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 1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2.65平方米 3.0平方米
2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38.7% 40%
3 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 93.7% 95%
4 省体育现代化县(市、区) — 1个
5 足球场建设 0.31片/万人 0.4片/万人
6 新建体育社团 5个 30个
竞技体育 7 亚运会、全运会、省运会 — 实现陕西、大湾区全运会“保银冲金”,省运会金牌总数、奖牌总数超过上一届,杭州亚运会有运动员参赛。
8 项目布局 — 17个以上大项
9 运动员培养 — 全市后备人才布局3300人
10 运动员输送 — 输送到省队6人以上
体育赛事 11 赛事数量主要指标 — 累计举办国际性赛事15个以上,全国性赛事25个以上,全省性赛事40个以上。
12 体育赛事企业 — 每年引进专业性体育赛事公司不少于2个。
体育产业 13 体育产业规模 29亿元 50亿元
14 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占体育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60% 70%
15 体育彩票累计总销售额 35亿元 18亿元
16 培育省级运动休闲乡镇 — 2个
体育文化 17 新建体育陈列馆 — 1个
体育改革 18 公共体育“一站式”服务应用覆盖率 — 100%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全民健身惠民行动,助力“健康舟山”建设
1.丰富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市、县(区)政府制定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落实年度实施计划。切实推进各地公共体育“一场两馆”建设,加强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健身步道、足球场(含笼式)、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百姓健身房等场地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地区和城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优化乡村健身场地布局和设施供给。打造城市社区“10分钟健身圈”,新建绿道83公里、登山健身步道50公里、1个省级全民健身中心、50个百姓健身房、20个足球场(含笼式)、健身路径300套、智能健身路径150件。推进“公园+体育”模式,新建、扩建、改建体育公园10座,配套建设健身步道、球类设施、器械类设施等公共体育设施。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群众健身设施,并逐步提高配建标准。推进未来社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提高配建标准。合理利用城市公园绿地、路桥附属用地、建筑屋顶、老旧小区、老旧厂房、城中村改造项目等,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落实公共体育场地对外开放职责,保障法定开放时间,履行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对老年人、残疾人和在校中小学生实施优惠幅度不低于20%。推动机关、学校、企业等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服务大提升,全面提高体育场地设施智慧化水平。推进城市公园公共服务大提升,结合口袋公园建设,在公园绿地增添体育设施,打造“健身小绿园”。
2.开展丰富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制定实施《舟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创建国家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县。制定群众性竞赛活动年度计划,举办各级各类全民健身主题活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身需求。每年组织承办省级以上赛事活动20项以上,市、县(区)举办150人以上规模的各类群体赛事活动50次以上,有效提升赛事活动能级。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农民、职业人群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每年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5次以上,探索举办残健融合的体育赛事,定期举办全市残疾人运动会,增强残疾人体质。鼓励企业开展职工运动会,定期举办全市职工运动会。安排丰富多彩的老年体育活动,定期举办全市老年人运动会。推动足球、篮球、排球运动的普及,大力开展各类联赛。举办体育舞蹈、体操、棋类等各类幼儿体育活动,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沙滩运动、海岛徒步、滨海骑行、路跑越野、帆船桨板等彰显海洋海岛特色的全民健身活动。
3.提供科学精准的全民健身指导服务。深入推进“体医融合”,实施健康促进行动,建设运动促进健康指导服务中心、运动医学和康复中心,加强运动科学研究,促进医疗机构开具运动处方。普及健身知识,指导科学健身,每年举办15期全民健身大讲堂。深化体育公益服务,持续推进“体育进渔农村文化礼堂”。推进医疗机构设立国民体质监测站点,全市各级监测中心(站)定期开展体质监测、健康指导工作,每年服务人群不少于4000人。推广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健身运动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二级体育总会组织架构和运作机制,培育新增体育协会组织30家,体育社会团体“3A”以上达标率达到60%,“5A”以上达到10个。发展壮大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每年开展培训复训不少于10期。完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长效机制,社会体育指导员上岗率达到30%以上。
4.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落实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要求,实现青少年熟练掌握2项以上运动技能。将体育科目纳入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纳入中考计分科目,逐步提高分值,将游泳列为必考项目。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的评估、指导和监督,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举办全市阳光体育、中小学生单项运动两大系列赛,安排比赛项目不少于12项。举办全市校园足球联赛,提高足球比赛频率,扩大足球运动人口。推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工作,新增15家以上,培训一批足球骨干教师,总数不少于100人。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户外营地等发展,推动俱乐部运动队、中小学运动队建设。鼓励支持社会体育俱乐部参与学校体育指导、培训和服务。开展青少年体育研学活动,认定一批体育类中小学教育研学实践基地。支持在舟高校组建高水平运动队。
(二)实施竞技体育争光行动,提升海洋体育综合实力
1.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模式。深入打造“1+4+X”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强化检查评估和周期考核,把舟山市青少年体校建设成浙江省重点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办好南海实验学校体育特长生班,适时增加名额。制定完善“市队县办”机制,加快推动4个县(区)新型青少年业余体校建设,扩大专兼职教练范围,逐步形成优势运动项目。继续深化“市队校办”“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培养管理模式,扩大运动队规模至10个,探索“校企联办”等新模式,通过X种模式拓展体育后备人才选拔面。出台《舟山市竞技体育“市队县办”实施办法》《舟山市竞技体育“市队校办”实施办法》及相应的考核制度。
2.科学布局竞技体育项目。扩大竞技项目覆盖面,将现有布局的14个大项扩增至17个大项,达到省运会设置大项的2/3以上,增强总体竞争实力。优化竞技体育项目布局,巩固田径、摔跤、篮球等优势项目,谋划布局飞碟、举重、散打、女足等项目。“市队县办”“社会力量办竞技体育”项目布局更加科学均衡,在提升现有乒乓球、羽毛球、沙排、网球、击剑、跆拳道等项目的基础上,适时拓展攀岩、高尔夫、棋类、模型、轮滑、皮划艇、帆船、电动冲浪板等新项目。切实保障项目布局经费,体育后备人才布局经费到位率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