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千岛湖镇各道路情况不同,鼓励采用不同车型、不同长度、不同载客量的新能源公交车和天然气公交车;鼓励采用技术成熟稳定的新能源车品牌,开放车辆选购的余地,考虑到新能源车辆车价高昂和维修保养投入,建议财政给予优惠扶持政策:购置新能源车给予财政补助50%;加快配套设施建设:建议扩建客运总站,增加公交车停车场地,增加充电桩设施;建议增设一处公交停保场;现有客运西站停保场已经不能满足公交车辆停靠要求,希望协调开放使用客运西站停车场场地。
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建议:
到2025年,预计投放新能源电动出租车75辆,总体达到225辆出租车。现有的出租车停车充电场所不足,原阳光车站已经建成为出租车服务区,但是该服务区面积小,充电桩建设位置不足,也无法同时容纳车辆停靠和充电。建议在青溪新城区块再建设一个出租车服务区,配备充电桩,满足出租车行业发展需要。建议财政对新能源出租车购置和充电桩等设施建设给予一定的补助。
新能源货车推广建议:
增加购车补助,加快推进全县范围内加气站和充电桩的建设和规划。
第五章 节能专项规划
一、总则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的关键时期,“碳达峰、碳中和”已成为各地能源发展重点考虑的目标维度之一。在“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能源总量和能源强度作为碳达峰“四个指标”中的2个关键指标,将被严格管控,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矛盾将显现。
因此,我县“十四五”及中长期能源发展,必须紧密契合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在低碳化转型上加大力度,在能效提升、能源保供上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兼顾碳达峰碳中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源发展新路径。
(一)规划目的、范围、年限
1.规划目的:“十三五”期间,淳安县通过大规模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能源结构调整、节能减排、新能源及能源产业发展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能源供应基本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十四五”能源发展和能源结构进一步调整奠定了较好基础。
“十四五”期间,淳安县将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为契机,加快能源系统的清洁低碳化转型。以数字化转型为引领,加快能源消费模式和治理方式转变,着力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融合的现代能源体系,逐步调整淳安县的能源消费方式及管理决策模式,使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和多层次多领域的能效技术及经济目标成为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具体内容,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完成“十四五”淳安县节能目标。
2.规划范围:以淳安县整个行政区域作为规划编制范围,下辖汾口镇、威坪镇、临岐镇、姜家镇、中洲镇、王阜乡、枫树岭镇、梓桐镇、屏门乡、千岛湖镇、浪川乡、安阳乡、大墅镇、里商乡、瑶山乡、文昌镇、界首乡、左口乡、富文乡、鸠坑乡、石林镇、宋村乡、金峰乡、开发区等11镇12乡。
3.规划年限:基准年2020年,规划期2021年-2025年。
(二)节能目标
(1)万元GDP能耗。到2025年,全县单位地区生产总值(GDP)能耗在2020年基础上下降5%,即2025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301吨标准煤/万元。
(2)产业结构节能。到2025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65%以上。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5%以上。
(3)工业领域节能。加强重点工业领域产品生产的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力争到2025年,实现主要工业产品(饮料、大健康等)单位能耗达到或接近同期国内先进水平,新增主要能耗设备能源效率达到或接近同期国内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总体下降5.3%。
(4)新能源及再生能源开发利用。2020年水电年装机149.万千瓦,光伏装机约6万千瓦,另有少量垃圾焚烧发电,新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用电量的24.16%,至2025年,淳安县新能源利用份额达到能源总消耗量的27.22%,年替代不可再生能源总量达到14.5万吨标准煤。
二、当地能源利用现状
(一)经济发展与能耗现状
1.经济发展现状:2020年淳安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0.6亿元(不变价),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38.50亿元,所占比重为16%;第二产业增加值62.32亿元,所占比重为25.9%,第三产业增加值139.78亿元,所占比重为58.1%。
2.能源消耗现状:2020年,淳安县共消耗能源约76.37万吨标准煤,万元GDP能耗为0.317吨标准煤。除三产外,工业节能也是淳安县节能的重点。
(二)能源消费结构
1.一次能源消费:淳安县是一次能源资源的匮乏地区,一次能源依靠外部输入,2020年,淳安县规模以上企业一次能源消耗量为1.3万吨标准煤,主要为天然气消费量987.21万立方,规上企业已无燃煤消耗。淳安县“十四五”期间提高天然气比例是节能和提高能效的重点。
2.电力供应与消耗:2020年,淳安县共耗电143020万千瓦时,用电量主要集中在工业用电、第三产业用电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分别占了46.83%、30.75%、21.33%。淳安县电力供应主要依靠外网输入,但由于淳安有丰富的水利资源,加上“十三五”期间太阳能光伏发电等项目的利用,2020年淳安县光伏、水电、垃圾发电等分布式电源总发电装机约达到155.25万千瓦,为淳安县的电力供应提供了有力的补充。
表5-1 2020年淳安县用电量情况表
行业名称 用电量累计(万千瓦时) 所占比例
全社会用电总计 143020.7951 100.00%
A、全行业用电合计 112515.9392 78.67%
第一产业 1555.5982 1.09%
第二产业 66979.8911 46.83%
第三产业 43980.4499 30.75%
B、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合计 30504.8559 21.33%
城镇居民 15561.0929 10.88%
乡村居民 14943.763 10.45%
全行业用电分类 112515.9392 78.67%
一、农、林、牧、渔业 1726.0457 1.21%
二、工业 63895.6029 44.68%
三、建筑业 3088.7513 2.16%
四、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3702.1527 2.59%
五、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1392.2408 7.97%
六、批发和零售业 6236.1681 4.36%