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力引进培育高端新型研发机构。坚持人才、需求、协同、成果、开放“五个导向”,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光电三大新兴产业集群,通过引进共建一批、优化提升一批、整合组建、重点打造一批的方式,引导建设一批投入多元化、管理现代化、运行市场化、人员招聘自主化、薪酬激励市场化、收益分配企业化的新型研发机构,积极探索原始创新到产业化的新模式,实质性开展研究开发、成果转化、衍生孵化和技术服务等工作。通过打造若干家高能级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和特色化市、县两级新型研发机构,形成省市县三级、梯度培育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
专栏1:新型研发机构培育行动
引进共建:鼓励国内一流高校院所、龙头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等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到瓯海设立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围绕新兴前沿领域打造综合集成、机制创新的研发基地,推动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培育协同发展。
优化提升:支持中国基因药谷等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体制机制和治理模式创新,向新型研发机构转型。推动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等向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提升。
整合重组:优化整合研究方向相近、关联度较大、资源相对集中的研发机构,支持优势企业或科研机构整合相关领域创新资源,联合建设新型研发机构。
重点打造:推进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华中科技大学温州先进制造技术研究院、上海大学温州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
到2025年,累计拥有新型研发机构6家、其中省级1家。
(四)梯度培育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按照一个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服务一个产业集群的目标,着力构建跨行政区域的综合体创新服务合作机制,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谋划全域创新资源联动,破解区域创新供给不足的难题,通过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吸引跨区域优质创新服务机构参与建设投资、管理运营等核心环节,促进科技平台、科学实验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发挥已有综合体对周边产业辐射作用。以KPI指标体系推动完善综合体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围绕提升集聚资源能力、科技服务能力、产业支撑能力,着力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特色化产业创新服务平台,构建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梯队。
专栏2: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行动
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进智能锁具和眼镜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高质量发展,着力在内涵品质提升上下功夫,做实研发设计、品牌建设、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等板块,推动原平台功能扩充、服务深化,打造示范标杆型综合体。
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加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装、包装、汽摩配等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工作,完善建设运营机制,有效整合一批创新资源,引导区域内单体性、零星化的创新机构有机联动和创新资源系统集成,推动创新载体物理集聚和机制融通,推动各创新主体相互赋能、资源共通、设施共享、价值共创。
到2025年,打造标杆型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家。
(五)加快构建孵化平台体系。加速推进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完善以“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总部园—科创园”为支撑的孵化链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孵化成效,形成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的发展格局,持续孵化新企业、催生新产业、形成新业态,推动创新与创业结合、线上与线下结合、投资与孵化结合,打造适应科技企业发展的“热带雨林式”的创新创业生态。依托高校院所、创新载体等,打造一批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加强高水平专业管理人才团队的引进、培育,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提供研发、融资、创业辅导、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
专栏3: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园培育行动
按照“数字化管理、专业化运营、多元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联动、开发建设与改建提升并举、市场需求与有效供给匹配的原则,探索建设一批市级科创园。
以温州市国家大学科技园列入市级创建名单为契机,推动创新资源集成、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加速、创新人才培养和开放协同发展,为科技型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生态和重要载体,全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择优建立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园动态培育库,对年度重点培育对象加强指导和支持,推荐申报市级科创园。
到2025年,累计建成市级科创园3家。
五、实施创新主体固本强基工程
(一)打造科技型企业矩阵。厚植“科创企业森林计划”,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规上企业和高新企业“双迈进”计划,打造“初创型科技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成长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梯队。深入实施“雏鹰行动”,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培育一批“隐形冠军”“单项冠军”高新技术企业。切实加强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头部企业”培育力度,做强做大一批十亿规模的创新龙头企业,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增强全球资源配置能力。
专栏4:科技企业培育行动
完善梯度培育机制:按照创办一批、培育一批、成熟一批、推荐一批的思路,对初创期、成长期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政策引导,加大帮扶力度,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建立高企培育库制度:按照高企认定条件要求,遴选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成长型企业,从知识产权、企业所得税纳税额等核心指标去发掘和发现初步符合条件,并且具有申报意愿的企业,纳入培育库。按照重点培养、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力度,分层次有计划的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
到2025年,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000家,总量实现翻番,创新型领军企业取得新突破。
(二)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培育体系。以加强源头创新、加快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抓手,支持企业建设企业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充分发挥平台载体功能,增强企业自主研发能力。在智能安防、生命健康、眼镜等领域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实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研发机构全覆盖。强化技术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示范带动产业发展能力的跟踪评价,激励企业研发机构和技术创新中心做实做强。主动承接省“双尖双领”四大科研攻关计划,重点聚焦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光电等领域,迭代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专项,加快研发一批填补空白的重大成果。
专栏5:高水平研发机构培育行动
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研究开发实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组建研发中心,针对主导产业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核心技术,开展科技攻关和产业化研究开发,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