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优化调整运输结构
积极建设绿色低碳综合交通网络,推进构建“车—油—路”一体的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淘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全面推动公交车、出租车等重点领域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辆替代,城区公共交通实现新能源车辆全覆盖。以高铁枢纽、航空物流港、铁路西货站、义乌(苏溪)国际枢纽港、义乌港五大对外综合枢纽为依托,充分发挥义乌区位优势,积极推进实施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构建联通四海、畅达五洲的国际公铁联运枢纽和海港、陆港、空港、信息港四港高效联动的国家综合物流枢纽。发展绿色物流业,支持利用城市现有铁路货场、物流货场转型升级为城市配送中心,大力发展甩挂运输、共同配送、统一配送等先进物流组织模式,推动城市短驳货运转换中心建设、短驳物流车辆清洁能源替代。在物流园、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贸批发市场等物流集散地,建设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终端利用设施。
4.优化调整农业投入结构
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广种养结合、粮经轮作、稻渔综合种养、多生态位品种混养等生态循环模式,推广应用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和绿色经营模式。落实化肥农药实名购买制度,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免费测土、精准施肥、有机肥替代和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肥药减量技术。进一步优化调整养殖业布局,严格落实禁养区各项规定,合理控制养殖规模。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使用,推进养殖场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行动,推进养殖过程清洁化。有序实施原有畜禽养殖场提升改造,强化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重点培育一批大型现代化生猪、家禽养殖场。稳步推进“洁水渔业”,推广生态型、清洁型健康养殖,大力发展生态高效养殖模式,建设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点,创建省级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县。
(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实施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协同推进应对气候变化与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显著增强应对气候变化能力。
1.制定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开展义乌市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居民生活和公共建筑等领域未来能源消费需求及碳排放量测算,科学编制实施义乌市碳达峰行动方案,深入研究达峰目标、达峰路线图、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强化达峰目标责任落实。针对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居民生活及科技创新“6+1”重点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推动煤炭消费和工业领域率先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鼓励企业制定二氧化碳达峰行动方案,引导行业龙头企业率先实现达峰。
2.强化温室气体排放控制
深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常态化工作,强化清单数据应用。强化应对气候变化与深化经济发展、能源改革和环境质量改善等工作的协同管理,积极发展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建筑,低碳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55%以上,新建民用建筑100%按照超低能耗标准设计建造。加强工业、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废弃物处理等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对发电行业实行总量和单位产品碳排放控制约束,控制行业碳增量指标。加强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管控。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重点行业碳排放监测、报送和核查机制。根据全国、全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统一部署,落实碳排放权交易制度,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提升林地、湿地等自然空间碳汇能力。建立碳排放评价制度,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到2025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显著下降。
3.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坚持减缓和适应并重,完善气候变化适应性评估机制,积极开展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强化市政、水利、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提高农业、林业等重点领域气候适应水平。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建海绵型绿地系统。建立健全气候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气候灾害应急预案和响应工作机制,加强气候灾害的监测评估和预测预警,强化对极端气候事件的应对能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治理能力,以深化机构改革为契机,将气候变化工作与生态环境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全面融合、协同推进,加快气候治理数字化转型,打造碳达峰碳中和数智平台,强化气候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气候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4.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试点建设
大力开展“零碳细胞”创建,创建10个“零碳”示范乡镇(街道),100个“零碳”示范村(社区),5个以上“零碳”党政机关。聚焦义乌市南江湿地公园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实施生态系统碳汇试点建设。开展重点领域低碳技术科技攻关和推广应用,推进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示范工程。积极实践碳中和,规范碳中和机制,推进各类活动会议实施“碳中和”。鼓励推广应用“碳标签”,探索实施碳普惠制。
(三)强化蓝天保卫,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坚持综合治理和重点突破,聚焦空气质量短板,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实施数字赋能精准治气,深化固定源、移动源、面源治理,实施NOx与VOCs协同减排,实现PM2.5和O3“双控双减”。
1.加强大气环境综合管理
以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全面推进“清新空气”行动,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工业炉窑、柴油货车、城乡面源四大专项治理,巩固提升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成果。科学实施季节性差异化管控措施,持续深入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以4-9月为重点时段,深入开展NOx和VOCs协同治理,打好夏秋季臭氧阻击战。协同开展PM2.5和O3污染防治,开展O3形成机理研究,推动PM2.5和O3浓度稳中有降。完善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动态更新应急减排清单,细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逐步扩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和应急减排的实施范围,推进重污染绩效分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完善差异化管控机制。完善应急减排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渠道。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对,常态化开展O3和PM2.5源清单、源解析工作,开展氮氧化物控制专题研究,推进城市环境质量管理精准化和科学化。
2.加强固定源污染综合治理
巩固“禁燃区”建设成果,深入开展锅炉综合整治,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进一步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动高污染燃料工业炉窑实施清洁低碳改造。全面推进工业涂装、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改造,持续削减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深化工业园区、特色行业集群和重点企业VOCs治理,重点推进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纺织印染、油品储销等行业VOCs污染防治。完善VOCs强化减排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减排,将有关VOCs强化减排要求依法纳入排污许可证,强化错峰生产。优先推行生产和使用环节低VOCs含量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加强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推动年排放1吨以上VOCs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工况在线监控全覆盖,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末端治理设施,启动活性炭处置中心等“绿岛”建设,实现VOCs集中高效处理。推动涉气排放企业取消非必要的废气排放系统旁路。开展清新园区建设,推动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建成清新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