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础库和主题库 2021—2022年,建成人口基础库、法人基础库、公共信用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库和电子证照库,建成行政审批、社会治理、经济管理、生态环境等多个主题库。 2021-2022年 市委市府办、市经发局、市公安局、市自规局、市市监局、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等
建设拓展数据高铁 2021—2022年,聚焦企业群众办事关注度高、需求迫切的政务服务领域,拓展“数据高铁”建设范围,建立健全数据高铁运维机制,高质量支撑跨部门多业务协同应用、群众和企业“一件事”等市域治理重点应用,实现部门数据全部接入高铁线路,数据高铁在龙港全面铺开。 2021-2022年 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29 建设共享域 提高数据共享水平 2021—2022年,依托温州市公共数据目录系统,建设龙港市公共数据目录专区,推动数据目录全域性、动态化管理,实现数据“应共享尽共享”。完成龙港市数据仓建设,按需建设基层治理、生态环境、交通出行等重点领域专题库。推动数据源头、综合、系统治理,建立问题数据及时反馈、整改、核验的问题处理机制。到2022年底,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9%,分钟级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达到90%以上。 2021-2022年 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30 建设开放域 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 2021年,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筛选标准、数据审查机制、数据发布规则和数据开放流程,推动市级各部门按照权责划分明确数据开放类型、开放条件、开放范围,并在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基础上梳理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开放目录。 2021-2025年 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2022年,基于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和依托温州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安全有序地开放市场监管、质量安全、节能环保、财税金融、医疗健康、医疗保障、社保就业等社会治理、民生服务和公共安全等领域公共数据资源,实现开放数据集总量100个、开放数据项500项以上。
2023—2025年,进一步开放公共数据资源,实现开放数据集总量300个、开放数据项1500项以上。
推进数据开放应用创新 2021—2022年,推出1个数据开放创新应用。 2021-2025年 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2023—2025年,累计推出4个数据开放创新应用。
31 建设应用支撑中心 提升“三维虚拟城市” 2022年6月底,初步具有三维数据场景共享服务能力。 2021-2025年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25年底,全面赋能智慧城市建设。
建设人工智能中心 2023年底,完成人工智能中心与城市知识图谱框架建设,并在交通拥堵治理、城市安全防护、智能审批等场景取得进展。 2021-2025年 市公安局、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2025年底,在多领域应用场景取得突破。
32 推动组件利用 探索推动组件利用模式 2021-2022年,依托温州市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规范系统建设方式、全面试行组件交付模式,统一身份认证等强制类组件要求原则上必须使用,地图导航组件等推荐类组件可选择使用,推进本地优秀组件上架共享,同步提高自建组件贡献率和公用组件利用率。 2021-2022年 市智慧城市建设中心
到2022年底,新建应用统一组件利用率达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