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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

  建设重点包括: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和地力提升,提倡水土保持、水源涵养的护岸、护路、护沟等植被生态工程建设。新建和改造水源及泵站、沟渠等末级渠系改造和田间配套等工程,发展推广喷滴灌。提高道路通达度,方便农业机械通行、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运输。采取增施有机肥及石灰质物质等措施,对土壤酸化区域开展酸化治理。通过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培肥地力,提升瘠薄型土壤区域耕地综合生产能力。

  (三)建设规模及指标分解

  按照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潜力摸排的通知》要求,根据选址要求,明确项目位置、规模及建设时序,统筹项目类型,择优安排重点工程,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

  1.补建高标准农田面积

  “十四五”期间,柯桥区争取补建高标准农田1.48万亩,包括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25万亩、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0.37万亩、历史补录项目0.20万亩,争取绍兴市市级统筹补建0.66万亩,确保完成省级下达补建任务1.33万亩。

  表3-1“十四五”时期补建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单位:万亩

  序号 指标 面积

  1 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0.25

  2 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0.37

  3 历史补录项目 0.20

  4 争取绍兴市级统筹补建项目 0.66

  合计 1.48

  2.高标准农田保有量

  “十四五”期间柯桥区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20.25万亩,与省级规划要求的高标准农田保有量一致。

  表3-2“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建成量分析

  单位:万亩

  序号 指标 面积

  1 至2020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18.92

  2 确保补建高标准农田 1.33

  合计 20.25

  3.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

  通过征求选址意见,各镇(街道)根据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需求上报选址地块,汇总形成“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库,项目库面积合计4.68万亩,改造提升项目优先从项目库中选取,规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面积2.85万亩,与省级规划要求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任务一致。

  4.重点工程示范项目

  重点工程项目包括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程、数字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绿色农田建设示范工程,至规划期末(2025年),柯桥区规划建设绿色农田示范区项目1个,面积0.2万亩以上。

  表3-3“十四五”时期各镇(街道)农田建设任务指标分解表

  单位:亩

  行政区 补建项目 改造提升项目

  合计 认定类 2021年

  新建 2022年

  新建 规划 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后形成数据库

  柯桥区 8141 1969 2506 3666 28500 46787

  安昌街道 0 0 0

  福全街道 322 322 7000 11789

  湖塘街道 33 33 1600 2585

  华舍街道 0 0

  王坛镇 931 65 512 354 1700 2041

  稽东镇 1117 130 564 423 1300 2140

  柯岩街道 1517 903 614 600 672

  兰亭街道 140 140 3000 4779

  漓渚镇 680 680 0 0

  马鞍街道 1662 413 1249 2000 3384

  平水镇 977 24 527 426 4100 6754

  齐贤街道 20 20 1300 2139

  钱清街道 43 43 3700 6084

  夏履镇 48 48 500 548

  杨汛桥街道 651 51 600 1700 2872

  四、建设内容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业、水利、土地、林业、电力、气象等各方面因素,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要求,紧扣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内容,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田块整治

  1.建设内容。根据地形地貌、种植制度、机械作业效率、灌排效率和气候区划、气象风险等因素,开展田块整治建设,加快耕作田块修筑,保持耕作层地力。将分散的地块进行有效平整,提高田块归并程度,实现耕作田块相对集中;通过机械深耕深松、客土回填调节土壤质地,改善农田耕作层;因地制宜进行梯田修建和改造提升,按照有利于水土保持要求,采用砖、石、混凝土、土体夯实或植物坎等对田坎进行保护。

  2.建设标准。有效土体厚度在50厘米以上,耕作层厚度大于20厘米,土体中无明显粘盘层、砂砾层等障碍因素,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超过8%,稻作淹灌农田地表平整度不高于2.5厘米。

  (二)土壤改良

  1.建设内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区耕地质量状况,针对性开展土壤培肥和改良,采用农艺、生物等各类措施,加快耕地地力提升。建立维持高标准农田地力稳定和提升的长效机制,通过实施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翻压还田等土壤培肥措施,促进高标准农田地力的提升,使高标准农田地力长期稳定在较高水平;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善耕作层土壤理化性状,促进土壤养分平衡。

  2.建设标准。平原区土壤有机质含量达到20g/kg以上,丘陵区达到15g/kg以上,土壤养分含量相对合理,土壤pH值保持在5.5~8.5,耕地质量达到当地平均等级以上。

  (三)灌排设施

  1.建设内容。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根据灌溉规模、地形条件、田间道路、耕作方式等要求,有序实施水源、输水、排水、渠系建筑物、泵站等设施建设工程,建议多采用生态沟渠工程,提升生态环境。配合水利部门通过小流域治理及农村河道整治、山塘综合整治、圩区建设等工程与非工程措施,提升高标准农田的防洪排涝能力,从“单兵突进”向“联合行动”转变,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联合水利部门加快新建和改造泵站机埠、堰坝水闸、沟渠等田间配套工程,实现应纳尽纳,高标准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2.建设标准。农田灌溉设计保证率丘陵区不小于80%,平原区不小于90%;灌溉水利用效率应不低于GB/T50363的规定;确保每一块高标准农田都有完善的灌排系统,排渍深度达0.6米以上;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排涝标准达到10年一遇,平原区3天暴雨4天排至农作物耐淹水深,丘陵山区1天暴雨1天排至农作物耐淹水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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