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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4.建立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制度

  严防任何形式的外来物种入侵。通过科学调查分析,摸清莲都区外来入侵物种现状,评价对土著生物、水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程度,按照影响大小,对已存在的外来物种,通过引入物种天敌等科学手段实施有效治理。争取到2025年底,初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和生物安全预警监控体系,完成莲都区外来入侵物种名单更新,建立外来入侵物种档案。到2030年,全面建成外来入侵物种和生物安全预警监控体系,实现外来物种的常态化监测预警。

  5.探索实施累积性风险防控

  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完善全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完成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修订。健全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制度,实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污染物减排量考核,开展入河(湖)污染物总量研究和评估,严控入河湖污染物总量。

  探索建立覆盖重要淤积河道的淤泥监测体系,在南明湖等易淤积的重要河段、水库等布置淤积监测断面、监测点,通过淤积监测数据库的建设,实现全面精确掌握各类水域的淤积动态,结合河道水环境功能和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制定清淤计划,建立河湖库塘清淤轮疏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河湖水生态系统平衡。遵循“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严格落实淤泥检测工作,综合考虑底泥化学、物理和生物特性,采取合理的处理和处置方式,提高淤泥的资源化利用水平。防控藻类异常增殖风险。严控南明湖、黄村水库、玉溪水库等重要水体与饮用水源地藻类繁殖。在综合推进各类污染源减排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支流水体治理。密切关注水情与水环境质量,加强水华易发季节监测频率,及时掌握富营养化指数变化情况。完善水华应急防控体系,设置曝气、藻类拦截等防藻设施,储备水华期应急处置装备物资,做好生态调水等强化水体交换的预案,加强饮用水源地与南明湖藻类应急处理能力建设项目。

  (六)深化共保共享新机制

  1.推进流域共同保护

  推广瓯江流域联动联防工作机制工作经验,完善莲都—云和、莲都—松阳、莲都—青田、缙云—莲都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按照“常态合作、资源共享、互助共建”的原则,以联动联防机制为抓手,加强交流与协作,确保各联动单位提高工作效率、联动措施落实到位,积极探索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尝试在财政转移支付额度、横向生态补偿额度等方面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建立跨市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协商协作机制,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2.落实河湖长制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河长制、湖长制部署要求,继续深化河长制提档升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完善河长与河长办履职、协调联动、日常监管等方面工作机制,实现河长制标准化管理。压紧压实河长湖长和有关部门对重要水体的保护责任,强化各级河湖长在河湖建设与管护中的协调、监督责任与履职考核,深入推进河长制信息化建设,推动多通融合平台建设。推动部门协作,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生态环境、发展改革、公安、水利、建设、文广旅体、经信、农业、城管等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并按照水生态环境保护年度任务的要求,加强协作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3.深化社会共同治理

  多途径、多形式、多角度开展新时代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强化全民治水的责任意识,普及治水科学知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治水先进典型,推广普及绿水币,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全民治水”氛围。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行业协会等群团组织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优势和力量,积极培育壮大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治水工作进社区、学校、乡村、家庭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构建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格局。健全信访投诉工作机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借助信访投诉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4.健全完善突发性风险和执法能力

  不断提升全区水生态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牢固树立“问题导向”意识,从环境应急管理的实际需求出发,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利用丽水“花园云”智慧平台,推广应用物联网、卫星遥感、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建设全域立体生态监测网。加快天眼守望等信息化技术在大尺度、重点区的风险防控机制上应用,形成环境应急物资大数据平台,提升大数据分析研判和应用能力。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应急机制,实现预警体系与应急能力的全面提升。完善各级应急队伍建设,特别要加强区级应急专业队伍建设,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具有后续专业处理能力;街道、乡镇级应急队伍应建设重点发掘地方经验人员并发挥信息员作用,确保具备突发环境事件第一现场先期处理能力。

  提升水环境执法能力。积极探索简易执法程序,提高水环境执法效率;充分运用在线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发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对水环境执法的支撑作用。

  5.加强组织领导能力

  各级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地方政府对水环境质量负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具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水污染防治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各镇街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并分解“十四五”年度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度要求,确保完成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监督,狠抓责任落实。莲都区(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原则,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

  6.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水生态环境保护资金保障,要加大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动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重点支持重点流域断面水质改善、饮用水水源保护、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畜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水产养殖尾水治理、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水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项目。创新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污染防治项目建设和运营。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资本参与水环境治理。

  7.提升科学治水水平

  依托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重点骨干企业等,加快推进水生态环境监测监控预警、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城镇污水处理、工业废水资源化能源化利用、地下水污染修复、水资源综合利用、饮用水安全保障、污泥处置等关键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加快技术成果转化,重点推广适用技术。

  8.高压严管依法治水

  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深入开展各类水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按照省市执法工作部署,定期开展“护水斩污”系列执法排查行动。强化生态环境、公安等司法部门联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继续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作用。

  9.营造全民参与氛围

  广泛深入开展新时代治水宣传教育,强化全民治水的责任意识,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树立治水先进典型,营造全民治水的舆论氛围。推进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群众团体和社会各界作用,积极培育壮大民间环保组织和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治水工作进社区、学校、乡村、家庭等群众性实践活动,构建全民治水护水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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