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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五、主要任务

  (一)全面增强行业竞争优势

  1.加大力度培育建筑业大企业。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增强内生动力,拓展优势业务环节,向建筑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发展成为集投资、设计、施工、生产为一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招引一批综合实力强、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到我市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分支机构,积极吸引大型央企、省属国企和优质企业将总部基地落户嘉兴或设立独立法人机构开展经营活动;支持龙头骨干企业以产权为纽带,通过跨地区跨行业收购、兼并、重组等形式整合资源,优化业务,解决承揽工程、融通资金、分担风险、提高效益等难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全力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鼓励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经营有特色、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专业企业。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包括装配式建造技术在内的新型建造技术安装专业分包业务,培育特色分包能力;在建筑构件、地基基础、园林设计、装修装饰和钢结构等专业领域着力培育为龙头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群。

  3.提升产业层次拉长产业链。鼓励和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积极、适度、稳健向业务多元化发展,向相关产业环节延伸。培育能够打通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原材料供应、工程检验检测、维护维修、运营的全产业链核心骨干企业团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专业承包商。

  4.推动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有效落地。全市范围内执行节能要求更高的绿色低碳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建筑推行低能耗建筑强制性标准建设,新建建筑设计节能率达75%。鼓励建设高星级绿色建筑,提高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培育绿色生态城示范区,完善嘉兴市绿色建筑评审工作。修编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推进不同区域绿色低碳建设要求。强化节能低碳建筑全流程管理,保障节能低碳措施落地。

  5.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外部市场。高点谋划,提前布局,加快建筑业企业“走出去”步伐,围绕长江经济带、重点区域、重点专业领域和重点工程项目建筑市场的研究,为企业拓展省外、海外市场提供市场信息和法律保障,为企业“走出去”搭建平台,每年组织有意向开拓省外、市外市场的企业举办推介会,鼓励建筑业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通过股份合作、项目合作、组建联合体等方式,共同承包省内外大中型项目。引导企业通过资金、技术、产品、人才等合作,与大型央企、国企建立战略联盟,以“投建营一体化”模式全链条参与省外项目。力争省外建筑市场规模和占比逐年上升,到2025年末,省外产值占比较2020年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境外市场形成有效突破。

  6.打造高素质企业人才队伍。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发展需要的企业家队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新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清理“挂证挂靠”陋习,加大工程建设类高级职称人员和拥有工程类注册职业资格人员的培养、引进力度;积极推动以行业人才需求为导向的校、行、企合作机制,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联合培养实用型、创新型人才。

  7.推动建筑产业工人队伍培育工作。推动建筑产业工人培育试点工作,鼓励建筑类职业院校、建筑业企业、专业培训机构、人员实训基地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培训,发挥行业协会与龙头企业的特色与优势,创新培训方式,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模式,开展对PC构件生产基地、钢结构生产基地生产技能型产业工人、施工现场各类装配式工种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从业人员的相关培训,逐步造就一支就业高效、流动有序的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建筑产业工人队伍。

  (二)全面提升行业治理水平

  8.强化招投标管理。加强对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监管,规范工程总承包和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建立价格预警干预机制,改革以价格为决定因素的招标模式,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坚持择优和竞价相结合、优质优价,实施技术、质量、安全、信用等多种因素的综合评价体系。完善电子化招标系统,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和异地远程招标,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强化标后履约监管。

  9.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贯彻落实省级建筑市场综合信用分级管理应用政策,指导行业协会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实现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抽查、评优评奖、工程担保等事项关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严重失信行为,依法依规采取约束和惩戒措施,提高日常检查巡查频次,根据信用等级引导担保保险单位实行保函和保险差异化费率。

  10.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适宜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控股项目带头推行工程总承包。支持具有工程总承包管理能力和经验的建设单位以及具有设计、生产、施工等综合能力的大型骨干企业,参与政府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打造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支持本市大型设计、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调整组织结构、健全管理体系、加强人才培养,逐步形成设计、采购、施工、交付验收“一条龙”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到2025年,培育工程总承包骨干企业不少于15家。

  11.大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支持大型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业务范围;支持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建立全过程咨询平台,提升咨询企业全过程、一体化服务能力,承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政府及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应带头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包。到2025年,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不少于10家。

  12.积极推行过程结算。在拟建政府性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安工程费用为5000万元及以上,且工期为18个月及以上的项目中,引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积极推行施工过程结算,鼓励其他工程项目实施施工过程结算。及时确认已完合格工程的价款结算,及时准确反映投资情况,提升结算效率,减少结算纠纷。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行计价依据情况的检查,利用信用机制提高咨询质量,保障施工过程结算的顺利实施。

  (三)全面提升建造质量品质安全

  13.进一步深化质量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主体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实施工程质量过程量化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深入推进建设工程安全标准化管理,强化对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管,健全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常态化机制,严防各类建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鼓励各县(市、区)或镇(街道)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落实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巡查,推行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责任险。

  14.聚焦城市品质提升,提升建筑设计理念。着力培育一批精品设计企业,打造与“美丽嘉兴、品质嘉兴”相匹配的城市建筑。加大无障碍设计在城市建设中的应用,彰显城市温暖。搭建跨区域交流平台,提升建筑设计企业原创力。大力引进国内外龙头建筑设计企业和设计人才,鼓励重要公共建筑采用国际征集模式,引入国内外优秀知名设计团队参与重要项目的方案设计,带动提升本地建筑设计队伍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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