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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淳安县商贸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4 白马站 枫树岭镇周家桥村 县乡道 新建

  5 鸠坑站 鸠坑乡中联村 县乡道 新建

  6 瑶山站 瑶山乡琅洞村 县乡道 新建

  7 丰茂站 文昌镇高铁新区丰茂区块 县乡道 新建

  十四五淳安新增加油站分布图

  (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规划方向

  以居住街坊回收设备为基础,以社区回收网点为核心,以分拣交易中心为载体,以回收利用基地为龙头,以电子信息技术平台为支撑,合理布局,构建“四层次,一平台”五位一体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地方性规定,形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促进体系;制定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扶持政策,逐步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交易、加工处理能力;通过建立回收企业和从业人员培训体制,培养一支熟练掌握业务技能、精通专业知识的回收队伍。培育1-2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大幅提升行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和技术水平,形成规范化运行机制。逐步形成符合淳安建设发展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基本健全、设施适用、服务功能较全、管理科学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产业化。

  2.建设基本模式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推进多元主体协作建设;以居住街坊回收设备为基础,实现与环卫系统的“双网融合”;以社区回收网点为核心,实现全县回收站点全覆盖;以分拣交易中心为载体,实现产废、利废的有效衔接;以回收利用基地为龙头,培育优质的行业平台;以电子信息技术平台为支撑,构建“互联网+回收”绿色产业链。

  3.再生资料回收网点布局标准

  (1)回收网点建筑设计应与垃圾分类体系相衔接,符合环境、市容、消防要求,交通便利、不扰民。

  (2)回收网点应实现统一标识、统一收购价格、统一计量工具、统一管理制度、统一着装。鼓励采用连锁经营方式发展直营或加盟回收网点。

  (3)回收网点面积应在20平方米以上。

  (4)回收网点内再生资源应按商品储运和堆放存储区域要求分类堆放整齐,道路通畅。

  (5)回收网点应采用封闭式。

  (6)回收网点照明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并按用电安全导则要求用电。

  (7)防火设施设备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要求,灭火器的配置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防爆、防毒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和标准的要求。

  (8)回收网点要设置安全标志,并确保噪声达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9)回收网点应配备统一的检验合格的衡器。衡器应与区域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系统相适应,并按相关规定定期检验。

  (10)回收网点至分拣中心间配备相应的封闭式运输设备,并设置相应装置,防止运输过程中渗沥液滴漏和固体废弃物飞扬洒落。

  (11)回收网点内应放置方便居民投售使用的推车、包装物和绳索等工具,方便居民包装、运送再生资源。

  (12)回收网点应悬挂收购品种及价目表,服务公约以及公安部门严令禁止收购的物品名称及各种规章制度,履行民事要求。

  (13)建立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制,回收网点主要负责人或运营主体为第一责任人。

  (14)纳入再生资源回收监测统计系统,并按要求向相关部门上报统计数据。

  4. 各管理部门职责

  县生态产业和商务局:负责牵头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研判提出再生资源市场规范的相关要求,综合统筹各项工作。

  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协调媒体单位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过程中的氛围宣传工作,并将典型案例或疑难问题纳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统筹推进。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照回收体系设施意见和网点规划布点做好再生资源市场准入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查处回收主体占道经营、违规搭建和乱堆乱放行为,配合开展非法现象取缔工作。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污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场所的消防安全执法检查,对违反消防法规、存在消防隐患的行为进行查处。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是否符合国土、规划相关要求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用地条件仍然私搭乱建、非法占用的行为,认定后转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置。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回收过程中收赃、销赃、偷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和非法流动、超限超高回收车辆;负责依法查处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各小区物业签订回收合作协议,加强封闭小区回收行为的管理,禁止没有统一标识回收车辆和人员进入开展收购活动。

  县税务局:负责实施税务监管,开展回收行业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的稽查行动。

  县农发集团:负责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运营管理,规范体系内分拣中心和回收网点的经营行为,主动配合体系内不符合要求的网点清理工作,对拆除的回收网点要按照“拆一建一”原则新增布点。

  千岛湖镇、经济开发区:负责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干部员、网格员及小区物业、居民积极参与市场专项整治和回收体系运营,对辖区内发现的违法违规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上报。

  表12 “十四五”期间绿色循环经济产业中心规划布局

  序号 规划站(点)名称 规划地址 面积(㎡)

  1 再生资源分拣中心 荷家源村地块 10000

  2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中心 荷家源村地块 10000

  表13 “十四五”期间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

  序号 社区 回收服务辐射小区 现网点地址

  1 城东社区 望湖山庄、千岛明月 望湖山庄大件垃圾收集点旁(厢房)

  2 城东社区 墨香新苑、东庄新村 东庄新村大件垃圾收集点旁(厢房)

  3 城东社区 创富兰庭、一家山水、辉照山 创富兰庭生活垃圾收集点旁(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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