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深化海洋经济对外开放
(一)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深度参与共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南向拓展带建设,加快打造文化特色和旅游功能的国际商务区、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区、科技创新功能拓展区和江海河空铁联运新平台。加强与上海自贸区、浙江自贸区等对接,深化平台、项目、人才、资本等合作,更好承接自贸区辐射带动作用。全面融入长三角港航一体化,加强嘉兴港与长三角重要沿海港口合作,合力打造高能级多式联运服务体系。深化产业园区平台协作,支持张江长三角科技城平湖园深化与上海金山园合作,创新跨区域利益共享机制。加强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与上海金山区、上海石化合作,共建一体化化工管廊,共同集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项目。聚力提升嘉善片区的示范引领功能,强化与上海青浦、苏州吴江片区的示范协同。
(二)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国际海洋经贸合作
深化东南亚、南亚、中东欧等“一带一路”沿线合作,增强与沿线国家开展海洋领域贸易合作。加强国际海洋科研合作开放,推动开展关键技术国际联合研发,支持海洋技术领域国际合作项目,鼓励涉海企业、科研院所与国外相关机构开展联合设计与技术交流,支持建设省级企业海外研发机构等国际科技合作载体。完善外贸供应链体系,加快布局海外仓、海外营销网络、海外营销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强外贸供应链上下游整合。推动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9610”“1210”等模式尽快落地,支持跨境电商企业建设国际转口配送基地,提升跨境电商通关贸易便利化水平。积极参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蓝碳计划。全面融入RCEP,推动区域沿海港口海关和跨境物流便利化、投资自由化以及投资政策透明化。
(三)加快重大对外开放平台建设
加快推进中国(浙江)自由贸易区嘉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对标国际通行贸易规则,复制推广全国自贸区改革试点经验,推进投资管理、贸易便利化、金融领域改革和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创新。深化嘉兴综合保税区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综合保税区能级,充分发挥对海洋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进中国(嘉兴)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推动嘉兴国际邮件(快件)、跨境电商综合监管中心建设。发挥杭州湾北部生态、港口和空间资源优势,统筹杭州湾北部区域开放建设,谋划创建高能级战略平台,建设“黄金海岸经济带”。加快12个高能级产业生态园国际化进程,推动各园区围绕自身重点产业特点,强化招大引强选优。积极向上争取进境粮食、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所等试点,培育形成嘉兴对外开放制度新优势。
五、增强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一)加快集聚海洋经济创新资源
着力做强嘉兴G60科创大走廊,加快打造一批涉海涉港高新产业载体,集聚海洋科技创新企业,鼓励争创省级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产业创新平台。加大涉海涉港科技企业的引进孵化力度,构建梯度企业研发机构体系。加强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海洋经济、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涉海研究开发等领域专业人才团队。建立健全科研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引导和鼓励涉海企业建立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股权激励制度。
专栏5 嘉兴G60科创大走廊海洋经济领域建设重点
全面对接上海全球科创中心,高水平建设嘉兴G60科创大走廊,通过布局建设“科创飞地”,积极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建。依托中国电科第三十六研究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科研载体,聚合创新资源、创新人才、创新机构,全面优化区域海洋经济创业创新生态。积极对接上海、杭州等地海洋科创技术,推进海洋高端科创要素的聚合融通。
中国电科第三十六研究所。重点发展海洋电子装备等为主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的研发和建设。包括:①内河航道及船舶智能化解决方案,通过岸基航道物联网、电子航道图、综合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智能船舶系统等建设项目,实现航道智能化、港口自动化、港航智慧化、船舶无人化、物流现代化,构建海河联运新型联运信息体系;②以船舶(海工)电子装备为主的高科技海洋电子装备开发,迭代完善船舶通信导航、船舶自动化、无人平台装备等多类产品。
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重点聚焦深海探测声学技术等领域开展技术协同创新。①开发轻型水下智能无人航行器(UUV);②研究多平台、多元互补可应对外力的水下PNT(定位、导航、授时)服务体系;③海洋声学仪器与装备,包括积极参与国家海洋声学信息领域标准的制定,在水下目标定位、海洋噪声监测、水下通信和导航等领域开展技术开发和装备生产。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强化海洋科教创新、科技研发、教育文化、人才引进项目等功能,进一步提升完善海洋特种装备综合实验平台。
(二)支持海洋重大科技创新
大力突破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技术、海水淡化等领域关键技术。加快军民协同推进海洋领域技术创新,加强与军工集团、军队院所、国防特色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对接。鼓励涉海企业开展海洋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探索海洋经济领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模式。加快打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最后一公里”,引导政府、企业和社会资本建立一批从事技术集成、熟化和工程化的创新试验基地,扶持培育一批海洋领域新型创业创新服务机构。推动企业与长三角全球科创路演中心、浙江大学海宁国际校区国际技术路演中心等技术转移机构的合作。支持涉海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成果。鼓励构建以市场为导向、金融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海洋产业创新联盟。
(三)推动海洋科教研究能力提升
用好省地方课程教材《海洋教育读本》,在中小学生中持续开展海洋教育系列活动,全面提升广大青少年海洋意识。加强海洋教育基地建设。深化海洋经济产教融合,提升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等涉海院校办学水平,支持涉海高校与国内高水平涉海高校开展合作交流。深入实施海洋领域工匠培育工程,推进涉海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结合海洋经济重点发展产业,鼓励本地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加强海洋经济急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供给。支持围绕海洋经济主导产业,加快建设涉海类优势特色学科。
六、强化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
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优化海洋开发保护,严控新增围填海造地,提高人工岸线利用效率,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强化海洋“两空间内部一红线”管控,推进海域、海岛、海岸线分区分类保护与利用。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选划重点海湾及其他重要自然生态空间并纳入红线管理。重点加强对平湖外蒲岛岛群、海盐白塔岛岛群等海岛生态系统及王盘山省级海洋自然公园、尖山滩涂湿地等生态资源的保护,全市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95.7%。探索建立涉海项目生态补偿制度,创新多元化生态补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