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开发运作专业化。结合经开区产业发展规划、空港经济区发展定位和产业体系规划,积极优化空港经济区产业结构,引导产业向临空特色型发展,推动临空特色产业在空港经济区集聚。坚持专业运作,充分发挥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专业力量在机场建设及运营、民航相关项目运作、临空经济发展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优势,为专业力量预留充分的开发运作空间,推动和实现空港经济区运作专业化、运营团队专业化、项目开发专业化。
促进民航专业项目合作开发。制定专项优惠政策,积极支持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省内民航力量在空港经济区合作开发航空特色、临空高指向性产业项目,充分发挥省机场集团在临空经济开发、全省民航资源统筹协调方面的优势,以及丽水机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地化运作的优势,实现强强联手。
(三)加强开放合作
强化区域协作。积极挖掘周边市场,承接金华、温州等周边城市溢出航空客运和货运业务,提升丽水机场业务规模,加强空港经济区人流、物流汇集。积极融入丽水市、浙江省、浙闽赣边际区域、长三角地区、海西经济区等区域通用航空运营大网络,正当区域通用航空大环线大网络的主角和枢纽。发挥“山海协作”制度优势,加强对接大湾区新区、省级高能级平台、省内发达地区在空港经济区设立科创孵化、创意设计、康养旅游等科创飞地、产业飞地、生态飞地;加强与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国内科技创新源头区域的联系和合作,以一流环境吸引沿海高端要素、招引高端企业,并依托丽水机场构建起“飞地互飞”的空中快线,推动丽水市优质生态要素和国内高端产业要素、创新要素互联互动。
加强国际合作。发挥侨乡优势,充分引入华侨经济,培育临空经济和华侨经济融合发展模式。充分发挥海外丽水华侨社团、商会、办事处等桥梁作用,积极对接国外优质临空产业发展项目,争取引入空港经济区。推动华侨资本投资临空产业,积极推进“华侨要素回流”,鼓励华侨回乡“二次创业”,支持侨资、侨企、侨眷、侨商、侨才回乡参与空港经济区投资建设和临空产业项目开发,促进华侨经济有效转化为空港经济区发展新动力。立足丽水,放眼国内外,加强与欧美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友城在临空产业开发、空港经济区建设等领域的深度务实合作;依托丽水机场和空港经济区,积极争取建设中国(丽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争设浙江自贸区丽水联动创新区、综合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推进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打造国际贸易重要窗口。
五、节能和环境保护
(一)节能设计
贯彻“绿色节能”、“可持续发展”理念,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建设目标,实行政府主管、专业机构支持、企业执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坚持贯彻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将节能目标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积极推进节能新技术的应用,加强用电管理,推广建设节能建筑,选用节能、高效设备,实施太阳能供热照明等工程。充分利用国家和省政府的鼓励政策,积极争取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支持。
工业节能:要求入驻企业严格按照循环经济“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在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进行物料循环利用,实现能源消耗最小化。
建筑节能:建筑总平面的布置和设计,宜利用自然光照和自然通风;采取合理的保温、隔热措施,选用高效的建筑外保温材料,尽可能减少能源消耗;使用空调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室内温度控制制度。
电气节能:合理设计供配电系统、布置变电所、选择供电电压和变压器方案;照明选用智能照明节能控制装置和高效节能型照明设施,采取合理的人工照明布置及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光;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节约照明用电。
空调系统节能: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节能环保为设计原则,最大限度采用天然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用尽可能少的能耗为空港经济区提供高标准的环境品质;合理规划建筑物的空调系统,实施空调内区热量回收;对系统进行合理分区,分区控制温度。
能源管理:设立节能管理事务主管部门,制定从能源采购、计量、统计、生产过程管理和定额考核等一系列的能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空港经济区的能源管理机制。
(二)环境影响分析及预防缓解措施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效益并重,空港经济区内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增强环境保护能力,从源头防治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生态化、生态经济化”。建设阶段,坚持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运营阶段,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使丽水机场、空港经济区与周围环境协调发展。
大气环境:丽水机场和空港经济区建设过程中会产生烟(粉)尘等污染物;进入运营期后,航空器起降和飞行,地面服务车辆与设备开动,航空运输、物流仓储、人员往来机场等会产生尾气、废气等。针对环境空气污染,加强绿色机场建设,优化机场运行,减少航空器地面滑行时间、距离和发动机工作台数;做好机场油料设施维护,严格执行供油作业程序;合理规划机场周边的道路。按需设置废气净化装置、除尘装置、粉尘收集系统,严控废气排放,防止二次污染。紧跟民航新技术发展步伐,推广应用新能源飞机。废气排放按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执行,经净化设施处理后再排放。
水环境:丽水机场和空港经济区建设过程中会产生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运营期后,服务业主导的产业体系对水环境影响相对较小,主要产生跑道清洁废水、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等。空港经济区内各项目污水经自行处置到达排放入管要求后,通过区内污水管网输送至水阁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其中,跑道清洁废水可直接用于灌溉或进入污水沉淀池;含油污的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再统一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原有设施处理,不得新增污水排放口。
固体废弃物:丽水机场和空港经济区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工程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进入运营期后则以航空垃圾及生产生活垃圾为主。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并对其加以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固废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定点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和工程废弃物应集中堆放,收集后交由本地环卫部门清运。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和利用,积极推进清洁生产,通过改进工艺、提高原料利用率等措施,促进各类废物循环使用和综合利用。
声环境:丽水机场和空港经济区建设期间,噪音主要源自于施工设备和装置;进入运营期后,主要有飞机噪声和地面交通噪声。通过加强施工设施设备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设备和施工工艺,采取必要的隔声降噪措施和装置等手段加强噪声控制。运营期间做好隔声、降噪工作,在机场和空港经济区周边视情况布设噪声监控设备,对噪声进行动态监测。加强空港经济区产业合理布局,对机场内部以及周边的建筑设施,尤其是住宅、学校、酒店等噪声敏感区域,采取建筑隔声、吸声、消声等措施,充分利用自然物的屏障作用减少航空器运行产生噪声的不利影响。此外,空港经济区1号和2号地块均位于70dB噪声等值线范围外,受机场噪声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