开展旱地农田改造与高效节水农业、农田基础设施提升与规模连片土地整治、全程机械化耕作与现代农耕农艺、高标准农田建设与沃土肥田减施、农作物植保与农产品产地安全等行动,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5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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