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建立创建优质工程激励机制。倡导“每建必优”,打造以质取胜的发展氛围。鼓励企业争先创优,积极争创优质工程、优良工地和示范工程,力争获得更多国家级和省级奖项。建立创优夺杯激励机制,制定相应表彰奖励办法,每年定期召开全市建设工作会议,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奖项的工程项目进行表彰奖励;推行工程优质优价,加大对优秀企业、项目和个人的表彰力度。支持有经验的科研院所为企业工程项目申报优质工程、标准化工地和示范工程提供咨询服务,鼓励社会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对获得优质工程奖项的承建单位进行奖励。
16.创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完善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强化关键环节、关键工序的质量控制,建立完善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管理体系和考评机制。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建立工程质量责任追溯机制。探索建立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主体失职追责和清出机制,构建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加强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建立以过程检查记分评价为主的动态监管机制。落实政府监督执法责任,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和工程质量抽检,加强工程双随机抽查。强化工程质量安全信用管理与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和资质资格管理等有机联动。完善重大工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动态管理,积极推进“互联网+智慧工地”质量安全监管技术开发应用,建设和优化嘉兴建设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
17.推动消防审验技术服务。鼓励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设施检测、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技术工作由具备相应能力的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建立技术服务机构名录,综合运用资格准入、信用评价等各种手段,采取记录、抽查、建立诚信档案和承诺制度等方式,健全完善信用评价制度,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从业行为。
18.积极推行绿色建造。严格落实可再生能源应用,坚持可再生能源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的原则。大力推进绿色施工,建立健全绿色施工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推进绿色建筑与建材协同发展,完善绿色建材产品标准和认证评价体系,提高建筑产品健康性能。建立产品发布制度,建立绿色建造评价标准体系,推广应用安全健康、环境友好、性能优良的新型建材,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扬尘、噪声、振动、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止或者减轻施工对水源、植被、景观等自然环境的破坏,改善、恢复施工场地周围的环境。
(四)全面推进行业科技创新
19.支持企业推广应用建造新技术。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大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应用研究,加快技术改造,形成专利、专有技术、标准规范、工法的技术优势。以嘉兴高校、相关科研院所为依托,构建建筑业卓越团队、推动绿色建造、智能建造和装配式建筑基础共性技术的应用。利用我市的制造业优势,推动建筑业与制造业协同的战略合作,突破一批建筑核心技术,形成嘉兴建筑技术优势。加快数字化设计体系建设,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行一体化集成设计。鼓励企业申报省部级工法和国家级、省级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等。
20.提升数字建造技术应用水平。鼓励企业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深化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提高智能建筑和施工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快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构建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推动实现设计、采购、建造、交付、运维等阶段的信息交互和共享。加快推进建筑机器人的研发,探索具备人机协作的工业机器人在建造活动中的应用,辅助和替代“危、繁、脏、重”的建筑建造和维修保养作业。到2023年,在材料配送、钢筋加工、喷涂、高空焊接等现场施工环节,力争实现建筑机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楼机等一体化施工设备应用的“零突破”。
21.建立建筑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招引高端人才及团队到我市建立绿色建造、智能建造等重点研发平台,加快关键适用技术应用。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研发中心,选择一批有技术积累、有人才优势、有战略眼光和创新精神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多出技术成果,优先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鼓励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及年产值超50亿元的一级资质企业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项目,形成自有核心技术和专有技术,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建筑业企业和制造业企业协同创新,培育和组建行业协同创新中心,引进或培育1个国家级建筑研究中心。制定出台相关办法,对建筑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给予用地、产业用房、租金、税收等方面优惠与支持。
22.推进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融合发展。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的系统化设计水平,推进工程全生命周期的标准化设计。创新施工组织方式,提高机械装备水平,完善与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精细化施工组织方式,提高装配式建筑的施工机械化水平与效率;加快部品部件生产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倡导装配式装修;逐步形成以机械化为基础、装配式施工和装修为主要形式、信息化手段为支撑的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体系。试点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应用。到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拥有国家级、省级PC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示范基地8个,积极发展钢结构生产基地。
(五)构建最优行业营商环境
23.继续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全面梳理可下放事项,推动“数字住建”建设,深入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事项要件,压缩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间,提高服务效能。推行工程建设项目风险分级分类审批制度,以及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落实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推行审批事项一窗办理,推动全程网上办理。
24.健全建筑业扶持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建筑业奖励扶持政策体系,运用金融、财税、行政等多种形式的政策工具,在企业资质升级、地方贡献、创优夺杯、上市融资、工程担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给予奖励,在企业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技术和管理能力等方面给予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我市建筑业企业参与大型道路桥梁、轨道交通、综合管廊等大型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在每年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明确一定数量的项目或标段,鼓励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投标方式参与建设。对在我市设立法人总部的知名外来建筑业企业量身定制用地政策,在土地指标、土地价格方面给予优惠。
25.加大保证金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拒绝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得拒绝以银行保函(见索即付)的方式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实施差异化管理,对连续2年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且实行劳务用工实名制、农民工工资分账制和银行按月代发工资制管理的企业,实行诚信全额免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组织开展银企对接和银企合作,拓展我市建筑业企业融资渠道,在授信额度、投标保函、利率优惠、质押融资等方面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